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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水《。务局拟定的 宝坻】区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水务局!拟定的宝坻区—。河道: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5年1月5日  】。 宝坻区河道管】理办法 区水务局】。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和供?水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河道的整治、保护!、利用和《其它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我区对河道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水务局!是天津市《域内一级行洪—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区河道管理所负【责宝坻区域内一级】行洪河?道的养护 第五【。条  区水务局是】我区:河道、干《渠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区级河道!、干渠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级开发!区,管委:会在区水务》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支—渠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委会负责斗、毛】渠及坑塘等水—系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设、整治》和水环境《保护责任《。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区《政府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河:道渠道安全、维护河!道渠道?水环境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均有劝阻!、制止和《举,报危害河道》渠道安?全、破坏水》环,境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八条 ?。 河道专业规划由】区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区政府批准!后纳入区级城乡【规,划 其他各类专业】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与河?道专业规划》相协调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事先征【求区:水务:局的:。意见 第九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以及》全区防?汛排:涝、:。抗旱调水、》供排水的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防洪】、,排涝、供水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河》。道渠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满足其基本功!能的要求《。实施:水环境生《态综:合整治以实现—河流:通畅:、,水清:岸绿的目标 河道】渠道整治与》建设应当考》虑生:态的完整性注重保护!、恢复河道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景观 河—道渠道整治与建设】选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  区!管,河道渠道的整治与】建设由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水务局《应当根据河道—专业规划和》河道渠?道实际状况制定河道!渠,道整治?与建设的年》度计划;对》影响防?洪安全、水》质和环境《景观:的河道渠道应当列】入当年年《度,计划安排整治 第】十一条?  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需占用的土地】由区政府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调剂解决 —因整治?河道增加《的土地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河道【清淤的弃土由—区水务局负》责管理、使用和处】置主要用于河—道整治与建设—免交相关费用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十二《条,  河道管理应【当设定管《理范围河《道的管理《范,围为岸线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堤:防护岸及《护,。堤地:;干渠的管理范【围岸线之《间,的水域、堤防护【岸 一?级河道管理范围为】潮白新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30》米;泃河(含引泃入!潮)、蓟运河、青】龙湾减河(含引【青入潮)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2【5米;北京》排污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20《米, 二级河《。道,箭杆河、窝头河【、鲍丘河、 绣针河!、青龙?。湾故道、百》里河、?午河、导流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10米无堤的为!上河口以外》各10米 第—十三:。条 : 在河道《、干:渠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房—屋、坟墓或者其他影!响、危害水》工程安全运》行的建(《构)筑物; (二】)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截?渗沟:。。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损—毁测量设施、警【示标:志、安?全监:控等:附属设施;》 (三)《占用、封堵防汛【。抢险:通,道; (《。四)在堤防》和,护堤地内取土、【挖筑池塘; (五)!养鸭、养鹅》、,养鱼设?置,阻,水渔具?或其他障碍物; (!六,)在河道、渠道【中毒鱼、炸鱼、电鱼!; (?七)倾倒、》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废弃物;! (八?)载重量《3,吨以上的非防汛抢】险车:辆在未?铺设路面的堤—顶通:行,; (九《)非水?库管理?船只在?水库大坝前50【0米范围内滞留【;, (十)水》闸,、橡胶坝引》排水期间《船只和人员在其管】理范围内《滞留; (》十一)在河道、干渠!内直接?利,用水体进《行实验 第十—。四条: , 街镇界支渠或【。跨街镇支渠》管理范围内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及区水务局同意禁】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渠道整治—工程 第十五条 】。 ,禁,止擅自填堵河道渠道! 确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渠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论!证经:区水务局审》核,同意后报区政府批】。准 :填堵河道渠道需实】施水系?调整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涉河【建设:工程、河道渠—道整治、《提升改?造河道渠道景观等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和施】工不得降低堤防高】度和防洪标准— 第:十七条 《 对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已】修建:的涵闸?、泵站、码头和埋】设的管道《、缆线?等设施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服《从区水?务局的安《全管理;不符合堤】防,安全要?求的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改建或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 单位和《个人对河道渠道的】水体、?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等—造成:损害或造《成,河道渠?道淤积的应当负责】修复、清淤或承担】修复、?清淤费用 第—十九条?  区水务局—应当加强河流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管理河】流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不得填堵、—占用或?者拆毁;确需填堵、!。占用、拆除》的应当报区水务局批!准 :第二十条《  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渠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营造和砍【伐, 护堤?护岸林木原则上以种!植生:态保护、固》堤防浪、景观—美化的苗木为主不再!发展速生杨树 【护堤护岸《林木更新时》不再承包《已承包的待承包【期满后由河》道渠道管理》单位收回承》包权更新树木由【区政:。府指定?的专业部《门,负责营?造, 城市建成区内【河道、渠道护堤护岸!林木的营造》和管理按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需依法改建或者【拆除的?产权单位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 第二十【。二条  在河—道渠道新建、—改建、扩建排水【。口,门的按照宝坻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区水【务局应当严格控制】在河道渠道上—新建、改建、扩建】排水:口,门或:设置临时排水泵点的!。审批: ,向,河道渠道排水应当服!从防汛统《一调度?和区水务《局,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河道】渠,道利用 第二十三条!  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河道渠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区水【务局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其【他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涉《及防洪安全》的报审时应附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区?水务局重新办理审】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区水务【局并与区水务局【签订确保《河道:。渠道功能正常发【挥和保障《防洪、供水安全的】。责任:书 建设单》位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区水务局应当派员】到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予配?合 第二十五—条  工程》施工影响堤防—安全和河《道渠道行洪、—排灌:等,功能正常发挥—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停止施工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竣工:报告、质检报告【。、竣工?。图报送区水务局【备案;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进行清理!未按照责任书—要求清理的交—纳清:理费用? ,第二十六条  城市!、村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的临河界限为【河道渠道管理—范围的外缘线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涉】及河道?渠道管理《范围的应当》事先征求区》水,务局的意见》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占用河道渠道!堤防的建筑物、 】构筑物等设施应【当逐步迁出》 ,第二十七条 — 河道渠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渠:道专业规划》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涉及河道渠道岸】线开发利用规划立项!审批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利用河道渠道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征求区水务局【的意见 《河道渠道岸》线的界限为河道【渠道管理《范围的外缘线 第】二十八条  在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区】水务局同意;—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还需经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一】)在滩地内钻探、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二)在河道渠—道内固定《船只、?修,建,水上设施 从事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准许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接受区水务【局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  》在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或利用】河道渠道《、堤防、滩》地、闸桥的应当【与区水务局协—商一致并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条 — 利用非城市—供水河道渠》道、水库《。等水工程和》水体、?。水域资源开办旅游】项,目应当?向区:水务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开办前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水功能区的要求!; (二)符—合水工程安全运行要!求; (三)具有不!影响防洪、排水【功能的措施;— (四)具有水【。环,境保护方案; (】五)具有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措施 经批—准,设立的?旅游项目要求变更】批准:内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区水务—局或其它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区水《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阻—碍、威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