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眉】山城:市规划区新》建建(构)筑物色】彩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眉山城市【规划区新建建(构)!筑物色彩规划管理严!格,控制建筑风》貌塑造良好的—建,。。筑景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眉山城【市规划?区,新建建?(构)筑物色—彩规划管理适用【本规定?
各县城市》规划区新建建(构】)筑物色彩规划【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 建筑?色彩确定《
,建,筑色彩选择应根据】。风貌控制规划—、城:。市设: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结合建】筑具体?。位置、主要功能【。、建筑形式以—及周边环境》、相邻建筑色彩等】合理确定
》第四条 建筑色】彩管:。理
新建建(构【)筑物?色彩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内容进行管理
【(一)规划》。设计方案报批时【提交正常人行—视,。点实:景嵌入的临街—。透视效果图》。反映与周边建筑的关!系和周边《建筑色?彩风貌等效果图应】取消阳光照射—阴影反映色彩的【真实效?果同时?立面图上标明建【筑外立面色彩、材】质,和色卡号
(二【)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建筑艺术《审查委员《会评审时应对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进行审查
(三)!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时《向,业主单位告知在建筑!外立:面施:。工前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确认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出—具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样板—现场核验服务—告知书(附件1【)
(四)建筑外立!面施工前业主单位】须及时?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将同一建筑色!彩和材质选两种及】以上:的小:样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初核并按照初!。步核定的色彩和材质!在项目现场实体样】板后通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对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样板《进行核验出》具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现场确【认表(附件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核:验后的?色,彩,和材质?进行留样存档
(五!)建设项目规—。划核实时一并对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的整体效》果,进行:核实:
(六)业主单位】确需变更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的应?按,规划变更程》序申请办《理变更事宜》
第五条《 处罚
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确认?建筑色彩《和材质擅自实施【或擅自变更》、未按照现场确认】的,建筑色彩和》材质进行实施—。造成建?筑色彩和材质与设】计方案效果不符的】由业主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从:严处理?
第六条《 附则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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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样》板
:现场核验服务告知】书,
(业主单》位,名称) 《 ,。 — 【 】:,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眉山城市规划区】新建建(构)—。筑物色彩规》划管理规定》要求为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按照】规划批准内容实【施建设现将新建建(!构):筑物工程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样板核验服务—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业,主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审批通过》的建筑外立》。面色彩和材质实【施,建设
二、建筑外立!面实施前请你—单位在项目现—场制作建筑外—立,面主要材《质和色彩实体样板】并通知我局到现【场进行?核验实体样板制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实体样—板,规格不小于1米【×1米
(二!)实:体样板应《。选,用两种?及以上?与规划设计方案【相接近的《材质和色彩供现【场确认时比选—
三—、,我局现场核验建筑外!立面色彩、材质及】效果:。。与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是否相符并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核验意见核》验不合格的》不得进?。行建筑外《立面施工核验—意见将?作为规?划核实的依据
联系!人 ! : 电话 】 , 《 ! 《 【 , , 】。 》 ? ! !。 】 ! 】 (盖 章)【。
】 — : 《 — 年 月 ! 日? ?
附件2
建筑外】墙材料和《色彩现?场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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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 , ? 》 》。 【 ,。 , ?。 ? 】 ? 》 : 时间 ! 年 《 , 月 日 】。 :分项工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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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部位
】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现 场
!
: 结论(附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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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材质》
色彩(建】筑色卡色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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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外《墙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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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建筑:色卡色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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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 】 — 【 【 , 规划】主管:部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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