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6年 建标库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区市容园林委拟定的宝坻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市容园林委拟定的《宝坻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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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区市容园林委

为加快建设美丽宝坻,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整治范围

围绕宝坻区体育馆周边、城区主干道路等重点区域,实施“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细化”5大工程。强化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秩序的综合提升治理,加强支路里巷和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实现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绿化建设提升工程。按照生态大绿的要求,全区新建和提升改造绿化577.02万平方米,着力实施场馆绿化、道路绿化、公园绿化、街心绿化、社区绿化、环城绿道、河岸绿化、拆墙透绿8项绿化建设提升工程。每月向市容委报《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度统计表》(附后)

1.场馆绿化。对体育馆周边环境实施高标准绿化美化提升,展示我区城市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在朝霞路、西环路、银练路、政远街及检察院西路新建绿地及隔离带254640平方米,在原有绿地内增加乔灌木及地被花卉525000平方米。全部工程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

2.道路绿化。实施广阳路、渠阳大街、潮阳大道、开元路、环城南路、钰华街、东城南路、广川街等重点道路绿化提升,补绿增绿,完善绿化层次,形成大绿效果。对潮阳大道、朝霞路、望月路、银练路、政远路、政融街及检察院西路行道树进行补植310株,丰富道路景观。加强全区绿化养护管理,做好入区道路、主干道路、支路里巷、小街小路的补绿补植工作,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绿色美观的出行环境。全部工程10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

3.公园绿化。实施公园建设提升,对窝头河公园、南城公园、中央公园、建设路公园4个城区公园进行改造提升,全面实施绿化增植,充实景观树木、花卉、草坪及地被植物,对景观灯进行更新,进一步扩大公园绿量,有效增加绿色空间,增强城市“绿肺”功能,打造市民健康休闲游憩的活动场所。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

4.街心绿化。实施城区街心绿化,对道路街心裸露地、三角地、清拆地等可绿化地块实施绿化,因地制宜、能绿尽绿,增植彩叶树种,配置植物组团,营造形式多样、景致优美的街心花园。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

5.社区绿化。对32个已拆迁的村址进行绿化美化,绿化面积490万平方米,增加乔灌木栽植,充实绿量,打造城在林中、郁郁葱葱的生态宜居环境,具备条件的建设林荫停车泊位,为居民提供绿色舒适的休憩空间。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房建办、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朝霞街道。

6.环城绿道。实施外环道路绿化提升。按照生态、大绿、自然理念,优化植物层次,扩展活动空间,为市民提供健康、休憩、慢行的绿道。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林业局。

7.河岸绿化。实施3条河岸绿化提升。对窝头河、潮白河、革命渠等沿岸实施绿化充实提升,增加绿化纵深和层次,将绿化节点串联,形成水绿相映、郁郁葱葱的城市绿带。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林业局、水务局。

8.拆墙透绿。对沿街企事业单位围墙能拆除的进行拆除,实施绿化,不能拆除的,改造为透视墙,种植五叶地锦、爬山虎、攀援蔷薇、凌霄等爬藤植物,以透视格栅支撑植物形成植物墙,增加密度、长度、厚度,提高透视率,达到以绿为墙、应绿尽绿的效果。责任单位:规划局、市容园林委。

(二)市容市貌提升工程。按照简约大气的要求,实施高标准、立体化的沿街建筑、夜景灯光、路灯整饰、道路修正、交通场站、道路设施、河岸设施、交管设施、环卫设施、平台建设10项市容市貌提升工程。

1.沿街建筑。对城区重点道路沿街建筑实施立面整饰,对广阳路、渠阳大街、潮阳大道、开元路、环城南路、钰华街、东城南路、广川街、南关大街及建设路两侧建筑围墙进行粉刷23365.5平方米,对沿街立面建筑符号进行维护整饰,确保建筑设施外观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

2.夜景灯光。对城区31栋楼体夜景灯光进行更新改造,打造优美靓丽的夜景效果;重点打造体育馆周边的夜景照明景观,完善夜景灯照明设施。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

3.路灯整饰。对体育馆周边道路及城区主干道路两侧老化灯具进行更换,提高整体照明效果;对潮白河、窝头河等河道照明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确保河道照明整齐美观;对体育馆周边道路(朝霞路、广阳路、西环路、银练路、渠阳路、政融街、政远路、检察院西路)、潮阳大道、开元路、建设路、环城南路、钰华街、东城南路及广川街路灯杆体和沿线箱式变电站进行集中油饰,保持设施整洁美观;对体育馆周边涉及的临时线进行集中入地,改善城市空间环境;对城区路灯缺失的道路进行补装补建,提高绿色照明水平。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林业局、供电公司。

4.道路整修。对主干道路损坏路段实施整修,对九园公路、宝武公路、林大公路、津宝公路、潮阳大道西延、通唐公路等进行新建及维修,对津围公路(潮白河桥至潮阳大道)进行拓宽,提高道路平整度、舒适度,形成平整舒适、方便出行的城市道路环境。责任单位:建委、交通局、城投公司。

