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009年》2月13日南宁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批准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定修正
20—14:年9月26日南宁】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和维护整【。 ,。洁、优美的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 生管?理活动
第三条 】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 责:、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市!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城乡 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建【。成区以?外其他?地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承担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本?镇建成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按》本条例规定负责辖区!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承:担城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农—业、卫生、环保、】公安、工商、教育】、文化?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 ,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管—理权:限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市,、城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权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发展
第七】条 ?市、县?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域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八条 》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以及商】。业场所、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加?强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公益》性宣传?和教育培养和增强】公民:维护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意识
第九!条 提倡和鼓励】村(居)民会—。议,、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制定维护本区【域容貌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约,动,员村(居《)民积极参加—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有权制止、投】诉、举?。报损害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章 :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
第十一条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以及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实行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划,。定,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并】与责任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范围和义【务责任区跨区—域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确定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履行城乡容貌】环境卫生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 规定确定
—(一)?道路(含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及道路隔】离带:、跨江桥《。梁安全保《护区、公共水域【、公共排水》。明渠的容《貌环境卫生由所在】地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负责》
(二)港口、【。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及其:管理范围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依法委托的单!位或:者人员负责》
,(四)施工》现场和竣工》后未移交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使用权人负责】
(五)《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除道路以外》的,。。其他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集体所—有的水?。域等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负责
(六》)公园、广场、绿地!由管:理养护单位负责
(!七,)其他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场地按照】权,属,关系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第十三条》 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规定配备》。。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二)《保,证责任?区内的建《(构:)筑物和设施—、场:地符合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
(三)对责!任区:内违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
责任人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承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的相关行政】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章 《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容貌》管理
第十四】条,。 新(改、扩)】建建筑物上的安全】网、空调设施—托架等设施应—当按照容貌标准【设,置建(构)筑物顶】部和临街立面不【得设置影响容—。。。貌的遮雨(阳)棚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建(构)筑物!顶部:应当: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的外走廊、》阳台外和窗外—不得晾晒、吊挂【和堆:放有碍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 新(改、扩)!建建设项《目需要?设立分界的应当以绿!篱、花坛、栅—栏、透?景围栏或者半透景围!墙等形式分界并【保,持整洁美观
新【。(改、扩)》建道路绿化》带内:的泥土?高度应低《。于道路侧缘石
【公共绿地《内的垃圾杂物—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设置导【向牌、指路标志牌】、区域地图》和街道里巷牌、门】牌等标识《牌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并保持整《齐、醒目和完好;配!。套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外国》。文,字的应当符合规范】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设置—景,观照明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保持?完好出现破》。(污)损、断亮或者!其他:影响容貌的情形的】应当及时清洁、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路面平整》路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出现缺】损的应当及时修【复;
(二》)路面干净整—洁,口香糖残渣》、瓜果?皮核、纸屑、—烟,头、污水《。、油垢、粪便—等垃圾应当及时清除!;,
(三)道路—的隔离墩、防—护,栏、防护墙等—设施整洁完好;【出现破(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洗、修复、更【换
第十九条— 城市建成区内】新设置管线应当采】。取埋:地敷设方《式不得架空设—置;因技术》原因:或者:地,下管位限制等—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埋!地敷设?的应:。当隐蔽设置对已建架!空管线要逐步—。进行埋地敷设或隐蔽!设置改造避免影响城!。市市:容
