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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六城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灵川!县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和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     第!四,条  ?市城管委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处—置事宜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依法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对【各城区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和绩效考评【;组织开展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 市住建】委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工地】实体围挡、出—口路面硬化、配置洗!车设施、洒水控【尘督促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防—止车辆带泥和未密】闭上路;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的建筑】垃圾随?产随清;督促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企业运输;定—期更新和发布建筑垃!圾运输价《格信息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通行时】间、路?线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对相关车辆违反【通行规定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对违】法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 市农机局配【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市管【理部门对违法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拖《拉机依法进》行查处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 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受委托范围—含对居民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包括集体土地】及“两?违”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包括回【填)等日常工作【进行巡查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辖区】消纳:场,的审批 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接《受市城管委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第六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政府?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 ,   第七》条 : ,建筑垃圾的处置【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规定实行!。核准制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施—工单位因工程施工需!要向施工场地外排放!。建筑垃圾的、—或直接在《本施工?。场地内进行回—填利用的、或—使用自有车辆运【输本单?位建设或施工—的工程项目建筑垃圾!。的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市!城管委提出申请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后》方可处置 第—八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制度!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专?门,。列支建?筑垃圾处《置费用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在处置【居民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时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并在2!日内清运;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运?输企业进行清运 】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企》业在:。。取得价格主管部门】收费批复后》方可进?行收:费并向社会》公示收费标准 第九!。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者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向市城管委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需具】备以下条件 —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名称、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 (二)《申请消纳《的单位应《具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三)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四)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 市:城管委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决定经核】准的应当《发给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并根据—实,际承运车辆数量配发!许可文件副》本许:。可,文件上应标明—运输车辆车牌号、】通行时间《、,路线:、消纳地点及有效期!限并抄报公安交警部!门 任何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转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许可证【件 :    第十条 】 因突发事件或者发!生自然灾害危—及公共安全进—。行紧急抢《险施:工排放建筑垃圾的可!以暂不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但险情消除或【者减缓?后需要继续进行施】。工并排放《建筑垃圾的须—。。补办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手续 第《十一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城》管委对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公司处—置建筑垃圾进行【监督管理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 第十二条  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在—受委托核《。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时应:当征求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等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管理     (】一)公?示场内布局图、进】场路线图及》其他相关《信息;   — , (二?)对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推平、辗压并做!好洒水降尘工作; !    (三)【。在运输车辆驶—出消纳场所前应当冲!洗车体净车出场【;保持进出》消纳场所的道路整】洁、畅通《; :。 ,   (四)保【持场内环境》整洁无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五)】如实:。登记建筑垃圾受纳】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建筑垃圾—消纳场无法消纳建筑!垃圾时?应提前10个工作】日将有?关情况报所在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予!以核销并《由城区?建筑:垃圾管理职能—部门抄?报市城管委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有毒有【害垃圾和其他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及其他危险废弃物!     第十【。五条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保持:工地:和周边环境整洁【;  ?。  :。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场所设置实体】围挡设置符合要【求的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包括硬化出】口道路、设置—冲洗槽、沉沙井、】高压水枪或》其他冲?洗设施配置专职保洁!。员车辆?应当经?冲洗保洁《设施处置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配!备监控设施;— (三?)定期对《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并对裸露泥土—。采取覆盖措施;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得将!承运的建筑垃—圾转包、分包或者】交给:个人承运; —(二)?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清理干净防】止车轮带泥上路【污染路面《; (三)遵守【道,路通行规定不得【超高(低于车厢【挡板)、超核载质】量装载不得超速行】驶,; (?四)必须《实行专业密闭运输】防止建筑垃》。圾撒落、飞扬;【 (五)随车—携,带车辆准运证、【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副:本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六)运!输车辆必须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 ?(七:)在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倾卸?建,筑垃圾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39号令)有行】政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建】筑企:业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向市住建委通报由】市住建委将其不良信!息,记入建?。筑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   第十九—条  运《输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超高、超—核载质量《装,载运输、超速行驶】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条  【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承揽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或者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城市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  ! ,  (二)》对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违法行为】。。。未依法及时查处; !(三)其他》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 临桂区在行—使县级管理权—限,时参照本办法执行;!行,使城:区管理权《限后按?本办法执行 灵川】县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桂林市实》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法(市政〔!2,005〕6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