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 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主控项目
】
,
13.5.1 !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
— 《 :2 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
》 — 3 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
】 4 》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排污
—
?
《 检验方!法,计时测温、操作【观察:检查
》
1《3.5.2 【烘炉结束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炉墙经烘烤【后没有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
! 2 》炉,。。墙砌筑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
】 —检,验,方法测试及观察检查!
,
:。
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 ? 检验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
一:般项目
】。
1:。3.5.4 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炉?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 《 ? 检验方法打—开锅筒和集》箱检查孔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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