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决》定
为了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和保》障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更多地转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我市?对行:政审批设定依据、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和工—商登记前置性—审,批依据进行》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对《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因,工程:建设:需要须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照明设《施管理人同意并承担!相关费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20】07:年7月2《7日: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2《9,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2月】1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宁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 为:加,强城市照明工作的】管理美化亮化城【市根据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照明工作】的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照明以》道路照明为主、景观!。照,。明为:辅坚:持经:济实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美观】和谐的原《则
第四《条 市市—政管理部《门是城市照明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受?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市本级城市照明【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园林、公安、供电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第五条 】 ,城市照明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落实防火【、防盗、防》雷,、防漏电《等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 【 市、县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城市照明监!控自:动化网络建立健全城!市照明设施的技术】档案资料逐步实现】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的【程控自动《化
第七条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城市照明!设施:对损:坏、盗窃和非法收购!城市:照明设施等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由市【、县: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内容—包,。括
(一)根据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的需!要提出照明的量化指!标;
?(二)根《据城市自然地理【环境、人《文资源?和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城【市不同的功能分【。。区确定其照明—效果
第九条 !市、县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照明设】。施,建设计划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纳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
第十条【。 纳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城市建《。设,计划进行建设;未纳!。入年度城市》。。建设计划的城市道路!照明和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仍应:当按专项规》划的要求进》行建:设,
第十一条 — ,。 城市照明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节能】标准进行设计—采用节能控》制,技术优先选》用通:过国家认证》。的高效节能产品【。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依据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置的景观照!明设施应《当配套设置照明自】动控制?监控终端设备
【第十二条《。 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和依照?城市照明专》项规划?设置的景观照明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时应当就该设计】方案征求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城市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城?市照明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低于设计标准—进行建设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与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 : 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
第十五—条 ?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由道路《、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场》所所有权人或相关】权利人负责》组织建?设,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旧城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的景观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和投入使】用
按照城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应当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已?建建(构)筑物【。应当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亮化工程
】第十六条 下列!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或场所应当按规】划设置景观照明设】施具体设置地—点,、,范围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一—)城市道路、港口、!车站、码头》、机场、广》场、公共绿地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场:。所;
(《二,)城市主干道临【街的主要《建(构)筑物、绿化!带;
(三》)高度为40米【以上:的非住宅建》(构:)筑物?和高度为6》0米以上的》住宅建筑《(含商住两》用,建筑);《
(:四)繁华商业区【范围内的主》要建(构《)筑物;
(—五)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建(构)筑物和【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
,(六)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应当设置景【观照明的其它建(构!)筑物、设施和场】地
第十《七条 设置城】市照明设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二)科!学配置亮度与色彩】图案和造型美—观;
(《三,),。符合光污《。染控制标《准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四)灯饰造型和灯光!照明效果不得与【道路交通指》示灯机场、航道、】铁,路等特殊用》途的信号灯相同【。或相:似
第十八条— 配套建设【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照明设施一并【进行验收《
第十九条 【 单位?和个人申《请移交其投资—建设或改造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接收
(《一,)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二)符合—道路照明安装—及施:工质量标准;
(三!)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档案;
(四)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第三章》 ?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条 未移交!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建设或管】理单位负责维护【和管理维护和—管理费?用由:建设:或管理?单位负责《;已移交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维护《和,管理:维护和管理费用【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支出
政府》。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由政府确定的!设施管理人》负责维护《和管理维护和管理】。费用从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中》支出;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景观照明设】施由设施所有权人负!责维护和管理维护】和管理费用由设【施所有权人》负担
第二十一【条 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景观照明】设,。施保持完好运行【正常道?路照明设施的—完好率在《85%以上;
【(二:)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在95%】以上;
(三—)城市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应当于2》4小时?内修:。复严重故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应当于三个工!作日内修复;
(】四)及时清理—或者拆除《废弃:的照明设《。施
第二十二条 ! 城市照明设施的】启闭实行集中监【控和分时《控制模式
第—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每?天启闭?。启,闭时间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 在节!假日:、重要活动》和,其他政府确定—的特殊期《间景观照明设施的】启闭时间按市、【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执行;配置了照明!自动:监控终?端设:。备的:景观照?明设施由市、县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启!闭其它?。时间的启《闭由照明设》。施管理人自行决定
!统一启闭期间的景】观照明电费由市、县!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拟:定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附近的树!。木距离带电照—明设施不得小于1.!。0米:因自然生长而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或者影】响,照明:效,果的照明设施管理人!应当及时告》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规《定及时处理
在树木!与绿地上设置的【。景观照?。明设施的《应当:与植物生长相—适应以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原则不得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第?。二十六?条 《因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或突发事故致使】树木严重危及城市照!明设施运行安全【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可以采取》紧急措施先》。行处:。理并:。及时告知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 【。。 ,。 因:工程建设需要须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照明设施】管,理人同意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十八条】 损坏城市照】明,设施的损害人应当】妥善保护现》。场防止损害扩大【并立即通《知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和照明《设施管理人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坏的!公安交通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和照明】设施管?理,人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九】条 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按要求《配套设置照明自动】控制:监控终端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有关部门】按要求设置设—备所需费用由被处】。罚人承担
第三十一!条 违反第【十六条规定未按【要求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有关部门按【要求设置设施—所需费用由被处罚】人承:担
第三十二—条 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存在过错的!按行政过错责任予】以追究?处理其他人员违法本!条规定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罚
(一)违反第!(,三,)项规定逾》期,不予修复的》。责令限期维修或更】。换;逾期《不予维修或更换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清理;》逾期不清理》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符合代履】行条件的由》城,市照明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为清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城市照明!包括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道路照明《是指运?用,照明设施和技术为】城市道路提》。供光源方便车辆行】人夜间出行的—。照明总称《景观照明是指采用泛!光照明、《轮廓照明等形式以】美化城?市、丰富城市夜景为!目的的照明总—称
(?。二)城市照明—设施是指用于城市照!明的配电室》、变:压器:。、地上地下管线、】灯杆、灯具、—工作井以及其—他照明附属设—备等
(三)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高架》道,路、:城市跨江《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城市公共】。广场
第三》十四条 《 本规定》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200】1,年10?月18日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发布南宁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