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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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军事建【设工程?、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和土方!作,业等施?工活动场地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场地和临时建设】。。工程场地《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活动以及在已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上进行挖掘、临】时占用等《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行政处罚【
公安、劳》动保障、《国土:、,环境保?护、规划、》卫生、食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和: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依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评优评先活动!中应当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得超:。。出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的范围
!临时:占,。用,道路施工的》项目应当取得临【时,占用道路许可并在现!。场悬挂公示牌公示】项目:的基本信息、—。开(竣)工日期、占!用时间、基本工序】和在建工序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统一—协调:管理明确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
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责,任及责任人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员
—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会同】预制构件生》产、运输企业和【。设计单位制定工【艺技术控制》措施和预制构件成品!全过程的保》护措施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和招标文件时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的总额【及支付办法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工程施工完成后费】用尚有结余》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回
第十一—条鼓励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等现代信息【技术
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远程视频监控、车辆!识别:、,项,目人:员信息采集和—。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等信息系统》;,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信息!系统由建设单—位负责安装》和使用信息系统建】设的费?用可以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管理人员实【。行考勤管理采集【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出:勤信息并将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信息系统
》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并将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行业!管理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脚手架架体外围!必须采取严密的【封,闭,措施:架体拉结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和密目式安全网【应当按规定》检测合格《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的临】边、洞口和卸料平】台应当按照》作业要求设置定型化!、标:准化的防护设施【;
(三)施工机具!、,临时用电应当具【备完好的安全—防,护装:置;
(四)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应当齐全、灵!敏、:可靠不得擅自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五)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等工具设备及其【配件经施工单—位查:验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六【)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并经施工单位组织出!。租、安装和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绿化?和供水、照明—等,公共设施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八】)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其他!地下设施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配备防尘【口罩、劳保鞋、电】焊工护目镜和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安全平台【加安:全带、长短》双安全带、》安全:绳加:安全带和脚手—板加平?台兜:网等双重保险安全措!施;
(十一)【电梯安?装,单位进场安装—电梯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监【理、施工及电梯安】装,单位对电梯井口【防护设施《及作业面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宿舍》和办公用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灭火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固定式围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围挡应当采用砌体】、预制装配式围墙】或者彩钢板等硬质材!料;
(二)围挡】应当:定期:检查、清洗》保持牢固、》整洁、美观;
(】三)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围挡应当】进行:美化;?围挡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
—。第,十七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
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
:大门设置的》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因勘察、观测等!需要:在市政道路上布【孔的勘察、观测等】作业单位《应当于作业》完成后?及,。时采:取回填、回灌等【措施修复孔洞并【按原道路《设计:标准恢复路面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当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装配式活动板房【。或者砖砌房并满足】安全、卫《生,和通风等要求;采】用活:动板房的房》屋结构不得》超过两层《。
,施工:现,场内不得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或《者利用围挡搭建临时!建筑物
第二十条】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承担:。并采取符合要求的】作业方式《实施拆除作业
第!三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等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和污染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良好的!排水系统控》。制污水排《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周边应当埋设合理管!径的排水管采用砖】砌排水明《。沟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
(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需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水许可?;
(三)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时应当邀请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机构到场监【督;
?(四)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当经沉淀【井沉淀等《。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三条?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
(】一)施工前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设置冲》洗平台;
(二【)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制施工扬—尘,的措施;
(—三)基?坑(山?。体)开挖、土方【装,卸和拆除作业等产生!扬尘的工序采用湿法!。作业;?
(四)散体材料堆!放在堆放池内并予以!封闭或者覆盖—;
(?五,)裸露泥土的地【面采取?绿,化措施?。。或者采用《密,目网、防尘网覆盖】;
(六)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道路定期】冲洗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七)散体材料、流】。体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当密闭运输方可出入!。施工现?场;
(八)不得从!高处:抛撒:建筑垃圾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内应当按照】下列:要求硬化地面—
(一)主要运输通!道采用C25及C】2,5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混凝土厚—。度,≥,200m《m;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预《制装配?式道:路板
(二》)材料堆放场、【仓库:和,加工场等场地采用】C15?及C15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混凝土【厚度≥100m【m
(三)办公区和!。生活区?场地在合理绿化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四)!不宜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的《临,时通道采取铺设【钢板等硬化措施【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环境卫《生管理?措施预防疾病传【。播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
(《。二)采取《灭,鼠、灭蚊蝇和—灭,蟑螂等措施坑洼、】积,水无蚊幼虫孳生【。鼠、蚊、《蝇和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设置集体】食堂的应当按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制作间的灶台及【其周:边,墙面敷贴易清—洁、耐擦《洗的材料地面作【硬化和防滑处理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保】持整洁;《
(四)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每日:。清扫、定《期,消毒: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设—置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以《及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电话牌?、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公示标牌—。公,示标牌的内容、规格!和样式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分类、分区堆放建筑!材料、构《件和机具并》悬挂定型化的标识牌!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建】筑,废料:、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建筑废料、】建筑:垃圾不得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以外堆放建筑—。材料和废《弃物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公示临时占用道路】有关信息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安装和使】。用远程视频监控【、车:辆识:别、项目人》员信:息采集和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等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将有关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每人次处5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宿舍和—办公:用房内使《用明:火或者私拉、—乱接电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围挡进行美化或者!未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大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勘察、观测等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回填、?回灌等措施修—复孔洞并按原道路设!计标准恢复路面【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要求分】开设置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或者?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设置排水系—统或者未按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施工前未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或者未《设置冲洗平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八:项规定未按要—求采用湿法作业【控制作业扬尘或者】从高:处抛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要求硬化地面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立公示标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要》求堆放建筑材料【。。。、构件和《机具或者未按要【求堆放?建筑废料和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较大规模《工程是?指十层以上高—层建:筑或者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十万方以上的土方作!业工程?、工程概预算一【。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2008年3月28!日公布的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