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 201!。8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适用本规定【 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军《事建设工程、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配套工程】、装修?工程、建《(构)?筑物拆除、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园林《绿化:和土方作业等施工活!。动场地以及》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场地和临时建设工程!场地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活《动以及在《已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上进行》挖掘、临《。时占用等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行政处罚》 公安、《劳动保障《、国土、环》境保护?、规划、卫生—、食: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和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依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市容环境卫生和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及】有关从业人员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建设行业—信用评价管理系统 !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评?优评先?活动中应当应—用,信用评价结果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得超出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临时占!用道路的范围—。 临时占《用道路?施工的项目应当取】得临时占用道路许】可并在现《场,。悬挂公示牌》公示项目的基本信】息、开(竣》)工日期、占用时】间、基本《工序:和在建工《序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总,责,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统一协调管理明!确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单,位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 实:行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中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责任】及责任?人,。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责任人员 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会同预制构件生【产、运输《企业和设计》。单位制定工艺—技术:。控制:措施和?预制构件成品—全过:程的保护措》施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和招标!文,件时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的总额及支付】办法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工程施工》完成后?费用尚有结余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回 第十一条鼓励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等现代信《息技术? 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远程视频监控!、车辆识别、项目】人,员,信息采集和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等信【息系统;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信息系统【由建设单位》负责安装和使用【信,息系统建设的—费用可以从》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扬尘污染防治—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管理人员实》行考勤管理》采集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出?勤信息并将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信息系统— ,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并将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共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行业管理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脚手架架体【外围必须《采取严密的封闭措施!架体拉结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和密!目式安全网应—当按规定《检测合格《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二)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的临边、】洞口和卸料》平,台,应,当,按照作业要求设置】定型化、标》准化:的防护设施; (三!。),施,工,机具、临时用电应】当具备完好》的,安,全防护装置》; :(四)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门—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等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保险装置应当齐全、!灵敏、可靠不—得擅自改造或者【。停止使?用; (五)—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等工具设备及【其配件经施工—单位查验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六)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并经施工单【位组织出租》、安装和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绿化:和,。供,水、照明《等公:共,设施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八)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其他《地下设施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予以保护; (!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和使用安!全带配?。备防尘口罩、劳保】鞋、电焊工》护目:镜和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用】品; (《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安全平台加【安全带、长短—双安:全带、安《全绳加安全带和【。脚手板加平》台兜网?等双重保险安全措施!; (十一》。)电梯安装》单位进场安装电梯】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监理:、施工及电》梯安:装,单位对电梯井口防护!设施:及作业面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宿舍和办公用】房,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灭火《器不得使用》明,火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固定】式围: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围挡应当采用【砌,体、预制装配—式围墙或者》彩钢板等硬》质,材料; (》。二)围挡应当定期】检查、清洗》保持牢固、整洁【。、美观; (三)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围挡!应,当进行美化;—围挡上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设置公》益广告? 第十七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 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当】。设置大?门 大门设置—的标准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因【勘察、观测等—需要在市政道—路上布?孔的勘察、观测等】作业单位应当于作】。业完成?后,及时采取回填、【回灌等措《。施修复孔洞》并按:。原道路设计标准【恢复路?面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当—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设置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当!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建筑:物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装配式活动板房或】者砖砌房并满足安全!。、卫生和通风等要】求;采用活动板【房的房屋结》构不得超《过两层 施工—。现场内不《得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或者利用》围挡:搭建临?时建:筑物 第二十条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作!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承担】并,采取符合要求的【作业方式实施拆【除作:。业 第三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等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和污染《 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良好的排】水系统控制污水排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周边应当埋》设合理管径的排【水管采用砖砌排【水明沟?。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 (—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需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水许?可,; (三《)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时应当邀请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机构到场《监督; (四—)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当经?。沉淀井沉淀等—污水:处理:措施处理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三条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 ,(一)施工》前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设置:冲洗平台《; :。(,二,),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制施工扬尘》的措施; (三)】基坑(山体)—开挖、?土方装卸《和拆除作业等产【生扬尘?的工序采《用湿法作业;— (四)散体材料堆!放在堆放池内并【予以封闭或者覆盖】;, (五)裸》露泥土的《地面采?取绿化?措施或?者采用密目网—、防尘网覆盖;【 ,(六)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道【路定期冲《洗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七:)散体?材料:、流体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当密《闭运输方可出入施】工现场; (—八)不得《。从高处抛撒建—筑垃圾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内》应当按照《下列要?求硬化地《面 (一)》主要运输通》道采用C25及【C25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混凝土厚!度≥200mm;】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预制装配【式道路板 (二)】材料堆放场》、仓库和加工—场等场地《采用C15及C【。1,5以上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混凝土厚!度≥100mm 】(,三,)办公?。区和生?。活区场地《。在合理?绿化的基础上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四】),不宜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的,临时通道采取铺【设钢板等硬化—措施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质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环境卫》生管理措施预—防疾:病传播?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日产日】清; (二》)采取灭鼠、灭蚊】蝇和灭蟑《。螂等措?施坑:洼、积水无蚊幼【虫孳生鼠《、蚊、蝇和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设置?集体食堂的应当按】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制作间》的灶台及其周边墙】面敷:贴易清?洁、耐擦《洗的:材,料地:面作硬化和》防滑:处理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保持?整洁; (四)【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每日清扫、定】期消毒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明显位置!设置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以及工—程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电—话牌、?农民工工资监控【制度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等?公示标牌《公,示标牌?的内容、规格和【样式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分类、分区堆【。放建筑材料、构件】和机具并悬挂定型】化,的标识牌《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建筑废料】、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集《中堆放建筑废料【、建筑垃圾不得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以外堆放建》筑材料和废》弃物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公示临时占用【道路有关《信息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未按要求》安装和使用远—程视频监控、车【辆识:别、项?目人:员信:。息采集?和扬尘污《染在线监控等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按要求将有关!信息数据实时—上传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共:信息系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违反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项:、第十项规定的按】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每人》次处500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宿舍和办公用房】内使:用,明火或者《私拉:、乱接电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围挡进行美化】或,者未按?要,求设置公益广告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置大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勘察【、观测?等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回】填,、回灌等《措施修复孔洞并按】原,道路设计标准—恢复路面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按要求分开设!置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办公区和》生,活区或?者各功能区之间的防!火,间距: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未按要—求,设置:排水:系统:或者未?按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施工前未硬】化,。车辆出入《口和场内《道路或者未设—。置冲:洗,平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八项:规,定未按要《求采用湿《法作业控《制,作业扬尘或》。。者从高处《抛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要求硬化地面】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产生烟尘或者【。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设—立公:示标牌?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按:。要求堆放建筑材料、!构件和机具或者未】按要求堆放建筑废】料和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或!者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较大规模!工程是指《十层以上高层建【筑或者?建筑面积在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十万方》以上的土方作—业工程?、工程概预》算,一千万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2《008年3月2【8日公布的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