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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 号)】、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桂建保〔201!4〕:。34号)、》百色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百政办《发〔200》9〕8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实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合【一”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管理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和!住房水平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合,理划定城《镇居民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定:期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公共租赁住房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拟定相关政策并!牵头制定《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拟—定,相关政策,负责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退出和—管理等?工作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配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保》障家庭的年度—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报表的填报及】电子:档案数据《上,报等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家庭:。及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提:供核对?报告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建、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金融、【环保、?税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配合、行业监—管等工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申请家】庭的受理、调—查核实、资格初审】、档案录入》和资料?上报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保障家庭的公!示、年度《复核、动态》数据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将各相—关部门、单位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章 !。房源筹集及保障【方式   第七条】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建【、环保等部》门加强配合加快【行政审批时效简化】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各阶段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急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采取即报快!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以加快供地速【度 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应!取得规划管理部【门意见)对》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等用地或者房—屋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或者【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利用—空置:房屋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消防《、使用安全》和通风、卫生等相关!条件要求《报住建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国土资源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约定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按下列标—准,控制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适当?比,例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按投资主体】划定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经】营管理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 (【三)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四》)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代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六)社会》捐赠和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第《十一:条 社会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由业主单位》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凭—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发展改革—、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三条 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优先提供实》物配租在实施实物配!租前可?。申,请租赁补贴用于市】场上承租住房 【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实行实物配租【的,方式   第三【章 资金筹措—和优惠政策  【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按】土地:出让政?策规定从中足额【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应当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五)公》共租赁住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出租出售收入 (六!),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自筹资金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集!、拨付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新建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应在项》目审批后预》拨20%《的前期建设资金其余!资金按照实施进【度拨付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按国库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取,得的出租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额汇缴到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然:后由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汇缴同】级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应优《先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支出等不》足部分由财政安排 !社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投资单位自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应?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符合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应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公?共租赁住房性质 企!业,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整?体转:让,但企:。业因产业《需要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与产业?项,目一并转让转—让后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不变 ?投资者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抵押融资《抵押登记时应当【。标注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性!。质抵押权实》现时: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要对公共租】赁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第四》章, 房屋?管理和租金标准【   第二十二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进行管!理、监督及修—缮维护 《第,二十三条 》由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修缮维护、危房【改造、扩建或重【建项目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运《营单位?承担 ?社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应:。当将不低于》5%的租金》收入提?留作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和,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转!。让时剩?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之转让《受让人继《续按前款规定—提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承?租,对象的承受能力综】。合考虑租赁》成本、利润、—不同地段和不同【。。房屋类?型等因素拟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租金成本由》房屋的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构成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略低于?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根据: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群体类型、困【难程度?以及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照: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10%收取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照《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30%收—取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实物配租的原】廉租住房保障—户其租金水平—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管》。理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使:用人承担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内的被?保,障家:庭人员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项!。目统一物业服—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住—宅部分以栋为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公,共租赁?住房”字样   第!。五章 准入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备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在申【请地共同居住—生活;申请人—配偶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拥—有监护权的单亲家庭!或,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可独立申请;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独立申》请;夫妻双方—未在同一户》籍的只能由一方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另一:方,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供应对象及家【庭人均收入、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民《政、:财政、统《计等:部门根?据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等情】况制定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 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本地户籍且在!。本地实?。际居住生活 2【. 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当年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保《障标:准 3.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当地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4.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 1. 《具,有市辖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居,住证明满1年—以上且在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 2. 【。持有大中《专毕业证《书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未《满5年(以》毕业证书为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3.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当地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4.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人!。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 ?1. 取得申请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满1年以—上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生【。活 2. 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当年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保障标准 】3.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当地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4.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地缴纳!税款(免税的—可视同缴纳)或者社!会保险费累计达【到1年以上》 5.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二条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由申请人向建!