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
】(1995年—。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 根据199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03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 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及其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加强测绘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
《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第五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持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批准的区《。域和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并接受当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第六条 】。实施测绘项》目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在测绘成《果上注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 大城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中等》城,市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城镇和建设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第三【。章 基?。。础测绘?
第《九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 自治区《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测绘给予财政!支持
第十【一条 自治区级基】础测绘?包括
《 (一)全自治【区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与】维护;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自治区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 ,(,四)自治《区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 (?五)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航空:摄影与遥感;
】 (六)《编制本自治区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集《(册);
— ,(七)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级基础测绘项目包】。括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加密、复《测与维护《;
(》二)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内区域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三条 自》治区: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为【五至十?年
设区的市】、县:(,市):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由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
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自治?区实际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自治区】基础测绘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全自治区—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第—十六条 涉》及地图上国》界线的画法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界线标准样图进!行绘制?
涉及》自治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自治区—地籍测绘规划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 第:十八条? 实:施城:市工:。程,测量和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测量技术【规范的规定
— 实施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等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的—。其他系统的》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五:。章, 测绘资质资—格与测绘市场
【 :第二:十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测绘《资质的审查认证、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和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十一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测》绘资质证《书、执业证书或者测!绘作业证件
【 第二十《二条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
】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范围和测绘资!质证书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测?绘业务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并向发证《机关交?回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四】条 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测绘!项,目应当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依法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 测绘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监理
第二十!五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进行》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与—遥感的按《照国家航空摄—影与遥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地图管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编制普通地图【的单位必须》依法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
编制!专题地图需》要直接进行测绘的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
第二十】八条 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地方》性地图应当报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核批准的地!图送审?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免费送!交样本
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和中、?小学:。教科书中《插附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
》 任何《单位不得出版未经审!定的中、小学教学】地图和含插附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的中、小学【教科:书
第三十条】 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或《者地图产《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展示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地图和】地图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未经《审,查,批,准的地图《及地图产品》
第七章 测—绘成:果管理
第三十!一,条 测绘《成果实行汇交制度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政府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负责接收!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测绘成果汇交【凭证并及时》将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移交】给保管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的汇—交和目录编制—发布工作《
第《三十:二条 汇交的测绘成!果依法受保护接收】部门或者《保管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 第三十三条 】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 对外提供或者【。携带保密测绘成果】。出境的应当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有关审批程序执行
!。 第三十》四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
? 第三十五条 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确:需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必须经提【供,该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制保!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按照原密级管理
!。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和使!用未经质《。量检查验收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测绘!成,果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测绘—成果委托方如无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能力的应当委托【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章: 测量标志》保护和?管理
?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并按【照规定组织检查、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本地区的实际—将测量标志保管、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第三十八条 —测量标?志依:法,受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测—量标志安全或—。者使: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
— (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地上!或,者地下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及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
《(,二)在地面测量标】志占地36-—100平《方米:。或,者地下?。标,志占地16》-36平方米的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
(三)】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线》;
《。(四:)在测量标志的【。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
(五)—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
》 (六)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
— (七)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对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当—设立明显标记并委】托,测量标?志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指派有】。关单位或者专—人负责保管》
负责保—。管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移动、损毁】、盗窃测量》标,志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 第四十条— 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按照》规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一,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接受测量》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的查询并《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
? 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履《行保管职《责发:现测量标志被—移动或者损毁时应】当及时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乡级人民政》府,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
】 (二)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产测绘!。。。的单:位不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施测《损害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其房产】测绘资质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应的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一《)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的;
—。 (二)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的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转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定擅自出】版中、?小学教学地图和【含插附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的中、小学教!科书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发生错—。绘、漏绘、泄密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各种地图》及地图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提供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测绘:成果价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一条 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核发测绘》资质证书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 附 则
】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地:图产品是指》。纸介质?地图、电《子地图、《立体:地图、地《。球仪及附有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示《意性地图图》形的文教用具、【玩具、纪念品—、工艺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等产品—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