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眉山市围挡》设置及管理规定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围挡》的设:置强化围挡的维护管!理,。保证使?用安全美化》。市容环境根据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版)和—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眉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及!彭山区的《。围挡设置及》维护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本规定《所称围?挡是指为《了将施工现场与【外部:环境:隔离开来所》采,取的措施包》括采用?各类砌体围墙、各】类材料构成的护体】护栏等?主要有建《筑工地、储备—用地、已《征待建用地、市政建!设、拆迁工地—、临时占道装修【装饰、外立面改造、!临时堆码《、,杆管:线开:挖,施工等临时性护【栏、:围栏和建《成区域?设置的永久性围【墙等   第三】条 围?挡设置及维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体制   —第,四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围《挡设置及维护管理的!综合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监管》。工,作   (一【)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占道装修》、占道堆码》、市政园林开挖现场!围挡设?置的监督和管理并】对设置在《临街面、《影响市容《市貌的围挡》进行监督《管理;   (二!。。)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永,久性围墙的》。。规,划管理; 》  : (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围挡设置—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封!闭式:。小区围挡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杆管线开!挖现场围挡设—置的:监督和管理  】 第五条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围—挡设置?的建设?管理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已收储城!区市本级《。储备土?。地围挡?设,置,的监督和管理; !  东坡《区政府负责拆迁项目!完成后土地上围挡的!设,置并经市城》管执法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现场—验收:合格后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管《理   第—六条 施工》现场及待建用地必须!设,。置围挡围《挡的设置、管理和】维护由?业主负责 》   设置围挡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路【灯设施?和绿: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应报相【关部门?审批并严格按审批的!内容实施   土!地拍卖成交后超过】6个月不进行—建设的应设置绿篱围!墙,  ? 围挡设置涉及户外!广告宣传《的应按照眉》山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置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  市政管线检【修、更?换、维护应在—满足施工《基本需要的》限度内控制围挡范】围;:在突发性的》市政管网《事故抢修等紧急情】况下施工单》。位可以先行口头【报,告、设置围挡—、组织修复但应在2!4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   建筑工地围挡!设置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 【   第七条 设】置,单位应对所设置围挡!的安:全负责?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持》围挡稳固、整洁【。。、美观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   (一)围挡】残缺、破损、开裂】、,倾斜的?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 (二?),围挡:污损、褪色》的应当?及时清洁、粉—。饰或更换《; ? , (三)围挡板【面漏字少划》的应当及时补正;】   (四)【。围,挡亮化设施》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当及时修复; !   (《。五,)建筑材料堆—放应与?围挡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六)围挡与地面】产,生,裂缝垃圾、》。泥土(浆)等—外漏(渗《)的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七)工《程建设完工后业主应!及时拆除施工—围挡并清理》现,场; ?   (八)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第八!。条, 施工围挡材质、】。结构应当满足安【全要求?符合行业发》。展进步趋势》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设置!在断头路上》的,围挡以及占用城市道!路等:。设置的围挡应—当设:置警示灯和安全警示!标识:围挡使用喷》绘布:装饰:时色:彩,及,图案:应当与周边城市环】境相协?调 ?  第九条 —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的?施工:围,挡围挡设置的高度】不得影响《交通路口行车视【。距   围挡受施!。工,条件限制占用道【路过多?、严重?。影响交通《的应当增设》施工临时《便,道方便行人、车辆通!。行因设置《围挡需临时改道、】变道的应当设置指示!引导标志 》   第十条 下】列施工围挡应—当,按照分类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 ,   (一)—建筑工地、市政【建,设等在建项目用【地周边应使用—实心围挡在构造上采!用砖砌结构或钢构结!构   砖砌式】结构墙面以浅灰【色,为,主构造涉及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和?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GJ】G/T1《88-?200?9)等相关的国家规!范以及施《工工:艺高度及样》。式应符合眉山市【施工围墙方案—设计风?格上:分为传统样式与现代!样式两种《。传,统样式提取“—粉墙黛瓦《”的设计《元素体现“古—城古韵”的城—市形象;《现代样式提取“【米墙红顶”的设计】元素体现“新城【新貌”的城市形【象   钢构式】。结构采用角(方)钢!骨架结构面板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底色以!浅灰色?为主表面粘贴宣传】喷绘:布高:度不低?于2.5米不超过】4米特殊情况经【审,批后不超过8米【  ? (二)储备用地】、已征待建用地的周!边应使用空》花围挡   空】花围挡?以镂:空的铁艺栏》杆为主柱《体和基础采用砖【砌,结构组成实现透【景透绿城市景观形】象,柱体:。和基础的构造—设计应符《合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和】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GJ!G/T?188-20—09:)等相关的国—家规:范以及施工工艺围】墙高:度和样式应符合【眉山:市施工围墙方案【设计 《 ,。 (三?)临时占《道装修?装饰、外立面—改,造、临时堆码、【杆,管线开挖《施工采用组合—。式,PVC板围挡或【钢构活?动式围挡 》   ?PVC?板围挡成色应在5成!新以上高度不低【。于1.8米底色以】浅灰色为主顶部设】。置警示灯及》照明:灯外立面设置反【光警示标志》外侧:设置0.《2,米高的护脚条形基础!   《钢构活动式围—挡设置采《用钢架结《构可移动的矮围挡】面板采?。用镀锌铁皮制作围】挡高度1.0米底色!以,浅灰色为主》外侧底部设》置0.2米高—的反光护脚》中,部应设置反光条线型!施工场地两端及中部!应设置?温馨提示及施工公告!   《(四)?。永久性?围墙建?成,区域永?久性围墙应后退用】。地界限设置小区透景!围墙距道路红—线不小于3》米围墙内侧应—设置宽?度不低于0.8【米的绿化带》并密植丛生》竹类、?分枝点低的树叶稠密!型树木等植物遮【。挡围:墙,外至用地界限全【部设置为绿化并将其!融入城?市公共?绿地 《。 ,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规》格统一、线条—清晰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标牌、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安全】生产牌?、安全目标控—制要素牌、文明施】工,告示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第》。十二条 禁止—施工单位从事下列行!为, :  (?一)堆放《。与施工无关的其他】物料搭设生活设施】;   (二)】利用施工围挡作为】搭,。建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墙体使—用,;, :  :(三)围挡内—水、:土、浆及材料—或垃:圾外:漏(渗?); ?   (《四):将围挡做挡》。土墙使用; — ,  (五)》其他: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 》   ?第,十三条 设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围挡专人—维护管理制》度,并建立防风、防【汛、防?雨雪等灾害天气的应!急预案加强维护【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围:挡及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   第十四条 各!。责任部门应加强围挡!。的监管对应》当设置围挡而—未设置?的或者设置围挡不】符合:标准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 ?   第十六条 】其他:区县的围挡设置【及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  :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  第十八条 原关!于规范眉山城区施】工现场及待建用地围!挡设置和管》理,的通:。知(眉城管执法发】〔2014〕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