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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 (2016—年10月14日【南充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充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南充市市、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  —    《第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城市—所依托?的山体、河湖—。水系、?林地、生物物—种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宜,居城市建设   】 ,。。。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辖区公共绿地】的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交!通运输、《水务、林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房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监督管理工作 !    第六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形—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投资、《捐资、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享有》一定期限《的绿地冠《名权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对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予以劝—阻,。、举报   —  :第八条  对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 》 规划和建设   !。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自—然山体保护规划、城!市绿道?。系统规划、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城市【道路绿化规划—。。等,。绿化专项规划 【   ?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绿化?专项规划应》当征求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意见  【 ,  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绿地【和已建成《的绿地应当实行【绿线管理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化专》项规划和绿线确因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应当按照原批】准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地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 ,  (?。一)新建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 (二)行》政办公、公共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等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  :(三)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商务设施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四)】开发区内《工业建设项》目绿:地,率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有大气、噪!声等污?染,的厂矿企业单位应达!到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   《 (五)道路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红线宽度在四十】米以上五十》米以下?的,。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红线宽度】小于四十米的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  (六《)城市生产绿地【用地面积不低于【。城市规划区》面积的百《分之一国家园林城市!。不低于百分之—二 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国家、省》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加强城市公》园、游园、街头绿地!建设三百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五百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绿地五百米半】径,。内,应当规划建》设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游园: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宽度应》当满足行《道树:。。的栽植和《生长条件行道树栽植!应当符合行车—视,线、行车净空、行】人通行等交通安全】要求人行道》的乔木覆盖率不得低!于百分?之七十     第!十四条?。  鼓励利用不【同立地条件栽植攀缘!植物发展立》体绿化立体》绿化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建(构)筑物安】全和公共《安,。全 室外《公,共停车场《、停车位具备绿化】条件的应当》科学配植《。庇荫乔?木、绿化隔离带铺设!植草地坪 》 ,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并在主体》工,程建:成后的六个月—内,完,成所需资金列入工】程,总,。预算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应当有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公【园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化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报】同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执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规范和施工【规程确保质》量并接?受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七条  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绿化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八条  城市—绿化工程《和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将竣工《验收资料报送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第《十九条  居住区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该项目的显著!位置公示绿地平面】图       第!三章  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绿地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二】)居住区《绿地实行自主管【理的由业主共同负责!;实行委托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负】。责;    —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单位负责; !    (四)【生,。产绿地由生》产经:营者:负责;     】(五)其它类—型绿地由其所有【权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 》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检》查制度对死》亡缺株的适时补植】;对发生病虫害的及!时防治;对绿化【。。设施损坏的及时修】复, ,。    第二—十二:条  城市绿地中的!树木妨?碍城市管线安全、交!通安全、《建(构)筑物安【全需要修剪的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修剪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危及人—员、管线及》其他设施安全的【紧急情?况相关部《门可以先行排除危】害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   第二十三条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占用期满后应当!恢复原状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移:植,、砍:伐胸径六厘米以上树!木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一!处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不足三十!株的应?。当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二)《一处移植或者—砍伐树木《三十株以上》的,经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移—。植或者砍伐前—款规定树《木的同一建设—项目及?其附属工《程为一处应当按照】规划确定的》范围一次性报—批;必?要时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或者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自然山体、】风景林地《。、滨河绿带》、公园绿地等—城市绿地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采摘花果枝叶【、掘取树根、—剥,。取树皮;《   ?  (二)》依树搭?建或者在《树木及?绿化设施上拴挂、钉!钉、刻划《、晾晒衣物、涂抹、!。粘贴宣传品》;     (三】)堆放物品、倾【倒垃圾祭祀、焚【烧物品;   【  :(四)向树穴—、树池内倾倒热【水、油污、酸—碱,。性物质等妨》害树木?正常生长的物质; !。   ? (:五,)跳广场舞、停【放,车辆、烧烤露营【等,踩踏毁损《草坪的行为》;     (六)!种,植农作物或者—饲养家禽家畜—;  ?   (七》。)擅自设《置营业摊《。。点、广告设施建【造坟墓;     !(八)乱倒》乱堆建筑渣》土;    — (九)未》。经许可修建建(构)!筑物;     (!。十)未经许可从事开!。山、采石、开—垦林:。。地等开采活动; 】    (十—一)其他损毁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行?为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化专—项规划和绿线—的,由市、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撤销变《更,文件并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后未达到绿地率!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不—足绿地面积数处以每!平方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完成绿《化工:程建设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处以未完成【绿化工程预算费用】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报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在该项目的!显著位?置公示?。绿地平面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国家—、省:、,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养护】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擅自《修剪树木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占用或超期占】用城市绿《地的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金,额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损毁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停止侵害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  (一《)违反第一、—第二、第三》项规定的处》。以五十元罚》款;    (二)!违反第四《、第:五、第六项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七【项规定擅自设置营】业摊点、广》告设施或建造坟【。墓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八、第九【、第十项规定乱【倒乱堆建《筑渣土、未经许可修!建建:(构:)筑物或未经许【可从事开山、—采石、开《垦林地等开采活【动的处以造成损害价!值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 (五?)违反第《十一项规定损毁绿】化设施的处》以重置价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纳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未纳入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实施    —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中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其含—义分别为  — (一)公园绿地】是,指各类?公园的绿《地和街旁绿地;【。   (二)附【属绿地是指建设用地!中,公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  (三)生产【绿地:是指:为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   》(四)防《护绿地?是指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城市高压走廊绿!带等;?     (五【)其他绿地》是指位于城市—建设用地外的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湿地【等 本条例》所称绿线《。是指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   ?本条例所称绿地率是!指建设工程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绿】地面积不包括立体】绿化和室内》绿,化的面积《   ?  本条例所称游园!是指配?置精美园《林植物讲究街—景艺术效果并—设有供短《暂休憩?设,施的花?园或者?小型公园《     》第三十九条》  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