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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9》年2月13》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修?正 2014年【9月2?6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 《洁,、优美的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 生管【理活动 第三条【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 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 市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乡 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建成区以外!其他地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承担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本镇建成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本条例规定!。负,责辖区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承担城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农业、卫】。生、环保《、,公,安、工商、教育、】文化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 】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管理权《限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城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第七条 — 市、县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域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八条!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以及商业场所、!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培养《和增强公民维护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意识: 第九条《  提倡和鼓励【村(居)民会议、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制定!维护本区域》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约动员村】(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第十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有权制?止、投诉、》举报损?害,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章【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实行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划定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范》围和义务责任区跨】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履行:城乡容?貌环境?卫生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 规定确定】 (一)《道路(含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及?道路隔离带、跨江桥!。梁安全?保护区、公共—水,。域,。。、公:共排水明渠》的容貌环境卫生由】所在地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负责? (二)港口、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其管—。理范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依法委托【的单位或者人员负责! (四)施工现【场和:竣工后未移交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使用权【人负责 (五—)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除道路以外》的其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集体所有】的水域等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负责 (六)公园!。、广场、绿地—由管理?养护单?位负责 (七)【其他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场【地,按,照权属关《系,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第,十三条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配备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二)保证责!任区内的建(构)】筑物和设施、场【地符合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 (—三)对责任区内违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 责任》人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承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的相关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章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容貌管理   第!十四条 《 新(改、》扩)建建筑物上的安!。全网、?空调设施托》架等设施应》当按照容貌标—准设置?建(构)筑物顶部和!临,街立面不得设—置影响容貌》的遮雨(《阳)棚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建(《构,),筑物顶部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的外走廊!、阳台外和》窗外不得晾晒—、吊挂和《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需要设立分】界的应?当以绿篱《、花坛、栅栏、【透景围栏或者半透景!围墙等形式分—界并保持《整,洁,美观 新《(改、?扩)建道《。。路绿化?带内的泥土》高度应低《于,道路侧?。缘石 公共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 ,设置:。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区域》地图和?街道里巷《牌、门?牌等标识《牌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保持整齐、醒目!和完好;配》套,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的:。应当符合规范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设置景观照明—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保《持完好出现破(污)!损,、断亮或者其他【影响:容貌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清洁、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路面平整路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出现缺损的应当】及时修?。复; (二)路【面干净整洁》口,香糖:残渣、?瓜果皮核、纸屑、烟!头、污水、油垢【、粪便等垃圾应【当及时清《除,; (三)道—路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等设施!整洁:完好:;出现破(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第十九条 — 城市建成区内新设!置管线应当采取埋地!敷设:方式:不,得,架空设置;因技术】原因或?者地下管位限制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埋地敷设—的应当隐《蔽,。设置对已建架空管】。线要逐?步进行埋地敷设【或隐:蔽设置改造避免【影响城市市》。容 对零星散乱【的管线?应当采取集中束理】、,捆扎、贴墙等—措施进?行处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废弃】。的,管,(杆:。)线、箱《等附属?设,施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上!设置的井《盖应当保持完好、】正位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护栏等临!。时防护措施》并,在24小时》内维修?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供电、通!信、交通、消防【。等公共设施》应当保持完好;【出现破损、》缺失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 ,道路:。两旁: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体育器械、报刊!。亭、城市雕塑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使用《安全出现破(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洁!、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禁止占?道摆摊设点、沿街叫!卖违反?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无照经【营经劝阻无效—。。的可以扣押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没收违法所得【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道路两侧统一规划】设,置,应季瓜?。。果销:售和修?(补)鞋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临时:摊点临时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时段!。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泊的应当在依法【划定的?停车场(位)—内有序停放》违反规定的道路【车行道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的由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处《二,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五十《元罚款 《其他乡(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应当!按,照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有》序停放违《。。反规定的对》机动车处五十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十】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 住宅小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乱扔!垃,圾、乱堆杂物—。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清扫保?洁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应》当在划定的》车位内有序》。停放不?得堵塞道路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机》动车处?一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二十元【。罚款 不得擅自占】用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公共场》地或者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摆摊设点—经营违反《规定的由《。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路牌、电杆!、路灯杆等》设施上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晾晒的【物品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禁?止擅自在道路规划】红线:或者现状道路边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进行经》营、作业、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堆放物》品;:禁止临街店铺跨【。