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武?隆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武隆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切实保障农】民工依法获得劳动报!酬权益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01号)、【重庆: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09〕?6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武隆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通讯、能【源等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章 !管理制度
第—三条 《。。实行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我区行】政区域内开工建设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施行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
?第四条 《 实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户拨付工资的!。方式、额度》、双方?职责、违《约责:任等工程承包合【同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受—委托的三方监—管银行机构、主管】部门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且—工资专户不得开设网!银
第五条》 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制度》在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必须将农民工工】资从工?程进度款中剥离出来!。按,月划拨农民工—。工资专款《至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 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管理制度
!用工主?体在用工前应—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约定【施工内容、计价【方式、单价》、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使用劳务【班组若工程建设项】目有分包企业时由分!包企:业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出具》工资:支付委托《书分包?企业按月考核工作】量并编制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上报施工!总承包企业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其设立的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银行卡上》
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在:本工程建设》项目中招用的—。所有农民工》(含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负责:建立农民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在设:立工资专《户的银行机构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并将银行卡》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施,工,总承包企业每月【25日前《向工资专户银行机构!提供经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名【册工资发放名册必须!备齐各方手续—
受委?托的银行机构在【收到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款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名册后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到农—。民工银行卡上
【第七条 《 实行农民工工【资专户专用监—管制度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区】。人,力社保部门对各【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 【实行提?取工资专《户剩:余资金申请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后】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提取工《资专户剩余资金的申!请书;申请书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报!区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公:示7:日后受委托的银【行机构方可将工【资专户存款余额【转出特殊情》况需转出专户余额】的由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关办《法经审?核,。同意后再按》程序申请转出—至此工资《专,户监管终止
第三】。章 职能职责【
第九条 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总承《包企业履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经办职责负责【对实施项目中的所】有用工(包括—分包企业的用—工)工资《实,。。。行银行统一》代发
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时必:须设立劳资专—管员专门履职所【承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的劳动用】工管理(包》括用工名册、用工】备案、用工合同签】订、用工考勤、进出!。场登记等)》和农民工工资—代发的业务经办(】包括编制《。和核:对工资表、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等)以《及,协,调处:。理劳资纠纷等工作】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开设!工资专户《时将确?定的劳资专》管员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部:门和受委托》的,。银行机?构进:行备案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劳资专管员】有调整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及】时再次进行备案【
第十条 落【实监管责任按照“谁!建设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监管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对直《接发包或所属管理】。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项目承担农民工】工资实行委》托银行代发主—体监管责任坚持先】开户后签约再开工的!程,序规:定推进项目》实施
非政》府部门?及所属管理单—。位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由谁许?可谁:履行该建设项目农】民工资?。银行代发的直—接监管责任》坚,持先开户后许可再开!工的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建设单位《必,须,设立项目《劳资监管员劳资监管!员负:责监:督项目总承包企业】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审查用工名册!和用工?合同的签《订审核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表的真实性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流程和发放结果【及时发?现和:处理欠薪《行为
第十一条【。 落实监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的监督责任根据建设!单位行业《归类管理属性各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应履?行加强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的监督职责!
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对纳入本部门管!理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应派【驻劳:资监督?。员劳资监督》员按月复核》项,目进度产值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时向银行提交农民工!。工资发放名》册在工程节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第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原则上】在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进》。。度产值确认》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劳!资监管员进》行复核?。、审核;建设—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工《资专:户,存入不低于》当期:实际产值30—%的专?户资金若应》发,工资额高于当期【实际产值30%【的则按?照实际?工,资额:存入:工资:专,户即企业应存账户资!。金=当期《项目进度产值×【工资专户《比例(≥《30%)
第—十三条 区—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对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委托代发银行】和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牵》头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和处—罚
:城乡建设、交—通、国土房管、【水利、?国资、农业、林【业、:移民、旅游》、商:贸、教育、通讯【、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工资支付管—。理等制度负责督【办解决因挂靠、违法!。。。分包、违法》转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区公安机关负责对】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区信访部门、区应】急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做好:信访稳?定的协调联动维护】社会稳定
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受委托【的银行机构负责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开设工资专》。户、办理农民—。工银:。行工资卡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专《户的:日常管?理按时向开设工资】专户的企业》、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部门通报】工资专户运行—。情况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区人力】社,保部门依《。托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平台?对辖区内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开展情【况进行日常巡—查区总?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对辖区【内的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第十五条 区】人力社保部门—、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预警机?制建设?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按时足额向工资专】户拨付?农民工工资专款建设!单,位,不按本办《法规定拨付》农,。民工工资专款的由区!人力社保部门和【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向【。区规划、税务、【工商、国土房管【。、发:改等部?门发出预《警通:告对未按本通知执行!且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从?业人员等责任主【体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对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黑名】单”发布期内的所有!新开工项目加—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诚信综合评价!中予以扣分从业人】员,在“平安卡》管理:系统:”中予以记录—
第十六条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投!资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修建的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未,落实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严格落实“谁!监管谁?负责、?谁签约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总】要求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将农民工》工资实行委托银行】代发的工《程建设?。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建—设单位和许》。可单位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同时由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工作】职责出现瞒报—、虚报、漏报、不按!规定报工资》表等情形的由建【设单位?劝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将其行为纳入【农民工工资清欠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施:工企业 “黑名【单”使其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优选先等!方面受到限制
第十!九条 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发】生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立案调】查后:依法移送区》公安机关、区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第六章 — 附则?
第二十条 — 工程建设项目属于!乡镇:人民:政府:主管:实,施,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本办:法规:定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职能职责
!第,二十一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有】详细规定及操作办】法的:本办法未涉》及或程序《、内容不相符—的可按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具体实施
》第二十二条 —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使【用流程表
【 2. 【农民工工《资专户开《户流程
! 3:. 农民工工资表】
, 4. !农,民工工资发放流程】
《 5. —产值确?认,表
— 6. 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表【
,。 》 7. 劳资—专管员备《案表
—附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