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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建设管理行—。为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合规《。、,。。有效使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   (【一)全部《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或》总,投资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建》设项目   —第四条 审》计机关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个【人应当配合》并协助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  — 第五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六:条 审计机关依【照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项目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  市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县(区)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县(区)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   对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的《审计调查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 第七条 》。审,计机关每年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的依据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   第八条 】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所需经费和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  第二章!。 ,审,计监:。督范围   第【九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   (一【)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总概算、预算的执】行,情况、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 (二)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或者》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要有《计,。划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 (三)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特定事项审计机!关可以进《行专项审计》或者审计调查  】 第十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当以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为被审计》单位   》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咨询等?单位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调查 》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制?度各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本部门下一年【度需审?计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报送】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建设【。项目审计《视同年度审计计【划管理未纳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作安排 》 , 第十二条》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机关《进行:竣工决?(结)算《审计:并,出,具审计结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竣工决算的依据【未经审计《不得批复项》目决算、不得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据—审计结论安排拨付】资金和结算》工程价款  — 第十三条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经信、【交通运输等有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应当—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投资审批】情况以及审批结【果及时?抄送同级审》计机:关审计?机关会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建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机制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或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协《议)中?载明以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并预留不低于合】同价款20%—的工程?。款(含质保》金):在竣工决《(结:)算审?计后予以结算—。。 ,第三章 《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托或【者组:织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审计?。准则、执业准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审》计机关使用社—会中介?机构工作结果作为】审计证?据的应当《建立:健,全审查复核机制并】对利用?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和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在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下列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和瞒报 】  (一)》概,(预)算以及规划】许,可,、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批准文—件,和资料?;   (二)招标!投标或比选文件、财!政投资评审资料【以及合同、协议文】本资料;   【(三)勘《察、供货资料—设计、施工、竣工图!纸施工图审查文件】和工程变更资料;】   (四)隐蔽工!程、现场签证—、,设备材料检验、工程!质,量检验、工程结算】等资料; 》  (五《)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资料;   (六)!工程质?量验:收、项目交(竣【)工验?收、工程(造—价)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等资料;《   ?(七)?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出《具的检?查结论或《者报告?。; :  :(八)审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资料负《责召集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应将纳入跟】踪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隐蔽—工程等情况及时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及—时跟进采取摄—像,、拍照等方法—进行跟踪记录—。以固定和保存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审》计人员?取得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建设管理、】工程决(结)算、】财政财务收支—。等审计事项证据【。材料:应当由?提供证?据的有关人》。员签名、单位盖【。章,;审计证据不能取】得签名或者》盖章但不影响事实】存在:的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审计机关》可以依?据适:当,、充分?的证据?依法作出《审计结论 第四章 !审计内?容和程序 》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 (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主,要包括 《  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和执行情况; 】。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及》。施工许可、消防等】的批复情《况;   》3.最高投标—限价或控制》价编制的合理—、合规性《及执行情况;—  :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  2.《预算的编《制、执行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3.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采购!等项目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履行是否到位;  ! 5.内《。部控:制制度?及质量、造价—。控制体系的建立、执!行等情况;   】6.工程量计—量、定额套用、费】用计取的真》实,、合:理性材料差价及人工!费,调整:依据的合法、有【效性:; :  :7.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内容—。及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 9:.工程?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定!价的合理性》、质量控《制的有效性、—使用管理的》规范:性; ?  :10:.工:程质量管理和验【收情况 《  (三)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主要包括   】1.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完整性?;  ? ,2.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及其他投资核】算的真实、合法性;!  : 3.资金筹集【、拨付及预留工【程价款情况;  】 4.建设资—金节:余及:分配、基本建设【收入的核算》情况   除—重点审计《上述内容外还应【当关注?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应当—关注有无因勘察设计!重大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应当】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应当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在—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绩:效审计   第二】十四条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审计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审?计方:式由审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直接审计组织—相关部门、下级审计!。机关和专业》技术:。人员审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等》形式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第二十】。五条 ?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其《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定期: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在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或—者试运行期满—后,3个月内《收集、备齐工—程竣工决(结)算】资料:向审:计机:关提请竣工决(结】)算审?计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应当【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决(》结)算资料进—行审查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工程竣工决【(结)算《资料具备审计条件的!。审计机?。关一:般应:当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应报审计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不具!备审:。计条件的《。责成:建设单位限期备齐】工程竣工决(—结)算资料重新提】请审计   —第二:十七:。条 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应当根据审计】。。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审计文书【。   第《二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九条 建!设、代建等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   (二)!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   !。(三)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 》  (四《)虚列投资完成【额;:  : (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和,个人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被审计单位予以】追回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骗取资金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或者代建单》位未按规定提请办】理竣:工决(结《)算审计的由审【计,机,关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经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多付的工程款—项予以全额追—回造成损失、—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送审:的竣工结《算金额审减数额【较大(审《。减率:达到20%》以上)的项目由【审计机关《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的规定】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建议或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二条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建!议或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   《(二)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   ?(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四》)与建?。设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第三—十三条 《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无故不对】账、不配《合、:不签证故意拖延【审计时间的审计【机关:可以暂停审计或【终止审计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建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出具虚假审【计工作?结果隐瞒《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审:计机关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 审计机关应当将社!会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告知相关主》管,部门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审计机关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应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违约《责任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一)违反规—划、征地用》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  【 (二)项目—实施:未经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   (三》)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和?生产许可《的;   》(四)?概算:调整未按照规定【。程序报批造成严【重失控的; —  (五)未按照】审批文件《。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实《施建设的;   (!六)重?大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未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 ,  (七)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 》  (八)》工,程质量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九)虚假》签,证、虚列建设—成本、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情节严重—的;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有关部—门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应当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责任的应当—提出:问责建议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 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没收违》。法所得;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索贿、受!贿或者接受不当利益!的;   (二)隐!。瞒,被审计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  (四)对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与被:审计单?位、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社会中介机】构串通舞弊的;【   (六)无故拖!延导致法定期—限内不能出具审【计报告?。的; ?  (七)有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行为的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八条《 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使用?由政府部门管理的】国外:。援助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由政府回】购或者收回所有权】的建:设项目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需要:审计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对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原巴》中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巴中—。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