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242-2002 建标库

13.2  锅炉安装

主控项目

13.2.1  为保证设备基础质量,规定了对锅炉及辅助设备基础进行工序交接验收时的验收标准。表13.2.1参考了国家标准《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和《验评标准》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13.2.2  根据调研,近几年非承压热水锅炉(包括燃油、燃气的热水锅炉)被广泛采用,各地技术监督部门已经对非承压锅炉的安装和使用进行监管。非承压锅炉的安装,如果忽视了它的特殊性,不严格按设计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也会造成不安全运行的隐患。非承压锅炉最特殊的要求之一就是锅筒顶部必须敞口或装设大气连通管。

13.2.3  因为天然气通过释放管或大气排放管直接向大气排放是十分危险的,所以不能直接排放,规定必须采取处理措施。

13.2.4  燃油锅炉是本规范新增的内容,参考美国《燃油和天然气单燃器锅炉炉膛防爆法规》(NFPA85A-82)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安全运行而增补了此条规定。

13.2.5  主要是为了保证阀门与管道,管道与管道之间的连接强度和可靠性,避免锅炉运行事故,保证操作人员人身安全。

13.2.6  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参考了《工业锅炉验收规范》做了适当修改。为保证非承压锅炉的安全运行,对非承压锅炉本体及管道也应进行水压试验,防止渗、漏。其试验标准按工作压力小于0.6MPa时,试验压力不小于1.5P+0.2MPa的标准执行,因其工作压力为0,所以应为0.2MPa。

13.2.7  原《规范》的规定,据调查该条经多年实践是实用的,主要为保证锅炉安全可靠地运行。

13.2.8  保留原《规范》的规定,作为对锅炉安装焊接质量检验的标准。“锅炉本体管道”是指锅炉“三阀”(主汽阀或出水阀、安全阀、排污阀)之内的与锅炉锅筒或集箱连接的管道。

        本条第3款所规定的“无损探伤的检测结果应符合锅炉本体设计的相关要求”,是指探伤数量和等级要求,为了保证安装焊接质量不低于锅炉制造的焊接质量。

一般项目

13.2.9  主要为保证工程质量,控制锅炉安装位置。

13.2.10  参照《工业锅炉验收规范》及《链条炉排技术条件》(JBJ3271-83)的有关规定,主要为检验锅炉炉排组装后或运输过程中是否有损坏或变形,控制炉排组装质量,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13.2.11  参考《工业锅炉验收规范》的有关标准,主要为控制炉排安装偏差,保证锅炉可靠运行。

13.2.12  参考了原《规范》和《工业锅炉质量分等标准》(JB/DQ9001-87)的规定,将原规定每根管肋片破损数不得超过总肋片数的10%修改为5%,提高了对省煤器的质量要求。

13.2.13  主要为便于排空锅炉内的积水和脏物。

13.2.14  根据整装锅炉安装施工的质量通病而规定,减少锅炉送风的漏风量。

13.2.15  根据《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和《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省煤器的出口处或入口处应安装安全阀、截止阀、止回阀、排气阀、排水管、旁通烟道、循环管等等,而有些设计者在设计时或者标注不全,或者笼统提出按有关规程处理,而施工单位则往往疏忽,造成锅炉运行时存在不安全隐患。

13.2.16  由于电动调节阀越来越普遍地使用,为保证确实发挥其调节和经济运行功能而规定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