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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17:年4:月19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5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及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科学化、规—范化、便民》化的管理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使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环保、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本条例—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教育、旅游、【卫生等部门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体【应当:安排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 商场、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应】当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七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严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编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和户外广告【设施等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对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其履行职—责 第九条 鼓励】、支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推进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经营【。   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   】第十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是指有关单位、个!人承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建】(构:)筑物、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由责任人负责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责任人进行业务!指导对其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建(构)》筑物:、,设施或者场所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是: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 】下列区域的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城市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海滩、公】路,、铁:路由经营管理—人负责?; (三)水—库、江河、城市公】共排水明《渠等城市水域由【经营管理人》负责; (四)街巷!、城:中村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负责; (五)【实行物业服务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未实行物业!服务的?居住区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人员负责;【 (六)建设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 》(,七,)文:体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广,场、公园、绿地【、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市场、商场》、餐馆?。、旅馆等经营场所】及各种摊点》由,经营管理人负—责; (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九【)报刊亭、》候车亭?、助残爱心亭、【户,外广告、邮》政信:箱、箱式变电间、】通讯交换箱、—。道路窨?井盖等设施和—空中架设的管线由】经营:管理人负责》 责任区或者—责任人不确定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责任区跨行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责任《区和责任人》确定后应《当书面?告知责任人 第十】二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持?责任区市容整—洁无违反规定停车】、设摊、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物品等行为;! (二)保持责任】区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和引发】病媒生物《孳生的其他污染源】;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保持其】。整洁:、,完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三章  市容【管理   》第十三条 建—(构)筑物》的外立面《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建(构)筑物外【。立面破损、污损【。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应当及时【维修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临时【。施,工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照明?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应当保持照》明设施的完》好出现破(污)损】、断亮或者其—他,影响城市《容貌情形的应—当及时维修、清【。洁或:者更换 《第,十六:条 临时经营摊【点由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实际需】要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临:时经营摊点的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经》。。。营时间、地点等【管理规定采取—。铺设防渗漏垫—、,放置垃?圾桶等有效》措施防止《。油污、污《水和垃圾《污,染地面当天经营【结束时将《垃圾、?污渍清理干净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区【域或者在道路—规,划红线、现状道路边!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从事摆》卖、加?工、修配、餐—饮,、表演?、促销等经营活动】。。 第十八条》 临:街店铺经营者不得】在店铺门(窗)【垂直投?影线:以外和骑楼公共通道!从事经营《活动: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堆放货物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挖掘现场》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现场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和路缘石之间修【建路阶 第二十条】 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区域设置的【各种护?栏、:杆线、路牌、—箱、亭、健身器械】、,城,市雕塑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因!缺损、废弃》等影响市容》。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者清除 《禁止在前款规定的设!施处晾晒、吊挂物】品 第?二十一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和沟渠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检查井(【箱)盖?、沟盖相应》部位设置标志逐一】编号登记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持【检查井?(箱)盖、沟盖完】。好、正位发现移【位、破损或者缺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设置警—示,标志、?护栏等?临时防护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正!位、修复或者补缺 !第二十二条 —。车辆应?当在划定停车位置】。的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在未划定【停车位置的公—。共区域停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区域《设置停车场或者【擅自施划《、撤:销停车泊位,不【得阻碍停车泊位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经批》准临时利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地举办庆典、—宣传、促销、表【演,。等活动的举办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设置临》时,环境卫生设施—保持道?路、:场地的卫生整洁【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除临!时设施和废弃—物 第二十四条 】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和—技术规范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外】型美观、安全牢【固,和亮化设施功—。