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999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 根据2002【年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根:据2:004年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工【。程勘察设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通过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及综合分析评定【。查明工程《建设场地和有—关范围内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提【供建设所需要—的勘察成果资料及】其相关的活动
】 本条例所称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工程建】设目标运《用,工程技术和》经,济方:法对工程的》工艺、土木、建筑】、公用基础设施【、环境等系统进行】综合策划、论证编制!建设:所需的设计文—件(含图纸、图【。表)及其相关的活】动
?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应当经过—工程勘察《。。设计未经过工程【勘察设计不》得,进行:施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电—力,、测绘?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工程勘察【设计:从业资格《
第六条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 第?七条 申请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与其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需的技术装备】;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资格?证书的等级和申报程!序按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
【 ,第,。八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停【。业、撤销、合并、分!立,的应:当在变更或者停业、!撤销、合并》、分立后30日【内到:原,资,。格,证书审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 第九条 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 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勘—察设计单位执业通】。过互认或者》考试取得内》地注册资《格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专【业人:。士已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执业》的还可以《。在本自?治区再受聘于一个】勘察设计单位执业
! 第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允!许个人或者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本单】位的资格证书—、图签、印章
第三!章 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地】区、:部门和所有》。制形:式的:限制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持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发包给个》人或者未取》得资格证书、未【。持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单位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实行】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应急的》救灾等工《程项目可以不实行】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第十】五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其《持有的?资格证?书规定的资格等级或!者业务?范围内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个人和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等名义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 第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可由两个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参加—。联合共同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都应当具》有承:包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相应的等级的资格证!书并共?同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第【十七条 经发包【方同意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中部分单】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承包的工程】勘察设计业务转包给!其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第十!八,条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当!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国:家和自治区没有规】定收费标《准的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
第十》九条 ?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或?者回扣、手续—费等其他好处
】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利用向建设—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给予回扣、】手续费?。等其他好处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四—章 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的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第二!十一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依据批准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有权拒—绝发包方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违反前款规定的】。要,求
? 第:二十二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程序分阶】段,进行达到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所规—。定的质量要求
【。 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应当与工程建设】实,际,需,要相适应符合—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等要求
工!程设:计阶段?分为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城市大型民用】建筑工程《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民用【建筑、城市雕塑【等,还包括方案设—计阶段
《 第二十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推荐【淘汰和不合格—。产品不得指定使【用,特定单位《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二十】四条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由具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标明编制单位—的名:称、资质证书等级】、编号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人员及相《应,专,业的注册执业—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人员!执业:专用章及国家—规定的必须加盖的其!。他印章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中需要修改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设计单【位负责?修改经原设计单【位同:。意也可以委托给【其他具有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修改设计】文件的工《程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文件修改【部分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工程施?。。工说明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解,决施工?中因工程《勘察设计而引起的技!。术问题参加投产试运!。行、工程竣》工验收
《 , 重大、《复杂的工《程,。应当按规定》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 :第二:十七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计算机?软件及其所持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剽窃、抄—袭未经?原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出售、转让、重复】使用
第二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名义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建设单位》或者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规定进行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标的;
!(二)?工程项目未经过【。。工程勘察设计—就进:行施工的;
— (三)》擅自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其:发包行为无》效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可降:低其资格等级或【者,吊销:资格:证书:
?。(一)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停业、撤销、!合并、分《立等不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
— (二)《在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推荐淘汰】、不合格产品—或者指?。定使用?特定单位《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
《 第三十《四条 ?。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因工作失—。误,造成勘察设》计质量事故的应【。当无偿补充勘—察设计、《修改完善勘察设【计文:件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减】收、免收勘察设【计费:并承担相应赔偿
】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降低资格等级【和吊销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决定
第三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超越权限或者—不按资格条件审批】资格:证书的;
— (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索贿、受!贿,的
?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还要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