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市对?行政审?。批设定依据、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和工商登记—。前置性审批》依据进行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对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因工程建!设需要须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照明设《。施管理?人同意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2007年7【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2《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2月1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照?明工作的管理美化】亮化城市根据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工,。作的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照:明以道路照明为主、!景,观照明为辅》坚持经济实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美:。观和谐的原》则
第四条》 ?市市政?管理部?门是城?市照明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受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市!本级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园林、》公安、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落实防—火、防盗、》防雷、防漏电等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 市!、县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城市照明监控【自动化网络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设,施的技术《。档案资料逐步实【现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的程控自动】化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城市?照明设施对损坏、盗!。。窃和非法收购—城市照明设》施等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由市、《县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内容》包括
(一)—根据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的】需要提出照明—的量化?指标:;,
(:二)根据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人文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城—市不同的功能分区确!定,其照明效《果,
第九条《 市、县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照明—设施建设计划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纳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
第十条 — , 纳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城市建!。设,计划进行建设;未纳!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的城市道路!照明和?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仍应当按《专项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第十一条》 城《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采用节?能控制技术优—先选用?。通过国家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置的景观照明!。设,施应:当,配套:设置照明自动控【制监:控,终端设备
第十【二条 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依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置的景观—照明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时应当《就该设计方案—征求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城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城市】照明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低》于设计标准》进,行,建设: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 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
第十五条》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由道路、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场所所》。有权:人或相关权》利人负责组织建设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旧,城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景观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
按照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已】建建(构)筑物应当!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亮:化工程
第十六条】 下列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场所应当按规划设】置,景观照明设施具体设!置地点、范》围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城市《道路、港口、车站】、码头、机场—。、广场、公》共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场所;
(二)城市!主干道临街的—主要建(构)筑【。物、绿化带;
(】三)高度《为40米以》上,的非住宅建》(,构)筑物和高度【为6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含商住两—用建筑);
(四】)繁华?商业区范《围,。内的主要建(构)】筑物;
(五)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建(构)筑物和【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
(六)—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应当设—置景观照明的—其它建(《构)筑物、》。设施和场地
第十】七条 《 设置城市》照明设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二》)科学配置亮度与色!彩图:案和:。造型美观;
—(,三,)符合光污染控制】标准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灯饰造型和灯光照明!效果不得《与,道路:交通指示《。灯机:场、航道、铁路【等特殊用途的—信号灯相同或相【似,
第十八条 】配套建设《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照明设施一并】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移交其投资建设【或改造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一》。)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二):符合道路照明安装及!施工质量标》准;
(三)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档案;《
(四)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第三!章 : 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条【 未移交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建《。设或: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维护和》。管理:费用由建设或管理】单位负责;已移交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维—护和管理费用—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支出
政》府,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由政府【确,定的设施管理人负】责,维护和管理维—护和管理费用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支出《;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由设施所《有权人?负责维护和》管理维护和管—理费用由《设施所有《权人:负担:
第:。二十一条《 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景观照明设!施保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在85%以上—;
(二《)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在?95:。%以上;
》(三)城市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应当于24小【时内修?。复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修复;
!(四)及时清理或】者拆除废《弃的照明设施—
第二十二条 【 城市照明设施】。的启闭实行集中监】控和分?时控制模式》。。。
第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每天》。。启闭启闭时间—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 在节假》日、重要活动和其】他,。政府确?定的特殊期间—景观照明设》施的启闭时间—。。按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执?行;配置了照明【自动监?控终端设备的景观照!。明设施由市、—。县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启闭其它《时间的启闭由照明设!施管:理人自行《决定
统一启闭期间!的景观照明电费由】市、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离带电照—明设施不得小于1.!0米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或者影响】照明效果的》照明设施《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规定及时处【理,
,在,。树木与绿《地上:设置的景观》照明:设施:的应当与植物生【长相适应《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原则不得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第二】十六条 —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或突发事故—致,使树木严重危及【城市照明设施运行安!全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先行处理并【及时告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须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照明设施管理人【同意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八条 !损坏城市《照明设施的损害人】应当妥?善保护现场防止【损害扩大并》立即通知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和照明设施管—理,人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坏的公安交通】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和—照明设?施,管理人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九条 》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 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按要求配】套设置照明自动控制!监,。控终端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有关部门按要!求设置设备所需费用!由被处罚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违反第十六条规定】未按要求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有关部门【按要求?设置设施所》需费用由被处罚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 《 , 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存在过错】的按行政《过错责任予以追究处!理其他人员违法本】条规:定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逾期不予修】复的责?令限:期维修?或更换?;逾期不予维—修或更换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符合代履—行条件的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为清!理
第五章 —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城市照明包括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道路照【明是指运《用照:明,设施和技术为城【市道路提供光源方】便车辆行人夜间【。出行的照明总—称景观照明是指采用!泛光照明、轮—廓照明等形式—以美化?城市:、丰富城市夜景为目!的的照明总》称
:(二)城《。。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照明?的配电?室、变压器、地上地!下管线、《灯杆、灯具、工作井!以及其他《照明附?属设:备,等,
(:三):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高架道》路、城市跨江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城—市,公共广?场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1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发布南宁【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