设单位提交租赁申请!建设单位《负责审?核、分配和管—理有剩余《房源的可以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调【。剂给本地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租住 第三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交下列【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证明材料 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 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确: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保障:标准的证明材—料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家庭提交下列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大中!专毕业?证书 3. 所【属单:位(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灵活就业的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税,。款证明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 《5,. 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确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保障标准的证明材料!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提交下列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3. 所属单位!(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书、: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灵活】就业的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税款证—明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材,料 5.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6. 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确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保障标准的证【明材料 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和受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在查!验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基本《符合申?请条件后受》理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单 (【二):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初审工作 初审合!格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址、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状】况等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初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报送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民政、《工商:等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复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审核》和公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前两【次审查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审查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申请—人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审查《不符合条《件,和公示情况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审查:或调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公示?。情况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不【成立:。的,申请人即可》取得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登记》造册后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档案材料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原》初,审、复审和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原》初审、?复审:或者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 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或轮候》资格的申请人实【行年度复核》制度采取抽查方式对!。已审核保《障对:象,家庭进行复》核年:。。度复核户数原—则不低于已保障家庭!户数的30% 【第三十七条 获【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连续》承租一年《以上并?。且该地址无》人落户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可将其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地址   】第六章 分配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立轮候?配,租制度按已审核通过!保障家庭户数确定】轮候数量按审核核准!的,批次:先后次序确定轮候】及分房?顺序不得擅自—。改变分配对》象和轮候《次序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期间主动放弃】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其本期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无效确《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 》第三十?九条 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分配 (一)—享受:城镇最低《收入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四【)家庭中有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指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且须有市县级医院疾!病证明书)》或属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五)《家庭中?有成员为残疾—的特殊困难》家庭 (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或困难生活【补助的老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含伤残【民兵民工、国—家机关?伤残:人,员)、因战》因公因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军人】、参加退役人员、】参加民兵、6—0周:岁以上退伍士—。兵和老年烈士子女】家庭 (七)配合】市政重?点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拆迁工作导致无】住房的困《难家庭 《(八)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 【(九)居住在我市】的侨民、侨眷 (】十)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第四十一!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分配?前再审核经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保障资格 (!。一)未?按要求参加配—。租的 (二)—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三)!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未实际入住的 】(,四,),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 第四】十三条 《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或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改变?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房源情况》进,行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匹配【的空置房屋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匹配【的房屋?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待出现匹》配房屋时按轮候【顺,。。。序进行调整   】第七章 租赁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公共?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执行期间可以提前】退房: 承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住房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住房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六—)房屋维修约—定 (七《。)房屋安全约定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十):。其他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缴《纳,租赁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的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 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的2!5%收 第四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承租人除—了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外!还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公:摊水电费等其—他需要缴《纳的费用 》第四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由家庭共同申【请人: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申请人》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十八条 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章! 退出管理 —。。  第四十九—条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第!五十条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 第五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给予《承租:家庭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缴《纳;:过渡期满拒不退出】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补【缴租金其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申请 (一!)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取得保障性住房!的, (二?)违规出借、转租、!抵押、互换、—。擅自占用《住房和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损毁的《 (九)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及:收入等情况》的 (十)其他【违反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 第九章《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三条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信息管理—平,台、房屋使用档案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数据【完整:、准确并根据—家庭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建立申请及轮候】家庭档案根据—轮,候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家】庭信息实现对轮候家!庭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五十四条《。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履行合同【约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在监!督检查中《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对弄虚?。作假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第五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收社会的监督!有,关部门接《到违法违纪行为检】举和控告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第五十六条!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工作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对有》关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予以经《济处罚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五!十八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予以经《济处罚?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十?九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住房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予以经济处—罚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第六十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每《年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章 附】则  ?。 第:六十一条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租赁周】转公共租赁住房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中提供房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分配引进》高层次?人才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档案—材料由?负责组织分》配的:。机,构统:。一管:理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下发前已分配入住!的保障家庭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原合同期满后按】本细则实施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