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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  — (2?012?。年3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     》    《。   ? 第一章 总  】。则  ? ,    《   ?      —第二章 防》震减灾规划  【      — ,       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         !       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     —        】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      —        】 第六章 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   ?  :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    第九章【 附 ? 则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等防【震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增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设立防?震减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和改造、地【震灾害防御基础工作!、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地震—应,急准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培训、防震减【灾新技?术推:广运用?。。、地:震群测群防等—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地震监测》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并对其—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给》予扶持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建立健全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卫生、广播电】影,电视、安全监—管、:人民防空、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上: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日常工作【由本: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  ! 第:七条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城市)和《地震危险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震情【跟踪:、流动监《测和群测群防—工作加强《工程性和非工程性】防御措施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准【备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鼓励、引》导志愿者参加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教育、科学技【术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共同开展防—震减灾、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知识的【科学普及 》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把【地震科普知》识、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常识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媒体联》系,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开展地》震群测群防》活动建立健全—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防震减灾助理】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定防震【减灾联络员 —第二章 防震减【灾规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规划将—其列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规划并采取!措施保证防震减【灾规划的实施  】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会《同发展改革、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无偿提供编制【防震减灾规划—需要:。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防震》减灾规?划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  :防震减灾规划报【。送审批文件中应【当,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 ,  第?十三条? 防震减灾规划【由审批的人民—。政府负责向社会【公布和监督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的中!期或者后期阶段应当!对规划实《施情况组织》。评,估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 ,  :。第十:四,条 本自《治,区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建设和—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制定本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五条 可】能,引发塌陷《地,震灾害的大中型矿】。山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水库?、油田、石油化工】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核电站、水库大坝】。、特大桥梁、发射】塔等重?大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运行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应当将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情况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域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提高近海海】域地震监测》。预测能力《   ?第十七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和震】害,预测结果提》出确定自治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的!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 ,第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地震活—动趋:。势的:。分析:评估提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明确防—震,减,灾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当地!地震:活动趋?势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增加!地震监测台》网密度?组,。织做好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全国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自治区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为指挥抗震救灾!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不得危害地震—观测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会同同?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地震监测【设施附近《设立保护标志   !。第二十一条 地震预!报意见实行统一发布!制度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破坏性】地震的长期》、中:期、短期《、临震预《。报意见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程序发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不得【制造、散布地—。。震,虚假信息对》扰乱:社会秩序的地震【谣传:、误传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澄清 第四】章 地震灾害预防 !。  第二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纳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选址》或者项目申请的【必备内?容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审批部!门不予批复》、核准或者备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内容 【  第二十三—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在完成】地震小区划的—。城市:或,者地区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地—震,小区划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在!尚未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城市或【者地区应当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并结?合具体的地震地质条!。件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二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候车(船—、机)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依》照国务院《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应当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确:定;不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应当在地震小—区划结果或》者国家颁布》的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基础】。上提:高一:。档予以确《定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城【。市规划?与建设?。应当: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结果》采取工程性防御或】者避让措施  【 第:二十:六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国家】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 】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报告质量负责实【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质》量终身负责制  】 第二十七条 【需要提交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评》审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初【。审 :  前款《以,外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应当》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未经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不》。得提交建设单位【使用不能作为审批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一)重!大建设工程;—  :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三【)交通、通》信、水利、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四)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候车(船、机)!。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六)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地震危险状况—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已建工程组】织开展抗震性能鉴】定建设工程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可以对已》建工:程的抗震性能—提出鉴定《申请   》建设工程抗震性【能的鉴定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检测单位承担 】  :抗震加固工程应当】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证质量【和安全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已经建】成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的震害预《测并建立《。。震害评估《系统和震害预测数据!库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居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的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引导和扶持农!村居民建设》具有抗震《性能的房屋 —  有公共资—金支持的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工程和?村镇公共设施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防其他农村居【民自建住宅的鼓励】委托经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建引导》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提高》房屋抗震能力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网络落实】建设地震《安全民?居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重要?建设工程学校—、幼儿园、》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候车(船!、机)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采用减隔【。震技术和新型抗震建!筑材料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地】震应急避难的需要】合理确?定或者?。建设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通—信、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已有的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馆、!人防设施和》学校操场等场所【可,以辟为应《急避难?场所:应急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当设置《明显:标志   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当纳入—城乡规划 》  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第!三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综合演练;各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每年】组织开展地震—应急协同《。救,援演: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根据地震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南宁市地【震应急预案应当同时!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 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地:震应急预《案经修订的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原程序报】送备案?   第三十六【条 地震灾》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实施地【。震应急?与救:援行动的决定、命】。。令和公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完善【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义【务提供地震应急【基础数据 》  各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产生的成果应当!。与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实行共享  【 ,。第三: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一队多《用的原则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其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配备防护装】备和救援《器材组织开展救援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地区、部门之—间的应急协作联动机!制,。。  : 第三十《九条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震情和初【判灾情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并通报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受灾地区【的市、?县人民政府   】地震受灾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灾《情等信息的》。快速收集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   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震《灾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及时、准确!、统一发布  【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加强地震应急通】信系:统建:设确:保,。地,震应急工作》通信畅通《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地震应急物资储】备调用制度健—全储备、调拨、配送!、,征用和监督》。管理体制《与紧急调用机制保障!地震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供应】   第四十二【。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提出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除采取国家】规定的紧急》措施外还应当—根据需?要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一,)撤离危险地区【的居民;   (】二)设定警戒区【域,。禁止:非,应,急人:。员进入;   (】三)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协《调社会?力量提供援助;  ! ,(四)向单位和【。个人征用、调—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五【)组织调《配志愿者和》灾区:有能力的公民有序】参加:抗震救灾活动并为其!提,供信息?。和后勤保障等服务 !  第?四十三条 地震【灾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当【部署并保障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医疗救治—。。队伍:、志愿?。者以及其《他救援力量开展紧急!救援活动 》  :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治队!伍完成任务后应当向!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申请】撤离 ?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交通、通信、—电力、?卫生等抗震救灾保障!能力建设保障抗震救!。。灾活动的开》展 :第六:章 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  ? 第四十五条 地震!灾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地震灾》区,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等方】式做:好受灾群众》的过渡性安置—工作   第四十】六条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 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  :恢复:重建规划方案采用】的抗震设防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在报批—前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必要时应》当召:开,听证会?。。   第四十七条 !地震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发展改革、民—族事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文化、【地震、宗教事务等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结果制定!清理保护方》案明确?典型地震遗址、遗】迹和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与?民族、?宗教特色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范围和?措,施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地?震、发展改革—、公安、监察—、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水利、审【计、铁路《、电:力、通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下列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一)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  (二)地震【。监测设施建设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   ?(三)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与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五)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情况;!   (六)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地震应急演练; ! ,。 (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培训;  ! (八)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九)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与【技术:保障系统建设;【   ?(十)应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调用体系建设;  ! (十一)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地区】强化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十】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十:三)防震减灾经【费使用情况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抗震救灾需【要,的食品、药品、【。建筑材料等》物资:的质量、价格的监】督检查  》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恢—。复重建资金、物资】以及社会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未!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或者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单位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意见、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或者制》造,、散布地震》虚假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工程:未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地震小区划结果】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吊【销资质证书 —  (一)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  《。 (二)以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名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 《  (三)》允许其他《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擅自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 》。  :(二)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的;   (—三)超出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权限擅【自确:定或者随意降低【。抗震:设防要求的;—   (四)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测、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的;   (】五):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  第?五十七条 侵占、截!留、挪用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或者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物资的由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追回被侵占、截!留、:挪用的资金、物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2003年!9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