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监理单位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及相关【规范、技《术,规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检?测及其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本规】定所指称《建筑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械”?)是指在我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安!装、拆卸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
第】三条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实?施监督和信息化管】理日常的监督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本级建设工【。程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 起《重机械?的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监理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建!立健全与本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相》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五条 》起重机?械,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六条 !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当地】相关企业《成立起重机》械管理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及协调作—用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积极推广新技术应!用
第二章 起】重机械备案》登记:
《 第七条 —起重机械《实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办《理产权备案后—方可安装、》使用:
第八【条 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产权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首次出租《或安装使用》前应到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备案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备】。案部门”)》办理:产权备案产权单位应!当,向备案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产权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三)产品合格证;!
: (四)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
— (五)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见附件!1);?
: (六)—设备备案《。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料
— 除(二)和【(五)以外其余各种!资料均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应》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 , 备案部门应—当,自收到?产权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编号(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编号规则见附件2】)并向产权单—位核发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牌—(样式见《附件3)
【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禁》止备案
》 (一》),属国家和广》西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 : (二)超过制造厂!家或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 :(三)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 ? (:四)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五】)塔:式起重机
【 1.63—0kN·《m以下(不含63】。0kN?·m)出厂年限【超过10年》以上(不含10【年);?
2.【6301《250kN·m【(不含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15年【以上(不含1—5年)?。;
3.】1250kN·【m出厂年限超过【20年以上(不含2!0年);
!(六)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8年(】不含8年《)的SC型施—工升:降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的S!S型施工升降机【;
(【七,)物:料提升机出厂—年限超过5年(【。不含5年)
【 , 第?十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登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
? ?。(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证明;》
,。 (》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 (》三)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四)】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 (五)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 ?(六)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七)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见】附件4);
】 (八《)使用登记机关规定!的其它资《料
》。 除(七《)以外其余》各种资料均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处
《 使用登记部门!应当自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资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登!记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建筑《起重机械给予—办理使用登记
【第三章 各方职!责
第十一!条 : ,起重机械租赁单【位
?。 (一》)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应具—备一定的管理、安全!使用能力《方可:从事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租赁活—。动起重机械租赁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 ? 1.可提供—租赁并已办理产权】备案手续《的自有建筑起—重,机,械,不少:。于50台《(套);
】 2:.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起重【设备:安装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机电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
4—.,维修:保养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 5.》拥有50台以上起重!机械的租赁企—业其:维保人员《应确保每增加—。1,0台即增加1名维保!人员每?。增加25台》即增:加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 6.具备健全!的设备安全管—。理、维?修保:养规章制《度
—(二)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在?。设备进场前》。应与使用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明确租赁双!方的维修、保养等安!全责任?
(三)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起重机械和构】配件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生产的合【格产品?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 (四)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
1】.,原始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拆卸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
: 《2.运?行,资料包?括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处理》。记录等;
】 3.?安装验收资料—包括设备进场前维保!记录、安装完毕自检!记录、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 ? (五)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不能由劳务企—业,租赁使用
】 第十二条》 :安装拆卸单》位
》 (一)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 (二)安装拆卸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 ?。1.:。根,据安全技术标准、起!重机械性《能和:施,工现:场实际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交底人?应为本单位》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前将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审批;
》 5.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过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6.安?装,、拆卸?单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装、拆卸作业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按,安全使用技术标准及!说明书?要求:进行自检验收并【出具自检合格证明;!设备使?。用前填?写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移交书】(见:附件5)并向使用单!位告知安《。全使用?程序;?
《 7.安装》、拆卸单位应当【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2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传真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管部门提交》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见附:件6)
第!十三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使用!单位:
(一)】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租赁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已】经办理产权》备案:的起重机械选择有】安装:、拆卸?。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装、拆卸!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
— ?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的基础施工【资,。料以便安装单—位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确保设备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其它施?工条件;
【 2.审》核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
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 4.审核安】。装、拆卸单位制定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 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预防塔式—起重机防碰撞安全措!施,
, (三)【使,用,单位应履行的安全】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 2.制定行之有!效的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基坑作业区、钢筋加!工区:。等施工人员集中区域!加强安全防护;
】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且【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现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 , 7《.对在用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置、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 8.?租,用的起?重机械租期结—。束后应?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移交租赁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对?机,械检查、《。。维,护、保?养责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应在收—到安装、拆卸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租赁、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前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六:)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或顶升—加节的使用单位应委!托,原安装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原!。已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
? (一)—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备案证明等—文件;?
(二)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三,)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 (四)—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 (五)【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 ,(六)参与顶—升加节验收;—
(七)】监理单位《应当在收到》安装单位提》交的:齐全有效的》资料(详见附—件6)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签署?意见;
(!八)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十五条 起!重,机械检测机构
! (一)从—事起重机《械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通过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定期检查并持】有相应证书;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持有检测岗位证书!;
? (二)从事起!重机:械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规定的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测;检测完【毕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对基础《和附墙隐蔽部—分检测单《位应:审核相关资料;【
(—三)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测结?果、鉴定结》果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本规定对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和违反—安全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 第十?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抽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抽查单位—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二)?向起重?机械:产权、?租赁、安装、—拆卸、使用以及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行为或者在用起】重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须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对发现有—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本规定的经2次!。以上(不含2次【)整改仍不》达标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进行网络曝【光;
【(五)对属于—本规定第九条—任一情形《的起重机械》责令清除出建筑施工!现场
— 第十八条 负责!。办理产权备》案或者?使用登记《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起重【机,械,档案按?照有关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统》。一编号后《上传至自治区信【息平台?实行全区联网并由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定,期向社会公布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
! 第十九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鼓》励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安装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报—警和运行工况显示与!记录:。装置实?施动态监控管理
】 , 第《二,十条 发生起【重机:械事故后有关单位】。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列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二十一条 ! 本规定自2015!年7: 月1 《日起施行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桂建【。质[200》6]:8号)同时》废止
— ,附件:1.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表》。
2.【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编号规则—
3.【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牌
【 4.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5【.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移交书
】。 6.《。 广西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书:。
质6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