门槛、窗经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经营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前款所《称的跨门槛、窗经】营是指?在店铺?门、窗垂直投影【线以外?进行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七《条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及便民原则【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 禁止】。在道路、建》(构:)筑物、《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或《者乱悬挂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对《违,法行为?人按每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指使他人涂!写、:刻画、张贴的按【照对违法行为—人的罚款数额的五】倍,处以罚款 禁止【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传单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没收广?告传单 第二十八条! , ,公共:水域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水面无漂》。浮,垃圾、?杂物; (二)【。驳岸、护栏、涵【闸、泵站、亲水平台!等设施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违章悬挂!物品:无存积污物、垃圾】; (三)重—点地区临河驳岸的排!水口设置在隐蔽【处或者?采取措?施遮挡保持驳岸立面!整洁; (四)停】泊船:只保持外《观容貌?整洁 连接城市公共!水域的雨水管道应】当在其?入口处设置》。拦污栅或者沉沙【井防止垃圾排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环?境卫生管理 —  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整洁的《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随地乱丢》口香糖残渣、—瓜果皮核、纸屑【、食品包装》物和烟头等》废弃物; (—三)从建(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外】泼水、抛掷废弃物;! (四)乱倒(【扔)生活《垃圾:、污水、粪》便、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抛撒或者焚【烧冥器、冥钞—等丧葬 用品 第三!十条  《禁,止,在临:街庭院的围墙外【违规搭建厕所、禽畜!围栏以及堆放垃圾】、杂:物和粪肥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从事机动车辆—清洗、维《修等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废油外《流避免影响》周围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施工车辆【轮胎带泥在道路行驶!污染:道路;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自身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液体物质和运【。输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散体、!流体物质不得泄【。(遗、撒)漏污染道!路违反规《定的可以扣押车辆】。并责令立即清理不】。能自:行清理的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按:照被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上四十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扣押车辆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除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以外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其他?。乡,(,镇)建成区范围【内,不得放养家禽家畜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养殖专业户》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立即自行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二百】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建?筑物上空调器的冷】凝水不?得凌空排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收,购废旧物品的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污染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定时、定点运!。送并做?到日产日清》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清运 第三十!七条  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摆卖:; (?二)根据市场垃圾】量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三)制止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保持!市场:干净:整洁; (》四)划?定停车区域安排专】人管理规范市场车辆!。停,放确保市场出—。入口道路畅》通; (《。五)清除市》场内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堆放、乱搭—盖; (六)—。制止跨门槛、超摊位!、占用公共通道经】营 第三十八条 】 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车辆; 】(二)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不,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保持摊位和经营!场所的整《洁;: (三)不跨门【槛、超?摊位、占用》公共通道经营 第】三十九条 宾馆、】。饭店、餐馆、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交【由专门单位收集【、运输不得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公共》厕所不得《与其它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台账】记录日?产餐厨垃圾数量、】处,理,时间和收购(集)】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保存至少两【年,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定点规划】。。设置的早市、夜市摊!点应当?定点经营《并保持摊位整洁【收市:时将垃圾清理干【净产生?油污、污水的饮食】摊点应?当采取铺设防渗漏】垫、:放置垃?圾桶等措施》。防止污染《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在【道,路管理范围内维【修,、清疏排水管道、沟!渠栽培、修》剪树:木,花卉或者维修、更】换路灯、电线杆【及其他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物作业!单位在作业结束后应!当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五章  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十二条  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政府主导、村镇组】织、群众主体、【综合治理的》原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村民》开展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农林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农林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第四?十三:条 : 乡(镇《)人民政府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当】将村民?居住区和牲畜饲养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离 村民集中居住!。区应当逐步配套建设!较为完善的排水系】统粪:。便要经过化粪池【净化处理 》第,四十四条  村【庄应当?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将保洁员的雇用、】保洁费的筹》集和使用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落—实,专人负责《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和公共水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设施和?场所的?整洁干净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日常卫!生,保洁:给予适当补助 【倡导:村民圈养家禽家畜保!持饲养场所卫生放养!家禽家畜应当避免污!染村庄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 !第,四,十五条 村庄—。应当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生活垃《圾应当倾倒在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集》中堆放点不得乱【倒、乱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村民房】前屋后应当》保持整洁、》干净秸秆、柴草、】杂物应当堆放—整齐 第四十六条 ! 农药?瓶,。、化肥?包装物及废弃农用塑!料薄:膜、:秧盘等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应《当在指定地》点分类?集中存放《不得随意丢》弃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农业生【产废弃物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具体】回收者给《予,适,当奖励  》 第六章   【       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七条  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发】展改革、《环保、卫生》等部门制定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并在年度城!。市建设计划中—予以安排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第四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机》制协调解决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设施 第《。四十九条 》 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建设】大型公?用,建筑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 新建公共厕!所女用厕位和男【用厕位比例应当不】低于21 第五十】条  生活垃圾【处理场?(含填埋场、站【)等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焚烧和】填埋垃圾应当符合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市、?县环保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技术指导】和支持? 第五十一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封闭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交拆》除、重建方案经批准!后按先建《后拆、拆一建一的】原则重建环》境卫生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单位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  第?五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及?其适用?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管理权限确定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道路是?指,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和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中供:公众通行、低—于市政道路标准的村!庄主要、次》。要道路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