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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9年《2月1?3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修正 20】。14:年9月26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 则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 洁?。、优美的《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 生《。管理活动 第三【条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 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市?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乡 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建成区》以外其?他地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承—担,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本镇建成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本条例规定负责】。辖区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承?担城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农业、卫生—、环:保、:公安、工商、教【育、文化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管理权限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城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第【七,条  市、》县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域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八条《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以及商业场—所、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培养和增》强公民维护》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意识 第九条 ! 提倡和鼓励村【。(居)民会议、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制?定维护本区域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约动员【村(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有权制!止、投诉、》举报损害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章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第【十一条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实行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划定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范围》和义务责任区跨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履行城—乡容:貌环境?卫生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 规?定确:。。定 (?。一)道?。路(含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及,道路隔离带、—跨江桥梁安》全保护区、》公共水域、公—。共排水明渠的容貌】环境卫生由所—在地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负责 (二)港!口,、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其管理范!。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依法委】托的单位《或者人员负责—。。 (四)《施工现场和竣工后】未,移交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使用权?人负责? (五)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除,道,路以外的其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集体所有的!水域等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负责 (【六)公园、广场、绿!地由管理养护—单位负责 (七【)其他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场》地,按照权属关》系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第十三条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配备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二)保证责任!区内:的建(构)筑物和】设施、场地》符,合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 (】三)对责任区—内违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 责任人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承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的相关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第三章《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容貌【管理  《。 第十四条  【新(改、扩》)建:建筑物上的安—全网:、空:调设施托架等设施应!当按照容貌标准设】置建(?构)筑?物顶部和《临,街立面不得》设置影响《容,貌的遮雨(阳—。)棚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建(构)筑物顶!部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的外走—。廊、阳?台外和?窗外不得晾》晒、吊挂和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需要【设立分界的应当【以绿篱、花坛、【栅栏、透景围栏或】者半透景围墙等形】式分界并保持整洁】美观 ?新(改?、扩)建道》路绿化带内的—泥土高度应低—于道路?侧缘:石, 公:。。共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 设置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区域地】图和街道《里巷牌、门牌等【标识:牌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保持整齐、醒目!和完:好;配套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的应当符合规范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 设置景观》照明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保持完好—出现破?。(污)损、断亮或】者其他影响容貌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清洁、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路面平整【路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出现缺损的》应当及时修复;【 (二)路》。面干净?整洁口香糖残渣【、瓜果皮核、纸屑】、烟头、污水—、油垢、粪便等垃圾!应当及时清除; 】(三)道路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等》设施整洁完好;出】现破(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第十九条《  城市建成区内新!设置管线应当采取埋!地敷设方式不得架空!设置;因技术原因】或者:地下管位限制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埋,地敷设的应当隐【蔽,设置对已建架空管】线要逐步进行埋地】敷设或隐蔽》设置改造《避,免影响城市市—容 对零星散乱【的管线应当采—取集中束理》。、捆扎、贴墙等【措,施进行处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废】弃的管(杆)—线、箱等附属设施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上》。设置的井盖应当保】持完好?、正位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护《栏等临时防》护措施并在24小】时内维修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供!电、:通信、交《通、消防等公共【。设施应当保持完【好;出现破损—、缺失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道路两旁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体育器!。械、报刊亭、—城,市雕塑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使用【安全出现《破(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洁、【。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禁,止占:道摆摊设《点、沿街叫卖—违反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无照》经营经劝阻无—效,的可以扣押》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没收》违法所得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道路两侧统一规划!设置应季瓜果销售和!修(补)《鞋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临时摊!点临时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时段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泊的应!当在依法划定的【停车场(位)内【有序停?放违反?。规,定,。的道路车行道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的由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处二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五十元罚款 其】他乡:(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应,当,按照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有》序停放违反规定的对!。机动车处五十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十】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住宅小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乱扔垃圾、【。乱堆杂?物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清!扫,保洁: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应当在划定的车位内!有,序停放不得》。堵塞道路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机动车处一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二十元罚!款 不得擅》自占用?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公共《场地或者《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摆《摊设点经营违—反规:定的由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路牌、电杆】、路灯杆等设施【上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晾晒的物【。品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禁止擅自【在,道路规?划红线或者现状道路!。边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进》行经营、作业、【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堆【放物品;禁止临街店!