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 号)、】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桂《建,保〔201》4〕34号)、百色!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百政:办发〔2《0,09〕8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实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两?房合一?”,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管理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政府:专门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出资建—设和运营限定套型面!积和出租价格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当地社会发展、居民!收,入和住房水平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合《理划定城镇居民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定期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市房》产管:理局是公共》租赁住房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拟定相关】。政策并牵头制定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拟定相关》政策,负《责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退出和》。管理等?工作: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配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保障【家庭的年度》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相关报表】的填报?及电:子档案数据上报等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家庭及成员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并《提供核对报告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建、】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金融、环保、!税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指导、配合、】行业监?管等工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范围申请家】庭的受理、》调查核实《、资格初《审、档案《录入和资料上报【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保障家》庭的公示、》年度复核、动态数】据上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将各相关【部门、单位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作顺】利实施
第二章! 房源筹《。集及保障方》式
第七—条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建》。、环保等《部门加强配合加快】。行政审批时效简化前!置审批条件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各阶段行【。政审批效率;根据】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单:列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对于:急需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当优先使用政府储备!土地采取即报快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以加快供地速!度
:企事:业单位?可,利用原有住宅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应取得规划管!理部:门意见)《对闲:置的工业、仓储、办!公等用地或者房屋权!属单位按规》定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同意?后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可调整《为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或者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利用空置房【屋改建为公》共租赁住房必须满足!。。消防、使用安全【和通风?、卫:生,等相关条件要求【。报住建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国土!资源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变更原供】地合同有关土地【用途限?制的:约定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按下【。列标准控制》
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适当比例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按投?资主体划《定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经营管理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来源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购《买,、改:造、租赁的住—房
(三)政府【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四)》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与政府约定建设】的住房?
(五)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配,建,。。、代:建,的公共?租赁住房《
(六?)社会捐赠和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第十!一条 社《会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由业主单【位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凭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发展《改革:、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第十三?条, 面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优先!提,供实物配《租在实?施实物配租前可申】请租赁补贴用—于市场上承租住【。房,
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实行—实物:。配租的?方式
第三【章 资金筹措和优】惠政:策
: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中—央和自治区》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年度市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三)】按土地出让》政策规定从中足额】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应当—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五》)公共租《赁住房及《商业配套设施—的,出租出售收入—
(:六)通?过投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自】筹资:金
第十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直接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的筹!集、拨?付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新建?项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
第十七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应在项目!审批:后预拨20%的前】期建设资金其余【资金按照实施进【度拨付
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府直接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使】用管:理按:国库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取》得的出租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全额汇缴到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然后由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集中统一!汇缴同级《财政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租金收入应优—先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支,出等不足部分—由财政安排》
社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由投:。资单:位自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单位、《企业或个人应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符合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的应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及其】他机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公共租赁【住房性质
企业【所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整体转让但】企业因产业需要【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与产业项目一并!转让转让后公—共租赁住房》的性质不《变,
投资者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抵押融资抵【押,登记时应当标—。注,该项目为公共租赁住!房性质抵押权实现】时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二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免】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公用:事业附?加等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要对公共租赁—住房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第四章 房屋—管,理和租金标》准
《第二十二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所?。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进!行管理、监督及【修缮:维护
第二十三条】 由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修缮维护、】危,房,改造、扩《建或重建《项目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所有权人《及其委托运营单【位承担
社会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应当【将不:低于5%的租金【。收入提留《作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维》修和改造公共租赁住!房转让?时剩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之转让受让人继【续按前款规定提【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物价、财政等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承租对象的!承受能力综合—考,虑租赁成本、利润】、不:同地:段和:不同房屋类型等因素!拟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租金成—本由房屋的折旧费】、维修费、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构成【原则上?按照不高于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略低于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具!体,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发放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根据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群体类型、困难】程度以及《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照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1,。0%:收取
(二)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照《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3《0%收取《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赁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当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实《物配租的原》廉租住房保障—。户其租金水》平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服务管理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使用人承担政府出】台扶持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小》区内的被保障家【庭人:员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项目统一物业—服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住!宅部:分以栋为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公共》租赁住房《”,字,样
?
