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委拟定的
】宁河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区建委拟定的!宁河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第16次区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 , — ,。 20】16年11》月27日
【
宁河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区】建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小型建—设工程是指施—工招标控制价在5】0万元(《。包含50万元)【以上、200—万元(不包含2【0,0,万元:)以下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新农村建设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 本办法所称—新农村建设工程是指!村镇内道路硬—化(水泥路)、通】村镇:道路、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建设、农村】文化阅览室》、体育运动场所、卫!。。生院、卫生室、乡】村小学建《设、维修教学楼【等工程
《 第四条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范围内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区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小—型建设工程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并对其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区《公证:处依法对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公证
— 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区范围内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招 标
— 第六《条 小型建设工【程,如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必须履【行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但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特殊工?程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
? ,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投标邀?请书2日前》。向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七—条 小?型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况时!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向区:财政局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报审区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价格从应》急专用账《户,。向该工?程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小?型建设?工程:应当在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 第九《条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应当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代《理合同;
(】二)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
2、实!行核准的项目应提】交,项,目核准批复;
!3、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备案《。通知书?
具备主管【资金使用的有—关,委、办、《局批复的相关计划】文件以及装修、修】缮项目建《设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上一级!。主管单?位下:达的相关计划文件】可视为建设单—位符合“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条件
《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应提交以下材!料
: 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证明
! (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包:含建筑小品、建【。。筑物:、构筑?物的绿化工程不需】提供外檐的装修【改造、?不涉及到主》。体结构改动的不需提!供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提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签:订委托合同并报【。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进行施?工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进—行,施工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宁河区相关】信息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天
进行—施工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在一个公告期内】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数量少】于3家的《应当再延长一个公】告期:两个公告期内—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数量仍少于3家的】。建设单位可以直【接确定?符合招?标资格?的,承,包单位?此结果经区公—证处公证后》到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和方法;》
(五》)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或者》。资格:要求
《 招标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设《置的条件《应当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3日
【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应当:在开:。标,时由公证处、招标】人共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当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 第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报告【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自发放补【遗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日,。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否决性条款集中【单列
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
本办法所!称的: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第!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 第十七条 【小型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设《置招标控制》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通过:市财政局公开招标确!定的承担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编制工【作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市》计价:规定:进行编制出的—工程:造,价须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方—可做为招标控—制价:使用
第十八条!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小型:建设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7日
发出招标!文件:可以与?发布招标《公告同时《进行
》第二:十条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 投 标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参加小型建设工程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四章— 开标和《中标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第二十八》条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通知:公证处?、招标?人及全体投标人参加!
,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应当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投标》
(《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的;—。
: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而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的》
第三》十条 小型建设【工程的评标》。方法为?标底中标法
标!底中标法只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
对符合资质!条件和?招标文件资格规【定的合格企业直【接进行商务标唱标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最接?近工程标底》的有效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格以确定中标!候选人
—成本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下浮2—0%计算《得出
工—程标底=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有效投标人入围【按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工程标底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工程标?底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 若入围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绝对值—相同时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并列最接近标底】则由招?。标人择?优自:。行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三十一条 【中标结果报告—应当由招标人、公证!处及有效投标—人签:字,对,中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招标人、公证】处,及有效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中标结果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招标人?、公证处及》有效:投,标人拒绝在中标【结,果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二条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将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在区相关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实名举报或者—。预中:标人没?有出现法定的不能】中标情形的招标人】。应当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确定其为中标人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当招【标人和?中标人发《生合同款支付—纠,纷,由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并予:以核查、取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答复
第三】十六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第三十七条 【小型:建设工程必须—委托公证机构—对开标活动进行【公证
参与开标!活动的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投标文—件内: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开标有关的情况】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施—工招标投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施工招!标控制价在》10万元(包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不包】含50?万元:)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人至少邀请!3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由《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所邀请的施!工单位中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备案》程序
《 镇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小型建设工】程邀:请招标?该机:构应由?司法所、合同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分管—工程的镇领导—组成并在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
【 各委办局在—组织邀请招标—时应有本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参】加并本单位》的财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应急的【小型:建设工程经主管建设!。的区领导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由建设主管》部门安排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组】织施工
》 区财政局应视情】况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预算资金保障
! :第四十一条 园林】绿化养管工程—和各类市政道路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随修等工程由区财!政年初纳入一—。次性预算年初邀【请,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委负责解释】
,。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转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2【。015年8》月12日发布的宁河!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河政办发〔2!015〕2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