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加!强主: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有效降低PM【。2,.5污?染指:数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循环—经济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主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城区一!。类规划控制》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第—三条 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符合城市管】理的要?。求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和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
!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不能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当!交由建?筑垃圾弃置》。。场进:行处理
第四!条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按各自职能齐!抓共管
(】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渣土》运,输企业、车辆准入】审核:主城区建筑》垃圾:以,及以受纳主城区【产生的建筑垃圾【为主的弃置场的管理!工作履行如下职【责
?。 1.按规—定审核渣土运输企】业,、车辆渣土》运输许可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外观标识、密】。闭,措施等; 》
2.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建筑垃圾《处置的管理工作【; :
3.》制定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 :4.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
5.》管理主城区以及以】受,纳主城区产》生的:。建筑垃圾为主的弃】置场承担回填土【调剂使用《职能;
6.!查处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
(二—)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渣土:。运输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负责将运输企业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通报:。市城管?执法局
城管!和公安交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
(三)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水务、【环保、安全》监管:、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筑垃圾弃《置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管理工—作
(—四):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协兴生!态文化旅游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管控和【协调
第五】条 建?筑垃圾弃置》场经:营,者负责建《筑垃圾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
第六条 !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施工、运输】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要求处置建筑【垃圾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第【八条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第九条 鼓》励,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建!筑垃圾?管理:相,关规定的《予以举报(》举报电话1231】9)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二章 弃》置场设置管理—
第十条 建!筑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应严格按!照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并】应当公示收费标准 !
第十一条【 设置建筑垃圾固定!的弃置?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满足地质安【全要求不得产生次】生灾害;
】(二)?按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应在山坳或【山间洼?地;
(四)!交通相对便利;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建筑垃圾【弃置场
— (一)地质—结构不良、地层破碎!、活动断《层或有滑《动崩塌危险》的地区;
】(,二)水库集》水区、河《。川行水区《域内;
(】三)水源水质水量】。保护区、自来—水水源取《水体水平一定距【离范围内;
!(,四,)设置地点的外缘地!界与:。住宅区、古迹、【医院、学校、文【。教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固定的!弃置:。场应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和道路—并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碾压推平
】 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固定的弃【置场应采取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地表水导排系—统注意场《地绿化
第十!五条 单位因—建设或恢复生态【等原因需要》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的应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申请市城管执法局!应,。当协调解决 —
第十六条 】临时建筑垃圾弃【置场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置和管理
! 第三章《 运输处置》。管理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应当在《规划设计阶段优先考!。虑工程区域内的【挖填土?石方平衡或不同【工程间的建筑剩余土!石,方,的交换利《用并依照有关规【定编制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排?放情况评估》报告
《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建筑垃圾处置!或者综?合利用方《案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对施工出【。入口进行硬》化并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保持【。工地:和周边环境整—洁
建设单】位和弃土场应当在施!工,场地:及出入口配足保洁人!员采取下列保洁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作】 ,。
(一)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
? (二《)施:工场地出入》。口按长30米、【宽,6米以上的标—准铺设硬底路面;】
? ,(三)设置冲水槽】、,冲水:设备:
: 临时建筑垃圾】弃置场应按照本办法!。关于:施,工场地及出入口保洁!管,理的规定《采取:保洁措施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人!。因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并采取—措施围挡、苫—盖并在?12小时内委托他】人或者自行运—输运输应当采用袋装!或者密闭的方式【防止途中洒落—并在指定的地点【倾倒
—物业管理《单位:、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街路畅通—的,情况下在所管—辖,区域:内指定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地点并督!促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及】时处置
— 第二?十一条 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必须具有】完整:良好的全密》闭装置统一外观【标识标注1》2319举报投【诉电话
推广!。在运输建《。筑垃:。圾车辆安《装转弯、倒车影【像观察和《。安全提示设备以及监!控系统?、,卫星定位系统
】 第二十二—条 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时间和路线由市城管!。执法局?确定其它任何部门】无权更?改
第二十三!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按照】市,城管执法局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倒—。入规定?。的,弃,置场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第二:十,四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进入弃置》场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卸
【 ,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建—筑垃圾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违反本规—定构成违纪的应当追!究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照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处以罚!。款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照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第二十八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未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或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照《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
,。。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建筑垃圾弃】。置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由市?城,管执法局依照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两次的?运,输企业或运渣车辆依!法取:消其准入资质并【通报相关部门按【规定退出渣土运输市!场相关资质按—规定不予《审验
《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市《城管执法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本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有效【期,5年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广安】。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广安府办】发〔2009〕71!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