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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六城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灵川县】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和《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  】 ,  第四条 — 市城?管委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处置事宜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依法!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对各城区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和绩》效考评;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 市住】建委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工地实》体围挡、出口路面】硬化、配《置洗车设施、—洒水控尘督》促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防止车辆带!泥和未密闭上路【;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随产《随清:;督促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企业运?输,;定期更《新和发布建筑垃圾】。运输价格信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通《行时间?、,路线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对相关车!辆违反通行规定【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违法】。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市:农机局配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管】理部门对违法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拖拉机依法》进,行查处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受委托范围【含对居民《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包括集体土》地,及“两违”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包括回填】)等日常工作进行】巡查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辖区【消纳场的审批 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接受市城管委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六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 政府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七【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规:定实行核《准,制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垃圾的、】或直:接在本施工场地内】进行回填利用的【。、或使用自有车辆】运输本单《位建设或施工的工】。程项目建筑垃圾的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市城】管委:。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后方可处置 —第八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制度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专门列【。支建筑垃圾处置【费用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在,处置居民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时: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并《在2日内清》运;: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运输企业进行】清运 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企业在《取,得价格主《管部门收《。费批复后方可进行收!费并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 第九【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向,市城管委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 ,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二)申》请消:纳的:单,位应具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四)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市城管委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决定经】。。核准的应当发—给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并】根据:实际承运车辆数量配!发许可文件副—本许可文件上应【标明运输车辆车牌】号、通行时间、【路线、?消纳地点及有效【期限并?抄,报公安交警部门 】任何: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许可证】件     第十】条  因突发事件】或者发生《自然灾害危及公共安!全,进,行紧急抢险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可以暂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但《险情消除或者—减缓后需要》继续进行施工并排放!建,筑垃圾的《须补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城管委对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公—司处置建筑垃圾【进行监督《管理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  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在】受委托?核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时应—当,征求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管理 》    (一)公】示场内布《局图、进场》路线图及《其他相关《信,息;  《  : (二)《对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推平、辗压》并,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 ,(三)在运输车辆】驶出消纳场》。所前应?当冲洗车体净—车出场;保持进【出消纳场所的—道路整洁、》。畅通;    【 (四)保持场【内环境整洁无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   ? (五)如实登记】建筑垃圾受》纳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建筑垃圾!消纳:场无法消纳建筑【垃圾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予【以核销并《由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抄报市城管【委 第十四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  !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其,他危险废弃物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工地和周边环境!整洁;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场所设?置实体围挡设—置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包括硬《。化出口道路、—设置冲洗槽、沉沙】井、:高压水枪或》其他冲洗设施配置专!职保洁员车辆—应当经冲洗保—洁,设施处置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配备监控设施; 】(三)定期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并对裸露泥土采】。取覆:盖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得?将承运?的建筑垃圾转—包、分?包或:者交:给个人承运;— (二)《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清理《干,净防止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三)遵守】道路通行规定不得超!高(低于《车厢挡板)、超核】载质量?装载不得超》速行驶; (—四)必须实行—专业密闭运输防止】建筑垃圾撒落—、飞扬; (五)】随车携带车辆准运证!、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副本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六?)运输车辆必—须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 ,(,七)在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倾卸建筑垃!圾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 !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建筑企业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向市住建委通】报由市住建》委将其不良信息【记入建筑《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第十九】条  ?运输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超?高、超?核载质?量装载运输、—超速行驶《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承揽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或者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     (二!)对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 (三)其他!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临—桂区在?行使县级管理权限】时参照本办法执行】;行使城区》管理权?限后按本办法执行】 ,灵川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桂林市—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法(《市政〔2005〕】6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