5.交通场站。对宝坻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等交通场站环境实施综合整治提升,做到场站内及周边无垃圾堆存、无乱堆乱放,卫生无盲区、无死角,使交通场站成为展示美丽宝坻的重要窗口。责任单位:交通局。

6.道路设施。更新城区主干道路、重点地区和体育馆周边道路沿街的果皮箱、座椅,提升城市景观品味和服务功能。对进京路、南街、北街、津围路等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景苑街、朝霞路、南三路西延、嘉禾街、开元路、南三路东延、建设路中段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造及维护,清洁整饰依规设置的候车亭、存车管理亭、垃圾桶、邮政信箱、座椅;清理规范路名牌、公交站牌等设施;清洁整饰路灯杆、各类信号柜、电力箱柜。对变压器进行外观提升,打造景观式变压器。责任单位:建委、市容园林委、规划局、审批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城投公司、供电公司、邮政公司。

7.河岸设施。对潮白河的堤岸设施实施修复提升,建设潮白河优美景观。责任单位:水务局、林业局。

8.交管设施。对主次干道路交通标志牌、交通护栏、隔离墩、防撞桶等交通设施进行清洗整饰,施划更新交通标志线,确保设置规范、完好无损,与街容街貌和谐统一。改造建设路至钰华街交通设施,安装潘青公路、东城北路与通唐路、通唐路与林钟路测速抓拍及视频监控设施;完善城区交通标识;安装钰华街与建设路、医院西门抓拍设施。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通局。

9.环卫设施。提升改造城区公厕、转运站、垃圾桶、果皮箱,更新公厕指示牌。加强全区公厕维护管理,确保设施达标、功能齐备、干净整洁。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

10.平台建设。实施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改造提升,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共建共享,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强化监督考核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

(三)环境秩序治理工程。按照美丽宝坻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入区道路、沿街底商、环境卫生、车辆秩序、施工工地、结合部环境、占路经营、非法小广告、支路环境、场校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机动三轮车治理12项环境秩序专项治理工程。

1.入区道路治理。对潮阳大道、津围路(武清、蓟县)入口、通唐路(香河、玉田)入口、宝平公路蓟县入口、京哈、津蓟及塘承高速公路宝坻出入口道路环境进行全面治理。确保道路沿线无乱堆乱放、马路餐桌、露天烧烤、私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环境秩序井然。责任单位:交通局、综合执法局、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朝霞街道、潮阳街道、口东街道、史各庄镇、大口屯镇、霍各庄镇、大钟庄镇、八门城镇。

2.沿街底商治理。加大力度治理店外摆卖、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私设灯箱等行为;清理沿街底商各类违法悬吊挂物;按照牌匾设计导则集中整治牌匾违法设置、破损残缺,确保设置规范有序;确保主次道路沿街底商整洁规范有序。对城区菜市场周边环境秩序进行综合治理,加强菜市场、早市、夜市、商业街及其出入口的环境秩序日常管控,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清理各类“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商务委、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

3.环境卫生治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清整、大清扫、大扫除”专项行动,严格执行主干道路机扫水洗全覆盖,严格落实各级道路保洁作业时长和标准;加强公厕维护管理,严格按照公厕等级标准定时巡查保洁,确保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干净整洁;加强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加大水体循环更换频次,及时清理河道、水域内的水草及各类漂浮废弃物,确保水质达标、无恶臭、无变色,河坡堤岸无垃圾、杂草;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监管,提高空气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水务局、环保局、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

4.车辆秩序治理。实施机动车行车、停车专项治理行动。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集中治理争道抢行、随车抛物等违规行为,做到文明行车。加强路口交通秩序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章散发广告传单现象。加强公交车、出租车、长途汽车等运营车辆和环卫清扫清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等专用车辆清洗清洁,保持车体干净整洁。对城区主干道路、重点地区及其他重要区域违法停车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无违法占路,无占压便道、盲道、绿地现象。强化停车场周边环境管理,确保停车顺行规范,停车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超范围经营等违章现象,清理占路“僵尸车”。责任单位:公安分局、交通局、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

5.施工工地治理。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工棚搭建整齐美观,对脏污破旧工棚粉刷整饰,暂时利用的原有建筑要粉刷整饰;工地出入口门区整洁美观,工程废弃物日产日清;已完成主体施工的建设项目及时完成外檐装修并拆除工地围挡及工棚;已开工及计划开工的地块,进行实体景观墙围挡,景观墙式样美观规范。对全区出土工地周边环境和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对城区内各类工地外部环境和途经道路进行管控治理,加大对32个拆迁村址建筑垃圾清运的监管力度,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承运规定标准,严禁车轮带泥上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规定线路行驶,杜绝渣土撒漏污染道路。责任单位:建委、房建办、综合执法局、城投公司、冠城公司、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朝霞街道。