对零星散乱的】管线:。应当:采取集中束理—、捆扎?、贴墙等措施进【行处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对废弃《的管(杆)线、【箱等附属《设施应当及时—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上设置!的井盖应当保持完】好、正?位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护栏等】临时防护措》。施并:在24小时内维修】。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供电、通信、!交通、消《防等公共设施—应当保持完》好;出?现破损?、缺:失的应?当及时维修、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道路两旁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设置》的体育器械、—报刊亭?、城市雕塑等—设施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使用安全出现破!(污)损的应当【及,时清:洁、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禁【止,占道摆摊《设点、沿街叫卖违反!。规定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无照经营经劝】阻无效的《可以扣押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没收?违法所得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在道路两侧【统一规划设置应季】。瓜果:销售和修(补)鞋】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临时摊点!临时摊点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时段有序《经营:保持经营《场地清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泊的应当在依法划!定,的,停车:场(位)内有序【停放:违反规?定的:道路车行道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的由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处二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五十元罚款
其他乡!(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应当按照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有序停放违反规【定的对机动》车处五十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十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住宅小区】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乱?扔垃圾、乱堆杂【物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清?扫保洁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住》宅小区内的车辆应当!在划定的《车位内有序停—放不得堵塞道路【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机动车》处一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处二十元罚款—。
不得擅《自占用住宅小区内的!道路、公共场—地或者?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摆摊设点经营违反规!定的由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 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路牌、电杆、路灯】杆等设施《上晾:晒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晾晒【的物品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 禁止擅自在—道路规划红线或【者现:状道路?边线与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进行经营、作】。。。业、摆放广告牌、灯!箱或者展示商—品、堆放物品—;禁止临街》店铺跨门槛》。、窗:经,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经营!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前款所称的跨门】槛、窗经营是指【在,店铺门?、窗垂直投影线以外!进行的?经营活动
》第,二十七条 》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及便民原则在—公共场所设置—公共:信息栏
禁止在【道,路、建?(构)筑物、—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或【者乱悬挂违反规定】的责令清除》并对违法《行为:人按每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处,以罚款;指使他人】涂写、刻《画,、张贴的按》照对违法行为—人的罚款数额—的五倍处以罚款
禁!。。止在公共场》所散发?广告传单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没收广告!传单
第二》十八条 公—共水域的容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水面无漂浮垃圾【、,杂物:;
(二)驳—岸、护栏、涵闸、】。泵站、亲水平台等设!施外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无违【章,悬挂物?。品无:存积污物、垃—圾;
(《三)重点地区临河驳!岸,的排水?口设置?在隐蔽?处或者采《取措施遮挡保持驳】岸立面整《洁;
(《四)停泊船只保持外!观容貌?整洁
连接城市公共!。水域的雨水管道应】当在其入《口处设置拦污栅或者!沉,沙井防止垃圾排入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章, 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环境—卫生管理
》
第?二十:九条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整洁【的行为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
(【二)随地《乱丢口香糖残渣、】瓜果皮核、纸屑、】食品包?装物和烟《头等废弃物;
(】三)从建(构)筑】物或者车辆内向外泼!水,、抛掷废弃物;
(!四):乱倒(扔)生—活垃圾、污水—、粪便、《动物尸体等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六:)在道路或者—公共场?所抛撒或者焚烧冥】器、冥钞《等丧葬
用品
第三!十条 ? 禁止在临街庭【院的围?墙,外违规搭建厕—。所、禽畜围栏—以及堆放垃圾、杂】。物和粪肥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从事机动车辆清洗、!维修等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废油外流避免影!响周围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禁止施工车—辆轮胎带泥在道路】行驶污染《道路;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车辆自身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等液体《物质和?运输的建筑垃圾及其!他散体、流体物【质不得泄(》遗、撒)漏污染道】路违反规定的可【以扣押车辆并责令】立即清理《不能自?行清理的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按!照被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十?五元以上四十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可,以扣押车辆》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城市建成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建成!区,范,围内除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饲养的以外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其他乡《(镇)建《成区范围内不—得放养家禽家畜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予】以,没收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养殖专业—户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居民:饲养宠物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应当立即自行【清除违反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二百元—罚,。款
第三十四条【 建筑物上空【调器的冷凝水不【得凌空排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收购》废旧物品《的经营者应》当对收购的废—旧物品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卫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污染的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定时【、定点运送并做到日!产日清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清运
