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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水务?局拟定的《 宝坻区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区水务局拟》定,的,宝,。坻区河?。道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 2015年1【月5日   — 宝坻区河》道管理办法 区【水,。务,局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和供水—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河道的整治、保【护、利?用和其它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我区【。对河道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市《水务局是天津—市域:内一级行洪河道的行!政主:管部门区河道—管,理,所负:责宝:坻区域内一级行【洪河道的养护— 第五条  —区水务局是我—区河:道、干渠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区级河道、干渠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级,。开,发区管委会》在区水务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支】渠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村!委会负责斗、毛渠及!。坑塘等水系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设】、整治和《。水环境?保护责任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 区政府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河道渠道安—全、维护河道渠道水!环境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均有劝阻、制【止和举报危》害河道渠道安全、】破坏水环境》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八条 《 ,。河道专业《。规,划由区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区政府批》。准后纳入区级城【乡,。规,划 :其他各类专业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与河道专—业规划相协调—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事先征求区【水,。务局的意见 第【九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以及全区防汛】排涝、抗《旱调水、供排水的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防—洪、排涝、供—水,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河道渠《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满足其基本】。功能的要《求,实,施水环境生态综【合整治以《实现河流通畅、水】。清岸绿?的目标 河道渠道整!治与建?设应:当考虑生态》的完整性注重保护、!恢复河道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景观 《河道渠?道整治与建设选【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  区管河道渠道!的整治与建设由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区水务局应当】根,据河道专业》规划和河《道渠道实际状—况,制定河道渠道整治与!建设的年度》计划;对影响防【洪安全、水质和环】境景观的河道渠道】应当列入当年年【度计划安《排整治 第十—一条  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需占用的土地!由区政府《。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调剂解决 因!整治:河,道增加的土地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河道清【淤的弃土由区水务局!负责管理、使用和】处置主要用于河道】整治与建《设免交相关费用【。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十二条 】 河道管《理应当设定管—理范围河道的管理范!围,为岸线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堤】。防护岸及护》堤地;干渠的管理范!围岸线之间》的水域、《堤防护岸 》一级河道管》理,范围为潮白》新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3!0米;?泃河(?含引泃入潮)—、蓟运河、青—。龙湾减河(含—引青入潮)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25【米,;北京排《污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20【米 二?级河道箭杆河、【窝头河、《鲍丘河、 》绣针:河、青龙湾故道【、百:里河、午《河、导流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10米无堤【的为:上河口以外》各1:0米: 第十?三,条  在河道、【干渠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房【屋、坟墓或者—其他:影响、危害》水工程安全运行【的建(构《。)筑物; (二)】。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截,渗沟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损毁测?量设施、警》示标志、安全—监控等附属设施; !(三)占用、封【堵防汛抢险》。通道:; (?四,)在堤防和护堤【地,内取土、《。挖筑池塘; —(五)养鸭、养鹅、!养鱼设置阻水—渔具或其他障—碍物; (》六)在河道、渠【道中毒鱼、炸鱼、电!鱼; (七)倾倒、!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废》弃物; 《(八)载《重量3?吨以上的《非,防汛抢险车辆在【未铺设路面的堤【顶,通行; (九)非水!库,管理船只在水库大坝!前500米》范围内滞留; 【(十)水《闸、橡胶坝引排水】期间船?。只和人?员在其管理范—围内滞留; (十】一)在河《道、干渠《内,直接利用水》体进:行实验? 第十四条 — 街镇界《支渠或?跨街:镇支渠管理范围内】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及区水务局同意禁】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渠道整治工程 第!十五条  禁止【擅自:填堵河道《。渠道 确《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渠《。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论!证经区?。水务局审核同意后报!区政:府批准 填堵河【道,渠道需实施水系【。调整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 ? 涉河建设工—程、:河,道渠道整治、—提升改造河道渠道景!观等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和】施工不得降》低堤防高度和防洪标!准 第?十七条  对—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已:修建的?涵闸:、泵站、《码头和埋设》的管道、缆线等【设,施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服从区水务局的】安全管理;不—。符,合堤:防安全要求的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改】建或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对河道渠道的】水体、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等【造成损害《。或造成河道渠道【淤,积的应当负责—修复、清淤》或承担修复、清淤】费用 第十九条  !区水务?局应当加强河流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管理河流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不得填【堵、占用或者拆【毁;确?需填堵、占》用、拆除的》。应,当报区水务局批【准 第?二十条  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渠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营造和砍伐— 护:堤,护岸林?木原:。则,上以:种植生态保护、固堤!防浪、景观美化的】苗木为主不再发展速!生杨树? 护堤护《岸林木更新时不再承!包已承包的待承【包期满后由》河,。道渠道管理单—位收回承包权更【新树:木由区?政府指定的专业部】。门负责营造 城市】建成区内河道—。。、渠道护《堤护岸林木的营造】和管理按《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需依法改建或者拆!除的产权单》位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 第二十—二条  在》河道渠道新建、改】建、:扩建排水《。口门的按照》宝坻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区水务局应当】。严格控制《在河道?渠道上?新建、改建、—扩建排水《口门或设置临时【排水泵点《的审批 向河道【渠道排水应》当服从?防汛统?一调度和区水务局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 河道渠道利用 】第,二十三条 》 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河道《。渠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区】水务局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其《。他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涉及《防洪安全的报—审时应附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区水务局重新】。办理审查手续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区水务局并—与,区水务?局签订确保河道渠道!功能正常发》挥和:保,障防洪、《供水安全的责任书】 建设单位》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区水务【局,应,当派员?到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予配合《 第二十五条— , ,工程:施工影响堤防安【全,和,河道渠道《行洪、排灌等功能正!常发挥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停—止,施工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竣】工报:。告、质检报告、竣】工,图报送?。区水务?局备案;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进行清理】未按:照责任书要求清理的!交纳清理费用— 第二十六条 【 城市、村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的临河界限为—河道渠道《管理范围的外缘线】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涉及河道渠道!管理范?围的:应,当事先征求区水务】局的意见《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占用河道—渠,道堤防的建筑物、】。 构筑物等设施应当!逐步迁出《。 第二?。十七条  河道渠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渠道专!业规划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涉及河道渠【道岸线开发利用规划!立项审批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利用河道《渠道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征求区水务局的意!见 河?道渠道岸线》的界限为河》道渠道管理》范围的外缘》线 第二十八条【 ,。 在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区水:务局同意《;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还需经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一)!在滩地内《钻探、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二)在河道渠【道内固定船只—、修建水上设—施 从?事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准许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接受区水务】局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  在河道渠—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或利用河道渠—道、堤防、滩—地、闸桥的应当与】区水务?局协商一致并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条  利用非城【。市,供水河?道渠道?、水:库等水工程和水体】、水域资源开办旅】游项目应当向—区水务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开办前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所在水功【能区的要求; (二!)符:。合水工程《安全运行要求—。。; (三《。。)具有?不影响防洪》、排:水功:能的措施; —(,。四):具有水环境保护【方案; (五)具有!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措施 经批!准设立的旅》游项目要求变更【批准内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区水务局或其它【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区水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三条  阻碍、威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四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