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 201!8,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军事建—设工:程、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和土】方作业等施工活动】。场地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场地和临时建设工程!场地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活动以》及在已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上进》行,挖掘、?临时占用等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行政处【罚 公安《、,劳,动,保障、?国土、环境保护【、规划?、卫生、食》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和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依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评优?评先活动《中应当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得【超,出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的范?围 临时《。占用道路施工的项】目应当取得临—时,。占用道路许可—并在现场悬挂公示】牌公示项目》的基本?信息、开(》竣,)工:日期、?占用时间、基—本工序和在建工序】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统!一,协调管理明》确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 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责任及责任人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员 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会同预制》构件生?产、运输企业和设】计单位制定》工艺技术控制措【。施和预制构件成【品全过程的保护【措施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和,招标文件时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的总》额及:支付办?法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工】程施:工,完,成后费用尚有—结余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回 第十一条鼓励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等现》。代信:息技术 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远程视?频监控、车辆识别】、项目人员信息【采集和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等信?息系统;《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信息系】统由建设单位负责安!装和使用信息系【统建设的费》用可以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管理人!员实行?考勤管理采》。集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出勤:信息并将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信—息系:统 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并将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行业管理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脚手架架体—外围必?须采取严密的—封,闭措施架体拉结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和密目式安全网应!当按规?定,检测合?格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的临边、》洞,口和卸料《平台应当《按照作业要求设置定!型化、?标准化?的防护设施;— (三)施工机具】、临时用电应当具】备完好的安全防护装!置; (四)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应当齐全、灵敏、可!靠不得擅自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五)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等工具设备及其】配件经施工》单位查验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六)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并:经施工单位组—织出租、安装和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绿化和供水【、照明等《公共设施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八)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其他地下设施!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配备防尘】口罩、劳保鞋、电焊!工,护目镜?和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安全平台加【安全带、长》短双安全带》、安全绳《加安全?带和脚手板加平台兜!。网等:。双重保险《安全措施;》 ,(十:一,)电梯?安装:单位进场安装—电梯: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监理、施工及电梯!安装单位对电—梯井口防护设施及】作,业面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宿舍和办!公用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灭火》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固定式围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围挡应当采用砌【体,、预制装配式围墙】或者彩钢板等—。硬质材料; (【二)围挡《应当定期检查—、清洗保《。持牢固、整洁、美】。观; (三)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围挡应》当进行美化;围挡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 第十七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 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 大【门,设置的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因勘察、!观测:等需要?在市政道路上—布孔的勘《察、观测等》作业单位《应当:于作:业,。完成后及时采—取,回填、?回灌等措施》修复孔洞并按原道路!。设计标准恢复路面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当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装—。配式活动板房或者】。砖,砌房并满足安全、卫!。生和通?风等要求;采用活动!板房的房屋结构不】得超过两层 施工现!场,内,。不得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或者—。利用:围挡:。。搭建临时《建筑:物, 第二十《条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承:担并采取符合要求的!作,业方式实《施拆除作《业 第三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等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和污染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良好的》排水系统控制污水排!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周边应当《埋设合理管径的排】水管采用砖》。砌排水明沟》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 (?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需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水许可; (三)】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时应当邀请—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机构到场监督!; (四)》。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当:经沉淀井沉淀等【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三条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 (一)!施工前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设置冲洗平台; (!二)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制施工】扬尘的措《施; (三)基坑(!山体)?开挖:、土方装卸》和拆除作业等—产生扬尘的工序采用!湿法作业; (四)!散体材料堆放—在堆:。放池:内,并予以封闭或者【覆盖; (五)裸】露泥土的地面—采取绿化措施或者】。采用密目网、防尘网!覆盖:; (?六)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道》路定期冲《洗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七)散体材料、【流,体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当密闭【运输方可《出入:施工现场;》 (八?),不,得从:高处抛撒《建筑垃?圾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内应当按照—下列:要求硬化《地面 (《一)主要运》输通道采用C25及!C25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混凝土《厚度≥20》0mm;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预制装配】式道路板 (二)】材料堆放场》、仓库和加》工场等场地采—用C:15及C15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混》凝土厚度≥1—00mm 》(三:)办:公区和生活区—场地在合理绿化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四)不宜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的临时!通道采取铺设钢【板等硬化《措施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环—境卫生管理措—施预防疾病》传播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 (二)采取灭】鼠、:灭蚊:蝇和:灭蟑螂等措施坑洼、!积水无蚊幼虫孳【生鼠、?蚊、蝇和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设置集体食堂的【应当按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制作间的!灶台及其周边墙面】敷贴易?清洁、耐擦洗的材】料地面作硬化和【防滑处理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保—持整洁; (四【)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每日清】扫、定期消毒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设》置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以及?。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电!话牌、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公示标牌公示标!牌的内容、》规格和样式》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分类【、分区堆放建—筑材料、构件—和机具并悬挂—定型:化的标识牌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建筑】废料、?。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建筑废料!、建筑垃圾》不得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以外堆放建—。筑材料和废弃物【。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公—示临时占用道—。路有关信息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安装和使用远程视频!监控、车辆识—。。别、项目人员信【息采集和《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等!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将有】关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每?人,次处5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宿舍和》办公用房内》使用明火或者私【拉、乱接《电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围?挡进行美化或者未】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大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勘察】、观测等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回填、回灌等【。措施修复孔洞并按】。原道:。。路设计标准恢复路】面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要求分开【。设置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或者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设置排水》系统或者未按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施】工前:未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或者未设《置冲洗平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八项规定未按要求采!用湿法作业控制作】业扬:尘,或,者从高处抛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要求硬【化地:面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立公示【标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要《求堆放?建筑材料、构件和】机,具或者未按》要求堆放建筑废【料和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较,大规模?工程是指十层—以上:高层建筑《或者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十万—方以上的土方作业工!程、工程概预—算一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20!08年3《月28日公布的【。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