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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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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一般规定《
】13.1.1— 本章适用于【。。建筑供热和生—活热水供应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25》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整装蒸!汽和热?。水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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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适用于本】章的整装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除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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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管道、】。设备和容器的保【温应在防腐和水压】试验合格《。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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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保温!的设备和容器应采用!粘接保温钉固定【保温层其间距一【般为200mm当需!采用焊?接,勾,钉固定保温》层时其间距一—般为2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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