第三】十七条 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市场内】商品划行归市、分类!。摆卖;
(二—)根据?市场垃圾量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日,产日清;《
(三)制》止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保持市场】干净整洁;》
(四)划定—停车区域《。。安排专?人管理规《范市场车《辆停放确《保市场出入口道路畅!通;
(五》)清除市场》内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堆【放,、,乱搭盖?;
(六)制止【跨门槛、超摊位、】。占用公共通道经营】
第三十八条— 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在指定地点有序停】。放车辆;
(二【)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不: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保持摊位《和经营场所的整洁】;
(三)不跨【门槛、超摊位、【占用公共通道经营
!第三十九条 宾馆】、饭店?、餐馆、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交由专【门单位收《集、:运输不?得,排入城?市排水管《道、公共厕所不得与!其它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台账!记录日?产餐:。厨垃圾数量、处理】时间和收《购(集)《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保存《至少两年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定点规划设置的!早,市、夜市摊点—。应当定点《经营并保持摊位整】洁收市时《将垃圾清理干净产生!。。油污、污《水的饮食摊点应当采!取铺设防渗》漏垫、放置垃—圾桶等措施防止污】染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第四十一《条 在道路—管理范围内维修、清!。疏排水管道、—沟,渠栽培、修剪树【木花:卉或:者维修?、,更,换路灯?、,电线杆及《其他: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废弃物作—业单位在作》业结束后应》当,立即清理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四十】二条: 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政府主导、村镇组】织、群众《主体、综合治理的原!则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村(居)民制【定村规民约》因地制宜组织—实施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村民开展村—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农林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农】林场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其!他单位负责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第:四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在编制【村庄:规划时应当将—村民居住区和牲【畜饲养?区、: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分离
村民集中!。居住区应当逐步【配套建设较为完【善的排水系统粪便要!经过化粪池净化处理!
第四十四条— 村庄应当—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将保—洁员的雇《用、保洁《费的筹集和使—用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落实专人负责!道路:等基础设施》、公共场所和公【共水: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设施和场所》的整洁干净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日常卫?生保洁给予适当补】助
倡导村》民圈:养家禽家畜保—持饲养场所卫生【放养家?禽家畜?。应,当,。避,免污染村庄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
第—四十五条《 村:庄应当?。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生活垃圾应当倾倒在!垃圾容器《。内或者垃圾集中【堆放点不得乱—倒、乱放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村】民房前屋《后应当保持》整,洁、干?净秸:秆、柴草、杂物应】当堆:放整齐
第》四十六条 农药】瓶、化肥包》装物及废弃农用【塑料薄膜、秧—。盘等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应当在指定地—点分类集中存—放不得随意丢弃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农药瓶等有毒有!。。害农业生产废弃物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具体回收者【给予:适当奖励
》
第六章 — 【 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
第—四十七?条 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发展:改,革,、,环保、?卫生:。等部门制定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并在?年度城市建设—。计划:中予以安排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本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第四十?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城乡环】境卫生设施的投入机!制协调解决环境卫】生设施配套建—设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机制?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设施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建设!大型公用建筑—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等环境卫【生设:施
新建公共厕所女!用厕位和男用厕【位比例应当不低于2!1
:第五十条 —生,。活垃:圾处理场(》含,填埋场、站)等【垃圾处理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焚烧和填埋垃【圾,。应当符合卫生和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市、县环保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技术指导和》支持:
,。第五十一条 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其整洁、完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封?闭和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其】使用性?质因建设需》要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县(区)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并提—交拆除?、重建方《案经批准后按先建后!拆、拆一《。建一的原则重建【环境卫生设施违反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对单位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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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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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城?市建成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及其适用的》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管理权?限确定?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道路是指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和】。城市建?成区:、乡:(,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村庄中?。供,公众通?行、低于《市政道路《标准的村庄主要、】次要道路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