河,池市市本级(—含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惠:民政策完善河池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及: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7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桂建保〔2【0,14〕3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相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保】〔2015〕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面向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市本级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对象出租的】。住房:
将原有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管理
本细则所【称的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按其收入【状况给予不同—比例的核减
本细】则所称新就业无房】职工:是指持有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劳动《关系稳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
本细则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劳动!关系稳定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遵循统筹房源、!。统一受理、梯度【保障、租《金核减的原则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的方式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的采取租—金核减方式保障
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为:已核:定为保障对象但【尚无:房屋配租《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其自行承租》住房;中等偏下收】。。入、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对象不《发放租赁补贴按轮候!顺序实行实物—配租形式保障
【。租赁补贴发放以【家庭为单位计发计算!公式:为补贴额《度=(人均保—障面积?标准×?核准家庭成员保障】人数-家庭现—有住房?使,用面积)×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和住房水!平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合理划》定城镇居民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定期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民政!、物价?、统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金《融,、环境保护、—税务、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市辖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住房保障家》庭的年度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报表的填报及电子】档,。案数:据上报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负责辖区范围【内,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的!受理、调查核实、资!格初:审、档案录入—和资料上报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住房保障家庭】的公:示、年度复核、动态!数,。据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市:。辖区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及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第《七,条 市、《金城江区和宜州【区人民政府各自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具体!。工作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
第二章 房源【筹集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规划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九条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快行政审批时—效简化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各】阶段行?政审:批效率并根》据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急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采取!即报快批的方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供地速度
在老!。城区、?老厂矿、老城—中村的危旧住房改】造过程中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用地单】位承诺按《规划总建筑面积【30%?以上比?例的土地用于—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的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将工业》、仓储、办公—等闲:。置用地变更》为商品房开》发或经营性用地【国土资源部门应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协议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等用!地或者房屋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或!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市国土?资源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中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协议》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严,禁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性质《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按下列标准控制【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适当比《例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并按【。投,资主体划定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
—(,三,),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四)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代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六】)社会?。捐赠和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第十【。。三条 社《会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由【业主单?位向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凭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资金筹》措,和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土?地出让总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比例不低—于5%的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五《。)公共租赁》住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出租?出售收入;》
(六)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自:筹资:金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工【程的财政补助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集拨】。付和资金的》使用、监《管工作?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新建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应在项目审【批后及时预拨20%!的前期?建设资金其余资【金按照实《施进度进行》拨付: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按》照国库?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规定》其,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取得的出租》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应优!先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支出费用《不足部分《。。由财政安排》。
社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由投资《者自行管理其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建】的商业?。配套:服务用房租赁所【得租金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在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租赁所得》租金政府按规定收取!。土,地收益金
》投资单位《每年应当将不—低于5%的租金【收入提留作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和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整体转让时剩【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之转《让受让人继续按规定!提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公共租赁!住房性质
企业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整体转让》但企业因产》业需要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与产业项】目一并转《让转让?后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不变
投资者【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抵押融【资抵押登记时应当】标注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性质—抵押权?。实现: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住宅部?分以栋为《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公共租赁【住房”字样》
第二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要对公共—租赁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第四章 【房屋管理和租—金,标准
第二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市本级所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进行管】。理、监?督及修?缮维护
第二十【四条 由《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修,缮维护、危房改造、!扩建或重建项目【由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按照略》低,于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财政等部—门拟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租】金成:本,由,房屋:的,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构成《。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七条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承租?人,承担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内的被保障家庭人!。员在商品住宅小区】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统一!。纳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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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备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在市城区!范围内共同居住生活!;申请人配偶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一《个家庭只允许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原则上对两》。居室及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要—求2:人合租;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经批准》可以申请单独—租赁
第二》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满【足下:列,三种情形之一且符合!相应所有条件的家庭!(含单?身人员)
(—一)申请人》为,市辖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
【。 1.在申请地城】区,有稳定的《收入并实际居住【生活:的家庭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含)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人员