6.结合部环境治理。对城区与乡镇结合部地区进行全面治理。逐片逐路开展“治脏、治乱、治差、治破”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结合部管理水平。以“治脏”为重点,加大卫生清整力度,清理取缔各类占路经营、乱搭乱建行为;以“治差”为重点,加大交通管理力度,规范车辆同行和停车行为,以“治破”为重点,加大设施维护力度,保持市政、园林、排水和环卫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备。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建委、综合执法局、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

7.占路经营治理。对城市道路非法占路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完善长效机制,做到管理常态化。集中治理城区主干道路、次支道路、重点地区、潮白河两岸马路餐桌和其他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加强执法效果评价监督,坚决取缔非法占路摆卖,对违法违章行为“零容忍”,让露天烧烤“零存在”,保证城市道路畅通、秩序井然。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

8.非法小广告治理: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路两侧及居民区非法小广告的治理,清除墙体立面、公共设施、桥梁、涵洞、居民楼道及地面非法喷涂等非法小广告的治理。责任单位: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

9.支路环境治理。对城区支路、小街小巷及社区周边存在的脏乱现象进行全面治理,清理各类违法占路经营,拆除道路沿线各类违法建筑、违章棚亭,清理乱圈乱占、乱堆乱放,保持支路里巷及社区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

10.场校周边治理。以体育馆和学校为中心,对内外部环境实施综合整治。内部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对建筑立面进行清洁整饰,牌匾标识规范整洁;加强绿化养护,确保植物长势良好、绿化景观优美;加强道路维护保洁,保持路面平整干净。外部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包括:清理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牌匾标识规范整洁,加强道路维护保洁,保持路面平整干净。责任单位:建委、综合执法局、教育局、体育局、宝平街道、钰华街道、海滨街道。

11.公路铁路沿线治理。加强公路铁路界内各类设施养护管理。实施京哈、津蓟、塘承高速公路及津蓟铁路宝坻段沿线环境整治,清洗整饰沿线建筑,清理清洁卫生环境,维护管好绿化设施,确保沿线环境整洁有序。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维护管理,保持建筑立面干净整洁,功能区配套完整,便民服务设施齐备。责任单位:市容园林委、林业局、交通局、各街道。

12.机动三轮车治理。加强对非法上路、非法营运、占路摆卖、改装和销售三轮车的治理。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区长李建成任组长,常务副区长边荣海,副区长陈宇、张守利任副组长,市容园林委、区政府督查室、教育局、公安分局、财政局、规划局、房建办、建委、商务委、交通局、水务局、环保局、体育局、林业局、综合执法局、供电公司、城投公司、新闻中心、天津移动通信公司、天津联通公司、天津电信公司和各街镇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容园林委主任朱子军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兆利、区市容园林委副主任朱铁军担任。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镇按照各自职责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二)职责分工。

市容园林委: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园林绿化建设、市容环境提升、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动;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教育局:负责学校周边及校园内外环境提升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规范整饰公安警示牌;负责交通及停车秩序治理,做好交通标志和护栏清洗、标线施划及其他交通设施的清整规范。

财政局: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筹措及监管。

规划局:负责协助做好整修、规划、设计的审定工作。

房建办:负责拆迁工地的治理工作。

建委:负责所辖道路整修改造及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商务委:负责城区便民市场新建、改建、改造提升工作。

交通局:负责所辖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及其附属设施维护提升项目;严把工程质量监督;负责公交站和长途客运站等场站设施和周边环境提升,以及公交车辆车体清洁;负责组织协调高速公路界内、高速公路服务区的环境清整工作。

水务局:负责全区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

环保局:负责清洁水体和清新空气质量监管,做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环保配合工作。

体育局:负责组织场馆体育设施建设和提升维护,确保场馆院内环境优美、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场馆环境提升。

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外环线以外所辖林地及绿化带管理。

综合执法局:负责治理市容环境秩序,治理拆迁土运输撒漏,开展违法建设、露天烧烤等专项治理,并负责渣土运输撒漏治理的组织、推动和协调。

供电公司:负责实施主干道路路灯增亮工程,城区配电箱(柜)整饰。

城投公司:负责所辖道路施工管理及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新闻中心: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报导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社会舆论宣传引导。

天津移动通信公司、天津联通公司、天津电信公司:负责拆除废弃电话亭,清理油饰所属弱电箱、电话亭,整理规范架空线缆设置。

各街镇:负责组织推动辖区内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及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主干道路和重点地区环境治理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63月中旬,召开宝坻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于20163月中旬全面展开,10月底,城区绿化工程项目全部结束,20174月底,全面完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三)检查验收。20175月,完成整治整修项目的检查验收。

(四)成果巩固。20176月,组织“回头看”,巩固维护综合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