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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   》(199《5年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3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及其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加强测【绘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  【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第五【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持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批准的!区域和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并接:受当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六条 实施》测绘项目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在—测绘成果上注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 !大城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中等城市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城镇和建设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第三章 —基础测?绘 :  第九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自治区】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测绘给!予,财政支持   第】十一条 自治区级】基础测绘《包括  《。 (一)全自治区】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与维护; 【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  (三)自—治区:。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四)【自治区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五)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航空摄》影与遥感;   】(六:)编制本《自治区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集!。(册:); ?  (七)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级基础测绘项!。目包:。括 :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加密、复测】与维护;  — (二)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内区域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三条【 自治区《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为五至十年! ,  设区的》市、县(市)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由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 ,  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自治区实际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自?治,区基础测绘》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全自治区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十—六条:。 涉及地《图上国界线的画法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界线标准样—图进行?绘制   》涉,及自治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自治区地籍测】绘规划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  第十八条 实】施城:市工程测量和—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测?量技术规范的规定 !  实?施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等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的:其他系统《的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五章 测!绘资质资格与—测,绘市场  》 ,第二十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测绘资质》的审查认证、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测绘资质证】书、执业证书或者】测,绘作:业证件?。   第《二十二?条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  : 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范围和》测绘:资质:证书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测绘业—务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并向发证机】关交回测绘资—质证书 《  :第,二十四条 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测绘项目应当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依法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测绘—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监理   第二十!五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进!行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与》遥感的按《照国家航空摄—影与遥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地图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编—制普通地图》。的单位必须》依法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   《编制专题地图需要直!接进行测绘》的,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  【 第二十八条— 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地方性地图应当【报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核批准【的地图送审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免费送交样!本   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和中、小学教—科书中插附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 ,  任何《单位不得出版未经审!。定的:中、小学教学地图】和,含插附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的中、小学教科】书   第三十条 !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或者地图产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展示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地图!和地图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未!经审查批《。准,的,地图及地图产品 】第七:章 测?绘成:果,管理   第三【十一条 测》绘,成果实行汇交制度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政府!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负责接收【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测绘—成,果汇交凭证并—及时将?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移,交给保管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的汇交?和,目录编制《发布工作  — 第三十二条 汇】交的测绘成果依法受!。保护接?收部门或者保管【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三十三条 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对外提?供,或者携带保密测【绘成果出境的应当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有关审批程序执!行   第三—。十四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   】第三十五条 —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确需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必须经提供》该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制保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按照原密《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和使】用未经质量检查验收!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测绘成《果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测绘】成果委托方如无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能力的【应当委托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章 测量标】志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并按《照规定组《织检查、《。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本地区的】实际将测量标志保】管,、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第三十八!条 测量标志依【法受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测【。量标志安《全或者?使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  】 (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地上或者地—下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及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 【  (二《)在地面测量标志】占地36-100平!方米或者地下—标志占地16-3】6平方米的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  ! (三)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线;!   (《。四,)在测?量标志的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  》 ,(五)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   《(六)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   (七)【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对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当设立—明显标?记并委托测量标志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指【派,有关单位《或者专人负责—保,管 :  :负责:保管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移动—、损毁、盗窃—测量标志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 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按照规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一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接?受测量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的查—询并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   —。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履行?保管职责发》现测量标《。志被移动或者损毁】时应:当及时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乡级人》民政府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产测—绘的:单位:。不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施!测,损害: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其房】产测绘资《质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应的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一)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的; ?  (二)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转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定擅自出—版中、小学》教学地图和含插【附,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的中、小!。学教科书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发生错?绘,、漏绘、泄》密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各种地图》及地图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提供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测绘成果价【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核发!测绘资质证》书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 附 《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地图产品—是指纸介质地—图、电子地图、立体!地图、地球》仪及附有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示意性!地图:图形的?文教用具、玩具【、纪念品、》。工艺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等》产品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