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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 现【。将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2013年】7月15日》。。。 , , 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深化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推动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健康《发展解?决滨海新《区,职工和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需求构】建滨海新区多—层次、多渠道—、科学普《惠的住房体系—依据:国家、天津市相【。。关规定和政策结合】滨海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限!定价格、定制—户型面向滨》海新区职工和—住房困难居民以定单!。方式建设、销售【的政:策性住房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服务—特,定区域滨《海新区政《府根据各区域—定单需求按需定产】统筹安排《建设 ?第三条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滨海新【区房屋管理局)是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协调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规划:建设相关问题指导监!督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实!施 各管委会和区发!展改革委、建设交通!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民政局、—环保市容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审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拟定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并监督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实施—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规划、《供地和建设等—相关问题 第—二章 规划》、计划与定单管理 !第五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实施统一!规划与计划管—理在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住房《规划整体框》架下:。。制定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保证布局》合理和区域供需平】衡 第?六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结合新城总体规!划实施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构建?综合配?套、布局均衡、平】等共享的居住社区】形成分级配置、【全方位、多层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鼓?励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循,。环经济?等技:术应用营造环境优】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宜居环境! 第七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占滨—海新区住房总—。供应量的30%-5!0%结合滨海新区产!业功能区布局主要】集中在中部新城【、滨海欣嘉园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等地区规【划建设 《第八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实施定!单式建设各》功,能区和塘沽、汉【沽、大港管委会【指定所?属部门负《责实时统计》本区域人口及住【房需求状况实行半年!。统报制?度调查成果报—行政主?管部门由行政主管部!门结:合人口增长、—。定单需?求、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情况等—因素按照《适当超前原》则,研究制定年度计划报!滨海新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审批依照本【。办法:。附件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规划设计相关技术标!准(简?称标准)执行— 第十条《 ,依据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设计《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在确定年度建【设计划?。前应就项目社区管理!的权:属和:责任:单位征求相关—管委会意《见未取得《相关管?委会意见的项目不得!纳入当年年度建设】计划 第三章 户】型、:套型与装修》管理 第十二条 为!提升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设计】标准化、工》业化、部品化水平】提高住房《质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滨海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居住需求本着合】理、科?学,、实:用的原则确》。定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指:导房型原则上每五】年,公,布一:次并适?时修改 第》十三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户型设》计要结合《滨海新区快》速发展形《势在综?合考虑居住对象【、收入水《平、住房水平和【发展:空间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坚持面积小、功能】齐,。。、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原【。则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户型设计【方,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十四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根据定单需求可【适当调整套型建筑】面积上限《。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所占比重不【得超过?30%(含》30%)《 第十五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鼓励》采取可选《。择,菜,单式成品装修设【计厨:房、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一次性安装完【成住房?内部所有功能空【间全部装《修一次到位装—修要贯彻简洁大方、!方便使用原则和【节能:、节:水、节材的环保方针!按照国?。家、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开发单位要—。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公示住?房装修方案供购房】人选择?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预售合同中单独标!明装修标准 第四章! 价格管《理, 第十六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在《。综合考虑土地整理成!本、建设标准、建】筑安装成本》、配套成本、绿建成!本、2‰项目管理】费用和5%利润【等因素基《础,上测定销《售,价格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由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每?年定:期公布指导价格 第!十七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销售价格在项】目用地出让前由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规划设计》策划:方案采用成本法【公式确定纳入土【地,出让:方案和合同 第【十八: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及配套《建筑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交铁路!建设费 《(二)土地出让【。成本中不再收取增列!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市容环境【管理维?护,费 (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按照新城、建】制,。镇甲类6级标准执行! ,(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住宅及地上非—。经营性建筑按照【。收费:面积的7《0%缴纳 》(五)?半地下车库(含【用于停车《的架空平台)及风雨!廊等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用地容》积率免收土》地,。出,让金免缴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十九条? 满足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按照国】家、:天津市?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行,。。业管理部门要优【先保证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配套施工工—程造价由审计部【门审计做《到合理?收费 ?第二十一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超过!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的50%!不得分解收费定期由!审计部门审计、【公示 第五章 土地!供应 第二》十二条 滨海新【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滨海新!区土地整理部门优】先安排土地保障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建!设 :。第二十三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办》法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配套的《邻里中?