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2!。016年《10月1《4日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充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南充!市市:、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
【第,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城市】所,依托:的山:体,、河湖?水系、林地、—生物物种《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宜】居,城市建设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辖区公》共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 ? 第五?条 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房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
—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资、捐《资、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享有!一定期限的绿地冠】名权
《。 : 第七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对: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予以劝阻、】举报
第】八条 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自然山体保护】规划、城《市,绿道系统《规划:、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城市道【路绿:化,规划等绿《化专项?规划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化专项规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
】 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地和已建!。成的:绿地应当实行—绿线管理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化专项规划和绿【线确因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地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二,)行政办公、公共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等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三)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商》务设施?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四)开发区内工业】建设项目绿地率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有大气、噪】声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应达到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
? (五)道【路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红线宽—度在四?十米:以上五十米以下的】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红【线,宽度小?于四十米的》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 (六)城—市生产绿地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规划区面积【的百分之一国—家园林城市不—低于百分之二
【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国家、省【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十二条 加强城】市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建设三百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五百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五百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游园
】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宽度应当《满,足行道树的栽植【和,生长条件行道树栽】植应:当符合行车视—线、行?车净空、《行人通行等交—通安全要求人行【道的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 第十四—条 鼓励》利用不同立地—条件栽?植攀缘植物》发,展立体绿化》立体:绿化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建(构)筑》物安全?和公共安全
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科学配!植庇荫乔木、绿【化隔离?带铺设植草地坪
! 第十五—条, ,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在,主体工程建成后的】六个月内完成—所需资?。金列:入工:程总预?算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有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 公园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化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同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和施工规【程确:保质量并接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 第《十七条 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绿》化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 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将《。竣工验收《资料报送《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九条: 居?住区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该,项目的显著位—置公示绿地平面图】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 ,。第二十条 》。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绿地—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二)—。居住区绿地实行【自主管理的由—业主:共同:负责;?实,行委托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
(!四)生产绿地由生产!经营者负责;
! (五)其它类】型,绿地由其《所有权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检查制度对死!亡缺株?的,适时补植;对—发生病虫害的及【。时防:治;对绿化》设施损坏的及时【。修复
— 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地【。中的树木妨碍—城,市管线安全、交通安!全、建(构》)筑物安全需要【修剪的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修剪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危及】人员、管线及其他设!施安:全的紧急情况相关】部,门可以先行排—除危:害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占用期满】后应当恢复原状
】 第》二十四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移植【、砍伐胸径》六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 (一)一处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不足》三十株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二)一》处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三十株以《上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移!植或者砍《伐前:款规定树木》的同一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为一:处,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范围一次性报批【;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 第》二,十五条 《 禁止在自然山【体、风景林》地、滨河绿带—、公园绿地等城【市绿地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采摘花果枝叶、】掘取树根《、剥取树皮;—
(二)依!树搭建或者在树木】。。及绿化设施上—拴挂:、钉钉?、刻划、晾晒衣物】、涂抹、粘贴宣传】品;
— (三?)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祭祀、焚烧物品】。;
? (四)向【树穴、树池内—倾倒热水《、,油污、酸碱性物质等!妨害树木正常生长的!物质;
《。 (五—)跳广场舞、—停放车辆《、烧烤露《营等踩踏毁损草【坪的行?为;
?。 (六—)种植农《作物:或者饲养《家禽家?。畜;
(】七):擅自设置营业摊点、!广告设施《建造坟墓;
— 《(,八)乱倒乱堆建筑】渣土;?
(九)】未经许可修建建【(构)筑物;—
(十)未!经许可从事开山【、采石?、开垦?林地等开采活动【。;
?。 ?(十一)其他损毁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化专项规划和】绿线:的,由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撤销变更】文件并?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未?达到绿地率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不,足绿地面积数处以】每平方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完—成,绿,。。化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处以未?完成绿化《工程预算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该项目的显著位【。。置公示绿地平面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国家、省、!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养护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修剪树木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或超期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 第》三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损毁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一)违反第》一、第二、第三项】规定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第五】、第六项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七项规定擅自设【置营业摊点、—广,告设施或《建造坟墓《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四)违反》第八:、第九、《第十项规定》乱倒乱堆建》筑,渣土、未《经许可修建》建,(构)筑《物或未?经许可从事开山、采!石、开垦林》地等开采活动的处】以造成损害价值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一项规定损毁绿【化设施?的处以?重置价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六条 ?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纳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未?纳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实施
— 第三十七条 】 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其】。含义分?别为
》。(一)公园绿地是指!各,类公园?的绿地和街》旁绿地;《
(二)附【。属绿地是指建—设,用地中公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三,)生产绿地是—指为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 (四)防护绿地】是指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城市高压走廊】绿带等;
【 (五《)其他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外的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湿地等
本条例【所称绿线是指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 本:条例所?称绿地率是指—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面《积不包括《立体绿化和室内绿】化的面积
》。。 , 本《条例所称《游园:是指配置精美园【林,植物讲究街景艺【术效果并设有—供,短,暂休憩设施的—花,园或者小型公园【
《 第三十九条— 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条 》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