】1.:在申请地《。城区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持有: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毕业未满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生活?的,家庭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含)《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
1.在—申请地城区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聘用)?合同:一年以上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生活的》家,庭,。或年满18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员;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市《辖,。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地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有其他保《障性住房《;,
4.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
第三十一—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新就业(!提供大?中,专以上毕业证书)】和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的单位就业证明和收!入证明;
》(四:)房屋查询证明;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和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审核程序
初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采?取入户调查、查档取!证、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人】均年收入等》基本状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符合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录入市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在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审核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同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人均年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等状况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核准—。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市辖区住房保障【部门上报的复审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政府网站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准登记?为保障对象
—第,三十三?条 对拒不》配合:调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或《审核部门应退回其】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原初审、复】审或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原初审【、复审或《。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六》章 分配《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行“三审【两,公示”核准登记为】保障对?象的:家庭按?年度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统【一纳入实物配租轮候!库按轮候顺》序配租
第三—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公开抽号配租制【度轮候、抽》号,规则及房源信息【在市政府网站或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已轮候到位的保!障,家庭:进行分配前再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第?三十六条 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配租?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60岁以上的】。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须有市《、县级医院疾病证明!书):或属于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四)家?庭成员属于》重点优抚对象、【涉,军及参战群体(部】。分,。下岗:失,业企业?军转干?部、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民兵《。)以及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单位无房—或住:房困难职工》的居:住需求剩余房—源可以向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为轮候对《象的保障家庭—公,开配:租配租方案由企业自!行制定报《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保《障资格
(一)未按!要求参加配租的;
!(二:)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三)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未实际入住】的;
(四)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
第三十九条 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或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管《理部门可根据—房源情况进行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匹配的空置【房屋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的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匹配!的房屋?。则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待出现匹配房!屋时再按《轮候顺?序进行?调整
】
第七?章 租赁与退出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住房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住房《租金、?保证金及物》业服务?管理、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六)房屋》维,修约定;
》(,七):房屋安全约定;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十)其他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一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缴纳租赁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的!。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
!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保证金按年》租金的25%收取】。;其他保障家庭按年!租金的50%—收取:
,第四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服务管理】承租人?除了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外还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及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公摊水电费】等其他需要缴纳【的费:用
第四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由家庭共同!申请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门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申请人《与管理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十四【条 租赁期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户口?所在地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市辖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辖区民政部门组织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核—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申请续租的保障家】庭须:。。提交如?下资:料
(一)河池【市公:共租赁住房审核表;!。
(二)保》障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材料;
】(,三)保障家庭—成员:收入、?住房、财产状—况证明?;
(四)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实际居住证】明;
(五)【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四十】五,。条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管理部《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
第:四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管理部门给予承【租家庭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缴?纳,过渡期?满拒:不,退出的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四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同类地段的—住房市场租金—补,缴租:金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申请
!(一)?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取得保障性住房的】;
(二《)违规出借、转【租,、抵押、《互换、擅自占用住】房和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服务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损毁的;】
,(,九)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及收入【。等情况的;》
(十)其》他,。违,反,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第八!章 租?。金核减
《第四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月实际缴纳租金为!基准租金《×(1-《核减系?数)×承《租住房建《。筑面积?
第四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收【入,状况分级核减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8;
(二)】低收:入标准家庭》核减系?数为0.5》;
(三)》其他保障家》庭核减系数》为0.3;
—(四)不符合保【障条件的无》房家庭按市场租金】收取核减系数为0】
,第五十条 》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按核减—后的租金支付给【管理部门《或公共租赁住房产】权人
第九章】 监:督与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十?。二条 ?已获得保障的家庭如!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的要填?写河池市市辖区保】障性住房家庭动态】管理申报表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变化情》况逾期未《报取消保障资格
第!。五,十三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信息管—理平台、房屋使【用,档,案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数据完整、准确!。并根据家庭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要建立申请!。及轮候家《庭档案根据轮候【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家庭信息实现对【轮候家?庭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五十四条 各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五条 《申请人隐瞒》身份、住房和收入】状,况以虚假身份或证】明材料等不当手段登!记为保障对象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注销其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住?房并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承租《人自退回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为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承租《人和:直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十》六条 承租人有本细!则第四十《七条行为《之一: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细则下—。发前已分《配入住的保障—家庭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原合同?期满后按本细则实】。施
:第五:十九:条, 各县(《区)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十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河池市市本级!(,含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河政办发〔2【015〕1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