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5《 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
主控项!目
《
13.5.1! 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 : ,。 《2 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
: ? , 3》 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
! , 4 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排污
】。
,
》 : 检验《方法:计时:测温、操作观察检】。。查
《
?13.5.2 【 烘炉结束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炉墙经烘烤【后没有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
】 2 炉》墙,砌筑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
】 》 检验?方法测试及观察检】查
《
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 】检,。验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
一般项目
!
,
:
13.5.4 !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炉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
》 检验方法打!开锅:筒和集箱《检,查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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