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5 烘炉、!煮,炉和:试,运行
—
主》控,项,目
1】3.5.《1 锅炉》火焰烘?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火,焰应:在炉膛中央燃烧【不应直?接烧:烤炉墙及《炉拱
! 2】 烘炉时间一【。。。般,不,少于4d升温—应缓慢?后期烟温不应高于】160℃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24!h
—
》 ? 3:。 链条《。炉,排在烘炉过程中【应定:。。期转动?
— 】4 ?烘炉的中、后期【应根据锅炉水水【质情况排污》
! 检验方】法,计时测温、操作【观察检查
】
,
,13.5.2 【 烘炉?结束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炉墙经烘烤】后没有变形、裂【纹及塌落现》象
】 2 ! 炉墙砌筑砂—浆含水率达到7%以!下,
:
,
》 —检验方法测试及观察!检查
—
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 【检验方法检查—烘炉、煮炉及试运】。行全过程《
《
一般项目
【
《
13.5.4 !煮炉:时间一般应》为2~3d如蒸【。汽压力较低》可适当延长煮炉【时间非砌筑或—。浇注:保,温材:料保温的《锅炉:。安装后可直》接进行煮炉煮炉结】束,后锅:筒和集箱内》壁应无油垢擦去附】着物后?金属表面应无锈斑】
《
! 检验方法打开【锅筒:和集箱检《查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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