心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 第二十四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受让人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整体或分割!将项目用地转让给其!他开发?企,业实施建《设 第二十五条 在!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当明确各项限!定条件限定》。条件由?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制定包括建【设标准、销售—价格、?销售对象《和销售方式等内容】 第六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六!。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向】。滨海新区发展改革委!申请项目批复—或备案由各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 邻里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行政】管理和市政公用【等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居委—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等—。设施建成《后,应根据相关规定【无偿:移交给政《府主管部门》 配套非经营性公】建参照我市直—管公:。产房屋相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由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十八条 《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的】竣工验收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后30日内提!供楼盘表及工程建】设档案等相关资料】由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移交》给项目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第七章】 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二十《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购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 (一?),。非天津市户籍在滨海!新区工作《滨海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家庭和个!。人; (二)—具有天?津市户?籍(非滨海新区户】籍)在?滨海新区工》作滨海新区范—围内无住房的家庭】; (?三)具有滨》海新区户籍滨海【新区范围内不超过一!套住房的《家庭 非滨海新【区户籍?申请人其所在单【位须在滨海新区【。注册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准入标准由!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滨海新】区实际适时进—行调整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在滨海新区工作!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后统一】送管委?会管理部《门审核;《各管:委会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格、申请要【件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并!登记造册报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批滨海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申请资》格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核【。发天津市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房资格证明【。;申:请人持资格证明到售!房单位?购,房 滨海新》。区,户籍未在滨海新区】工作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第三十一条 【申请:购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须携带以下要】件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人】(在滨海新区工作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及购房情况》证明材料(住房权】属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 (四)】。申请人(在滨海新区!工作职工《)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要件经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无特殊规定的【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核【。对专用章 第八【章 销售《与退出管理》 ,第三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持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 销售单位应—查验购?。房人相?关证:件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姓:名须与本《人所持购买资格证明!中申请?人姓名相一致对【不一致的应拒绝【向其出售 当房【源暂时?不能:满足需求时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采取摇号选—。房,的方式售房由开【发建设单位在公证部!门和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公开组—。织摇号确定购房次序!、轮候?次序登记造册 第】三十:四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将《天津:市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交销售!单位留存《。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开发单位应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地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 第三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 第!三十六条 销售【单位:可尝试性采取共【有产权等模式创【。新,销售方法、拓—宽销售渠道 —购买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可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权属登记机构【办理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转移登《记时在登《记簿及权《属证书的记事栏上分!别,记载“?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字》。样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交—纳契税满5年的可】上市转让(继承除外!),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交纳契税不足—5年确?需转让的只能转【。让,给持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的购房?人,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天】津市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须作为登记】要件提?交房地产《权属登记机构 第九!章 物业管理 第】三十八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应》当,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缴纳 第三—十九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物业管【理及收费标》准,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销售对象》和约定的销》售价格销售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对—不明码标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其!他,。。费用的行为》依法查处对向未【取得购买《资格的家庭》。出,售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的由?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销售【单位限期收回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提请审计部门或【委托:会计事务所对—开,发销售单位销—。售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情—况实施审查 第四十!一条 对未》按照本规定建设【、,销,售,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损害—购房群众利益的【。开发企业由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 第四十二条】 ,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销售管》理等工作对在—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的管理部门【、单位责任人由监】察部门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相关?配套政策由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  日【起实施2《018年7月  】日废止?我区有关限价商品住!房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滨海】新区定单式》限价商?品住房?规,划设计技术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