能完好户外广告【设施出现外形污损】、图文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或者拆除 !第二十五条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选】择适当地点》设置公?共,。信息栏方便公众发布!。信息并负《责,管理和?保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广告、宣【。。传品禁止《在建(构)筑物、】路灯、杆线、灯【箱、路牌等处—刻画:、,涂写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城【市绿化?整洁、完好、美观】禁止下列影响—城市绿化容貌的行为! (一)在树木上】钉、刻、划或—者吊挂物品; 【(二)?在绿地内堆放—垃圾、沙土、杂【物或者晾晒;— ,(三)在绿地—内饲养禽畜》; (四)在—绿地内挖坑》、取土; (五)擅!自占:用城市绿《。地; (六)擅【自砍:伐、移?植或者修剪城市树木!; (七)其他影】。响城:市,绿化容貌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管护人!对,其管护?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应当保?持树木花草繁茂、】绿化设施完好对【受,。损、裸?露的区域要及时补】植补种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海滩实】施下列行《为 (一)摆—卖、兜售、悬挂物品!;, (二)《烹饪、烧烤食—品,; (三)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四)堆《放物料或者》其他物品   【第四章 《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禁止下列行为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乱丢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等废弃物; 【(,三)乱倒生活垃【圾、污水、粪便【; :。(四)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五)其他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三十条 《从事机动车辆清洗】、维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油影《响经营场地周围环境!卫生 第三十一条 !。商,品,交易市场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保持市场环境【整洁并根据市场垃】圾量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 第三十二【条, 清理窨井》。淤泥或者栽培、修】剪树木、花草—等作业产生废—。弃物的作业单—位应当及时清除 第!三十三条 居—。民饲:养犬、?猫等宠物《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饲养人【应当立即《清除 第三十四条】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标准—和,方法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者】随意倾?倒 第三十》五条 餐饮服务经】营人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应当将餐厨垃圾交由!专门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者与其他》垃圾混倒 第三【十六条 在城—市道路?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美观禁!止施工车辆轮—胎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应当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防止泄漏【、遗撒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建(构)筑物外【立面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或者破损、【污损未及《时维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者搭建非永【久性:。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责令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按《占用面积每平方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有关—城市照明设施管理】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临时摊《点的经?营,者,。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或【。者未:及时清理垃圾、污】渍的责令立即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擅自占用《公共区域或者开放】式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扣押经营—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跨?门槛:(窗)从事经—营活动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堆放货物【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经营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经营管理人对—污损、?缺,损、废弃的设施【未及时修复、更【换或者清除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的设—施上晾晒《。、,吊挂物品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晾晒》、吊:挂的物品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对检《查井(箱)盖—、沟盖设置》。。标志:、编号?或,者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未及时对检》查井(?箱)盖、沟盖予【以正位、《修复或?者补缺?的责令?立即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未?划定停车位置的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停放非机动车!的处二?十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占用公共区域设置】。停车场或者擅自施】。划、撤销停车泊【位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阻碍停车泊位【正常使用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活—动结束后《未及时清除活—动,场地上的临时设施】和废:弃,物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户外广告设施影】响市容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维修、更换—或者拆?除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广告—宣传品或者在建(】构)筑物、路灯、杆!线、灯箱、路牌等处!刻画、涂写的责令清!除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没收?。广告宣传品》组织他人从事上述行!为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的?规定影响城市—绿化容貌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按占用面积!每平方米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擅自砍伐、移植】或者:修剪城?市树木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管护》人对:受损、裸露的区【域未及时补植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在海滩》。上摆卖?、兜售、悬挂物【品的可以扣押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堆放物《料或:者其:。他物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每》平方米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责令【立即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影响经营场地周围环!境卫: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管理者未按规】定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对垃!。圾实:行日产日《清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作业《单位对产生的废弃物!未及时清除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宠,物在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排】泄粪便?饲养人不立即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餐厨垃圾未【按规定处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遗撒或《者施工车《辆轮胎带泥运—。行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可以扣押》车辆责令立即清除并!按照污染道路面积】每平方米《处十五?元,以上四十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拒不清?除或者不能清—除的可以依法—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 第六十二条 本】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