第五章 准—入管理
—第二:十九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以家】庭名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之间应具备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在申请地共同】居住:生,活;申请人配—偶,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拥有监》护权的单亲家庭或】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可独立申请!;新: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独立申?请;:夫妻双方未在同一】户籍的只能由一方】。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另一方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调查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供应对象及家庭人均!收入、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民政、!财政:、统计等部》门根据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等情况制定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 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本地户籍且在本!地实际?居住生活
2. 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当年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保障标准
3【.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当地】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4.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
1. 具有】市辖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居】住证:明满1年以上且在城!区范围内居住—生活
2.》 持有大中专毕【业证书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未,。满,5年(?以,毕业证书为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市缴纳税款或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
3.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当地?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4.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人为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
1. 】。取得申请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满:。1年以上且在申请地!实际居住《生活
2.》 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当】年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保障标准
3】.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当地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保障标准
】4,.,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应当在本地缴】纳税款?(免税的可视同【。缴纳)或者社会保险!费累计?达到1年以》上
5?., 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二条【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解决本辖区或【本单位的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由申请人》向建设?单位提交租赁—申请建设《单,位负:责审核、分配和管理!有剩余房源》的可以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调—。剂给本地《其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租住
第三—十三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交下《列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证明材料—
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 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确》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保障标准的证明】材料
5.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家庭《提交下列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大中专?毕,业证书
3. 所属!单位(?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灵活就业的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税!款证明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
5】. 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确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保障标准】的证明材料》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提交下【列材料
《1.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3《. :所属单位(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书、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灵活?。就业的出《具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税款证》明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材料
5!.,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6:. 当地房产主管】。部门确认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没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民》政府保障标》准的证明材料
7】.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三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和受:理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受【理登记工《作人员在查验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材料基本!符,合申请条《件后受理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单
(二)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初审工作
初审合格!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址、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状况【等基本情况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初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报送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会!同,民,政、工商等部—门,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收入等!状况进行《复审签?署复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复审》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审核和】。公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上报的!前两次审查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审查《。对审:查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申请人?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审—查不符合条件和公】示情况?。有异议并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审查或调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公示情况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不成立?的申:请人即?可,取得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登》记造册后备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档案材料!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20日内向原!。初审、?复审和?审核部门申》请复核原初审—、复审或者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三十六条 】获,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或轮:候资格的申请—人,实行年度复核制度采!取抽查方式对已审】核保障对象家庭进行!。复核年?。度复核户数原则【不低于已《保障家庭户》数的30%》
第三十七条 获政!府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连》续承租?一年以上并且该地】。址无人落户》的如本人提出申请可!将其户口迁入—公共租赁住》房,地,址
第六章 分!配管理
第三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立轮候配租制度】按已:审核通过《保障家庭户数确【定轮候数量按审核核!准的批次先后次【序确定轮候及分房】顺序不得擅自改变】。分配对象和》轮候次?序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期间主】动放弃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其本期【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无效确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申请
第》三,十九条 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分配
(一)!享受城镇最低收【入生活保障的—家,庭
(二)》。孤寡老人六十岁【以上的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义:务人但?赡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赡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四)家庭中有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指医?保界定的重大疾【病且须有市县—级医院疾病证—明书)或属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且该?家庭成员《是主要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之一的
(五】),家庭中有成》员为残?疾的特殊困难家【。庭,
(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或困》难,生活:补助的老《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含伤残民兵民工、国!家机关伤残人员)】。、因战因公因病【军人:遗属、?带病回乡军人、参加!退,役人:员、参加《民兵、?。6,0周岁以上退伍士】兵,和老:年烈:士子女家庭》
(七)配合—市政重点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拆【迁工作导致无住【房的困难家庭
(】八)居?住在城市的孤儿成】年后:
(九)居》住在我?市的侨民《。、侨眷
《(十:)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第四十一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分配前?再审核经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放弃保障》资格
?(一)?未按:要求参加《配租的
《(二)已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三)签?订,租赁合同后60日】内未实际入住的【。
,。(四)其《他放弃配租》资格的?
第四十《三条 承《租家庭因家庭人口变!。化或家庭成员—身体状?况改变等原因—需调:。整配租房《屋的可?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房源?情,况进行调整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有匹》配的空?置,房屋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调】整审批意见时间顺序!予以调换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规定腾退原承租的住!房,项,目中没有匹配的房】屋建立?家,庭轮候调房需求库】。。。待出现匹《配房屋时按轮候顺】序进:行调整
《
第七章》 租赁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公共》。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执行期间可】以提前退房》
承租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住房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住房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的交付与回收】
(六)房屋—维修约定
(七)房!屋安全约定》
(八?)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九)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十:)其他约定》的事项
第四十【五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缴纳租】赁保证金解除租【赁合同?且承租人《无违约责任》、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无损的如数【退还租赁保证金本金!;
: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为按公共》租赁住房年租金的2!5%收
第》四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物》业管理?。承租人除了》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外》还需要交《纳物业?服务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公摊水电【费等其他需要缴纳】的费用
第四十七】条 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由家庭共同申请!人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由申请人与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十八条】 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责任
】
第:。八章 退《出管理
《
第四十九—条 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续租】承租:人应退?。。。出住房
《第五十条 承—租家庭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向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办《理退房手续》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住房?
第五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期间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给予承租家!庭3个月《过渡期过渡期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缴—纳;:过渡期满拒不退【。出,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同?类地段住房市场【。租金补缴租金其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5!。年内:不得:再,受理其?。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申请
(】一)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取得保障性住房的
!(二)违规出借【、转租、抵》押、互?换、擅自《占用住房《和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六)《家庭的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的
(七)】。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八)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共租赁住房严重损】毁的
(九)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所在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及!收入等情况的
(】十)其他违反—保障性住《房管:理规定的情形
!
第九章 —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信息管理平台、【房屋:使用档案完》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数—据,完整、准确并—。根据家庭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实现!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的?动,态管理建立》申请及轮候家庭档】案根据轮候家—庭住房、《人口、收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家庭信息实现】对轮:候家庭档案的动态】。管理
第五十四【条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员履行?合同约?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如实:提供:资料;在《监督检查中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对弄虚作假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第五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建设、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接?收社会的监》。督有关部门接到违法!违纪:。行为检举和控告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核实并作出处】理
第五十六条【 ,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工作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过程?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对有关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予:以经济处罚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五十八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予以经济》处罚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十九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当地住房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予以经济处罚—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第六十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每年对!。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租赁周转公共租赁】住房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中提供房源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分配引进!。高层次?人才: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档案材料由负责】组织:。分配的机构统一【管,理,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下发前已分配入住】的保障家庭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原合同期《满后按本《细则实?施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