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
】 (一)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或总投—资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 第:四条 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当:配合并协《助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 第五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 第六条 审计机关!依照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项目?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 ,市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县(区)【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县(区)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
对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的审计调查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 第七《条 审计机关每年】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的依据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
《 :第八条 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所?需,经费和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第二章 《审计监督《范围: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概—算、预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或者《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要—有,计划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三】),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特定事项》审计机关可》以进行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第十—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当以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
: 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
】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各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本部门下》一,年度需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送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建设项《。目审计视同》年度:审,计计划管理未纳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作安:排
《。第十二条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未经审】计不得批复项目【决算、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据审计》结论安排拨》付资金和结》算,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经信》、,交通运输等》有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审批情《况,以及审批结》果及时抄《送同级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会—。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或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中载明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并预留—不低于?合同价款20%的工!程款(含质保金)在!。竣工决(《结)算审《计后予以结算
第三!章, 审计职责和权限
!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或者组?织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 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审?计准则、执》业准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 , 审计机关使—用社会?中介机构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的应当建!立健全审查复—核机制并《对利用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和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在【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下列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和瞒报
!(一)概(预)【算以及?规划许可《、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准文件和资料;
! (二)招标投标!。或比:选文:件、财政投资评审】资料以及合同、协】议文本资料;
!(,三):勘察、供货》资料设计、施工【、竣工图纸施工图】审查文件和工—程变更资料;
】 ,(四)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设备材料】检验、工《程质量检验、工程】结算等资料;
!(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资《料;
(六)】工程质量验收—、项目交(竣)工】验收、工程(—造,价)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资料;
—(,七)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出具—的检查结论或者报告!。;
(八)审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负责召集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将,纳入跟踪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等情况!及,时,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及:时跟:进采取摄像、拍【照,等方法进行跟踪记录!以固定和保》存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审计人《员取得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建设管理、—工,程决(结)算、【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事,项证:据材料应《当由提?供证据的有》关人:员签名?、单位盖章;—。审计证据不》能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但不影响事—实存在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审计机关可》。以依据适当》、充分的证据依法】作出审?计结论
第四—章 审计内容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
《。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和执行情况;
【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及施工】。。许可、消防等的批复!情况;
3【。.最高投标限价或控!制价编制的合—理、合规性》及执行情况;
】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情况
【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 1.《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 2.预算的【编制、执行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3.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项目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履行】是否:到位;?
5.》内部控制制》度及质量、造—价控:制体系的建立—、执行等情况;
! 6.工程》量计量、定》额套用、费用计取】的真实、合理性材】料差价及人工费调】整依据的合法、有效!性;:
, 7.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内容—及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9.工—程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定价的合理性、【质量控制的有效性】、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 10.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情况
— , (三?)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主!要包括
1.】。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完整性;】。
?2.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及》其他:投资:核算的真实、合法性!;,
3.资金【筹集、拨付及—预留工程价款情【况;:
4《.建:设资金节《余及分配、基—本建设收入》的核算?情况:
, ,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关!注有无因勘察—设计重大《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绩效:审计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审,计方式由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直接审计组织】相关:部门、下级审计【机关:和专:业技术?人员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等形式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 第二十五条【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定期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在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或者试》运行期满《后3个月内收集、备!齐工程竣工决(结】)算资料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结)算审—计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决(结)算—资料进行审查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工程竣工!决,(结)算《资料具备审计条【件的审计机关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应报!审计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不具备审计条】件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备齐!工程竣?工决(结)算资【料重新?提请审计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根据审?计,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审计文书《
第二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建设、代—建等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四:)虚列投资完成额;!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和个人】。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被审计【。单位予以追回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骗》取资金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未按:规定:提请:办理竣工决(结【)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 经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多付的》工程款项予以全额追!回,。造成损?失、: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送审的竣工!结算金额审减数额较!大(审?减率:达到20%以—上)的项目由审计】。机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的规定】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
》 第三《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建》议或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二条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建议?或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 (二)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 第三十三》条 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无!故不对账、不—配合、不签》。证故意拖延审计时间!的审计机关可以【。暂停审计或终止审】计,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出具虚!假审计工作结—果,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审计机关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审计机关应】当将社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告知相关主!管部门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 审:计机关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应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违约责任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一)违】。反,规划、征地》用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
(二)—项目实施未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
(【三,)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生产许可!的,;
(四)【概算调整未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造成严重!失控的;
》 (五《)未按?照审:批文件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建设的;【
(六)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未》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
》(七:)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
(!八)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九)虚假签证、】虚列建设成本、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情节严重!的;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 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应《当,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责,任的应当提出问【责建议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索贿、—受贿或者接受不【当利益?的;
》(二)隐瞒被审计】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四)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与!被审计单位、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中介机《。构串通舞弊的—;
(》六)无故拖延导致法!定期限?内不能出具审—。计报告的;》
(七)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使《用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国外援助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由政府!回购或者收回所【有权的建《设项目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需要审《计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对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原巴中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巴》中,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