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 2018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军事建设工程、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和土方作—业,等,施工活动场地—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场地和临!时建设工程场地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活动以及!在已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上进行挖掘、临时占!用等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行:政处罚 公安、【劳动保?障、国土、环境保】护、规?划、卫生、食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和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依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评优》。评先活动中应当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得?超出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的范围 《临时占用道路施【工的项目应》当取得临《时占用道路许可并】在现场?悬挂公?示,牌公示项目的—基本信息《、开:(竣)工日期—、占用?时间:、基本工序和在建工!序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统》一,协调管理明确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 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责任及《责任:。人,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员 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会同预《制构件生产、运输】企业:和设计单位》制定工?艺技:术控:制措施和预制构件成!品全过程的保—护措施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和招标》文件时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的总额及支!付办法?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工程施工完—成后费用尚有结余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回 第十】一条鼓励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等!现代信息《技术 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远程】视频监控、车辆识别!、项目?人员信息采集和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等】信息:系统;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信息系统】由建设单位负责【安装和?使用信息系统—建设的?费用可以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管理人员实】行考勤管理采集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出?。勤信息?并将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信:息系统? ,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并,将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行业管理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脚手架架体外围【。必须采取《严密的封闭措施架体!拉结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和《密目:式安全?网应当按规定检测】合格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的,临,边、:洞口和卸《料平台应当按照作】。业要求设置定型化、!标准化?的,防护设施《; (?。三)施?。工机具、临时—用电应当《具备完好的安全防护!装置;? (四)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应当齐!全、灵?敏、可靠不得—擅自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五)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等工具设备及!其配件经施》工单位查验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六)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并经!施工单位组织出【租、安装《和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绿化和!供水、照明等公共设!施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八)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其!他地下设施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配备防尘】口罩、劳保鞋、电】焊工护目镜和—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安全】平台:加,安全带、《长短双安《全带、?安全绳加安全带和脚!。手板加平台兜—。网等双重保险安全】措施; (十—一)电梯安装单位进!场安装电《。梯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监理、施工及电】梯安装单位对电梯】井口防护设施及作业!面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宿舍《。和办公用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灭火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固定式围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围挡应当》。采用砌体《、预制?装配式围墙或者彩】钢板等硬质》材料; (二)围】挡应当定期检查【。、清:洗保持牢固、整洁、!美观; (三)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围挡应当进行—美化;围《挡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 第十七【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 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 大—门设置的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因勘察、》观测等?需要在市政》道路上布《孔的勘?察、观测等》作业单位应当于作业!完成后及时采取回填!。、回灌等措施修复孔!洞,并按原道路设—计标准恢复路面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当【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装配式活【动板房?或者砖砌房并满足安!全、卫?生和通风等要求【;采用活动板房的】房屋结构不得超过】两,层 :。施工现场内不得【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或者利用围挡搭】。建临时?建,筑物: 第二十条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承担并采取符合要!求的作业方式实【。施拆除作业 第】三,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等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和?污染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良好?的排水系统控制污】水排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周【边应当?埋设合理管径的排】。水,管采用?砖砌排水明沟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 !(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需,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水许—可; (三)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时?应当邀请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机构到场!监督; (四)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当!经沉淀井沉》。淀等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三条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 (一)施工前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设【置,冲洗:平台; (二)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制施工?扬尘的措施;— (三?)基坑?(山体)开挖、土方!装,卸和:。拆除作业等产—生扬尘的工序采【用,湿法作业; —。(,四):散体:材料:堆放在堆放池内并】予以封闭或者—覆,盖; (五)裸露】泥土:的地面采取绿化措】施或者?采,用密目网、防尘网】覆盖:; (?六)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道,路定:期冲洗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七—),散体材料、》流体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当密:闭运输方可出—入施工现场; (】八):不,。得从高处《抛撒建筑垃》圾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内应当按照下列!要求硬化地面 (一!)主:。要运输通道采用C】。25:。及C25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混凝】土厚:度≥:200mm》。;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预》制,装配式道路板— ,(二)?材料堆放场、仓库】和加工场等场—地采用C15—。。及C15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混凝】土厚度≥100【mm (三)办公】区和生活区场地在合!理绿化?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四)不宜—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的临时通】。道采取?铺设钢板等硬—化措施?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环境卫生管!理措施预防》疾,病传播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 (二)!采取:灭鼠、灭蚊蝇和灭蟑!螂等措施坑洼—、积水无蚊幼虫孳】。生鼠、蚊《、蝇和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设置集体食堂的】应当按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制作间的灶台!及其周边墙面—敷贴易清洁、耐擦】洗的材?料地面作硬化和防滑!。处理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保持整洁《; :(四)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每日《清扫、定期消—毒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设置《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以及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电话牌、》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公示—。标牌公?。示标牌的内容、规】格和样式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分—类、分区《堆放建?筑,材料、构件》和机具并悬挂定型】化的标识牌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建,筑废料、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建筑废料、建筑!垃圾:不得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以外堆放建筑】材料和废《。。弃物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公示临时占】用道:路有关信息》。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安装和使用远程视】。频监控、车辆识别、!项,目人员信息》采集:和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等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将有关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每人次处》5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宿舍:和办公用房内使用明!火,或者私拉、乱—接电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围挡进行》美化或者未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大《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勘察、观—测等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回:填、回灌等措施修复!。。孔洞并按原道路【设计标准恢复路面】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要】求分开设置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或】者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设?置排水系统》。或者未按《。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施工】前未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或者未设置冲—洗平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八【项规定未《按要求采用湿法【作业控制作》业扬尘或《。者从高处抛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要求硬化地】。面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立公示?标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要求堆放建》筑材料、构件—和机:具或者未按》要,求堆放建筑废料和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较大规?模,工程是指十层—以上高?层建筑或者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十!万方以?。上,的土方作业工程、工!程概预算一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2008年!3月28日》公布的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