铺,跨门槛、窗经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经营—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前款所称【的,跨门槛、窗经营是指!在店铺?。门、窗垂直》投,影,线,以外进行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七条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及便民!。原则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 禁!止,在道路、建(—构)筑物、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或者!。乱悬挂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对【。违法行为人按每【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指使他】人涂写、刻》画、张贴的按照对违!法行为?人的罚款数额的五】倍处以罚款 —禁止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传单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没,收广告传单 —第二十?八条 ? 公共水域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水?面无漂浮垃圾、【杂物; (二)驳岸!、护栏、涵》闸、泵站、》亲水平台等设—施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违章悬挂《物品无存《积污物、垃圾—; (三)》重,点,地区临河驳岸—的,排水口设置在隐蔽处!。或者采取《措施遮挡保持—驳,岸立面?整洁; (四)【停,泊,船只保持《外观容?。貌整洁? ,。连接城市公共水域】的雨水管道应当在其!入口处设置》拦污栅或者沉沙井防!止垃圾排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第四?章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整洁的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随地乱丢【口香糖残渣、瓜【果皮核、纸屑、食】品包装物和烟—。头等废?弃物; 《(三)从建(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外】泼水、抛掷废弃【物; (《四)乱倒(扔)【生活垃圾、污水、粪!便、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抛撒》或者焚烧《冥,器、冥钞等丧—。葬 :用品 ?第三十条 》 禁:。止在临街庭》院的围?墙外:违规:搭建厕所、禽畜围栏!以及堆放《垃圾、杂物和—粪肥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从事《机,动车辆清洗、维【修等: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废油外流避免】影响周围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施工车辆轮胎带】泥在道路行驶污染】道路;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自《。身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液体物质和】运输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散体?、流体物质不得泄(!遗、撒)《漏污染道《。路违反规定的—可以扣押《车辆:并责令立即清理不能!自行清理《的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按照被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上》四十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扣押车辆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除《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以》外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其他乡(镇)建!成区范围内不得放】养家禽家畜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养殖专业—户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立即自行】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二百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建筑物上空】调器的冷凝水不【。得,凌空排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收!购废:旧物品的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污—染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定时、】定点运送《并做到日《产日清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清运: 第三十七条—  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摆卖; !(二)根据》市场垃圾量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三,),制止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保持!市场干净《整洁; (四—)划定停车区域安排!专人管理规范市场车!辆停放确《保市场出入口—道,路畅通; (五)清!除,市,场内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堆—放、乱搭盖;— (六)制止—。跨门槛、超》摊位、占用》公,共通道经《营 第三《十八条  》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车辆; (二—)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不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保持摊位和经】营场所的整洁;【 (三)不跨门槛、!超摊位、占用公共通!道经:营 第三十》九条 ?宾馆、饭店、—餐馆、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交由专门单位!收,集,、运输?不得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公】。共厕所不得》与其:。它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台账》。记录日产《餐厨垃圾数》量、处理时间和收购!(集:)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保存至少—两年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定点规划设—置的:早市、夜《。市摊点应当定点经】营并保持摊位—。整洁收市时将—。垃圾清理干》。净产生油污、污水】的饮食?摊点应当《采取铺设《防渗漏垫、放—。置垃圾桶等》措施防止污染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在道路管理!范围内维修、—清疏排水管道、沟】渠栽培?、修剪树木》花,卉或者维修、—更换:路灯、电线》杆及其他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物—作业单位在作业结束!后应当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 第四十二》条  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政】府主导、村镇—组织、群众》主,。体、综合治理的原】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村民开?展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农林?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农林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第四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当将村民!居住:区和牲?畜饲养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离 村民集中!居住区应当逐步配】套,建设较为完善—的排水?系统粪便要经过化粪!池净化处理 第四十!四条  村庄应当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将保洁员—。的雇用、保洁费的】筹集和使用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落实专?人,负,责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和公【共水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设《。施和场所的整—洁,干净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日常》卫生保洁给予适当】补,助 倡导村民圈养家!。禽家畜保持饲—养场所卫生放—养家禽家畜应当避】免污:染村庄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 第四十五条 】村庄:应当: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生活垃圾—应当倾?倒,在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集【中堆放?点不得乱倒、—乱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村民房前屋后应当】。保持整?洁、干净秸》秆、柴草、杂物应】当堆放整《齐 第四十六条  !农药瓶、化肥包【装物及废弃农用【塑,料薄膜、秧盘—等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应当在《指定地?点分类集中》。存放不得随意丢弃】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农业【生产废?弃物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具体回收者—。给予适当《奖励 ?  :第六章?  :。     》   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七?条  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发展改革!、环保、卫生等【部门制定《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并在年度【城市建设《计,划中予以安排—。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第四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机制《协调解决《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设施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建设大型】公用建筑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 新》建公:共厕所?女用厕位和男用厕位!比例应当不低于【21 第五十条  !生活垃圾处理场(】含填:。埋场、站)》等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焚烧和填埋【。垃,圾应当符合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市、县—环保: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技【术指:导和支持 第—五十一条 》 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封闭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交拆除、重建【方案经批准后按【。。先建后拆《、拆一建一的原则重!。建环境卫生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单位】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  第七《。章  附  则  ! ,第五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及其适用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管:理权限?确定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道路是指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和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中供公?众通行、低》于市政道路标—准的村庄主》要、次要道路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