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
(1995年!3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2003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及—其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 第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加—强测绘行《。政管理机构的建设
!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第五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从:事测绘活动》必须持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批《准的区域和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并接!。受当: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 ,第六条 实施测【绘项目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在测绘成果上注!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必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第八条 》大城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中等《城市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城镇和建设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并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
第三章 基础!测绘
第九【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 自治?。区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测绘给【予,财政支?持,
?第,。十一条 自治—区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全自?治区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与维护;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自治区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四【。),自治区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 (:五)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航空《摄影与遥《感;
》(六)编制本自治区!。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集(:。册);
(【七,)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二条! 设区的市、县(市!)级基础测绘项目包!括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加密、复测与维护】;,
(二)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内区域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 (四)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三【条 自治区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为五《至十:。年
设区—。的,市、:县(市)级基础【测绘成果的更新周】期由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
! 第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自治—区实际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自治区基础测绘规!划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区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全自治】区,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第:。四,章 :。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
? 第十六条 涉及地!图,上国界线的画法【。应当按照国》务,。院批准公《布的国界线标—准样:图进行绘制
— , 涉及自治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自治区?地籍测绘规划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第十八条 实施城市!。工程测量和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测量技》术,规范的规定
】实施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等》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的其》他系统的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五章 测—绘资质资格》与测绘市《场,
第二》十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自《治区测绘资质—的,审查认证、发—放测绘资质》。。证书和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十一》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有关—规定取得测绘—资质:或者:执业资格和测绘作】业证: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测绘资质证书、执!业证书?或者测绘作业证【件
: :第,二十二条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
:。 测绘单位不得将!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范围和测绘】资质证书等级需【要变更的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测绘—业务: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并向发证机关!交回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四,条 依?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测绘项目】应当实行招》标投标的必须依法组!织实施招标投标【并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 测绘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监理
《 第二十》。五,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进【行以测绘为》目,的的航空摄》影与遥感的按照国家!航,空,摄影与遥《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地图管—理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二十》。七条 ?编制普通地图—的单位必须依法【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
? 编制专题—地图:需要:直接进行测绘的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
第《二十八条 出版【或者展示未出版【。。的地方性地》图应当报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图其中主要表现地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涉及国界线!的地图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经审核?批准:的地图送《审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审核权》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免费送交—样本
? :第二十?九条: 自治区《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和中、【小学教科书》中插附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应当!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
! 任?何单位不得出版未】。经审定的中》、小学教学地图【和,。含插附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的中、小】学教科书
第】三,十条: 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地!图或者地图产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地图内容表示】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展示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地图和】地图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未经?审查批准的地图【及地图产品》
第七?章 测?绘成:果管理
第三】十一条 测绘成果】实行汇交制度测绘项!目完成后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政府?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负责接!收,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测绘成》果,汇交凭证并》及时将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移交给保管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
》 ,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的汇!交和目录编》制发布工作
【 第三十二》。条 汇交《的测绘成果依法【受保护接收部门或者!保管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著作:权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三十三条 !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对外提供或者—携带保密测绘—成果出境《的,。应当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有?关审批程序》执行
《 第三十四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
【。 第三《十五条? 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确【。需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必《须经提?供该: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制—保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按照原密级管理
!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和使用未经质!量检查验收或者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测绘成果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 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测绘【成果:委托方如《无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能力的应当】委,托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第】八章 测量标志【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量标志的保护和!。管理并按照规—定组:织,检查、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本地?区的实际《将测量标志保管、】维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 第三十八—条 测量标志依法】受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危害测量标志安全或!者使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
(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地上或者—地,下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及正在【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
: (二)《在地面测量标志占地!。36-100—平方米或者地下标志!占地16-》36平方米的范围】内烧荒、耕》作,、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
(三】)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架设高压线》;
:。 (四)》在测量标志的—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
(》五)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
【(六)?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
(】七,)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 《。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对】永久:性测量标志应—当设立明显标记并委!托,测量标?志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指—派有关单位或—。者专:人负责保管
【 负责保管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移动、损毁、—盗,窃测量?标志的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四十条 】。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按,照规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一条《 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接:受,测量标?志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的查询并保证测】量标志的完》。好
: 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履行保管职责发】现测量标志被移【。动或者损《毁时应当及时—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乡级人民!政府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
,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产?测绘的单《位,不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施测!损害房屋权利—人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给予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取消其房产测绘【资质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数据—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应的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一】)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的;
—(二)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承包【的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转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定擅自出《版中、?小学教?学地图和含》插附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地图—的中、?小学教科书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的地图发生错绘、!漏绘、泄密危害国家!主权:或者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编制、—印刷、出《版、展示、登载各】种地图及地图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提供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测:绘成果价格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其他好】处,或者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核发测绘资质证书!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地图产品是】指,。纸,介质地图、电子地】图、:立体地图、地球【仪及附有涉及国界】线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示意《性地:图图形的文教—用具、玩《具、纪?念品、工艺品、报】。刊、影视《、标牌、广告等【产品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