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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委拟定的 宁!河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 ,区建委拟定的宁河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第16次区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         ! , , 2:016年11月2】7日   》 宁河?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区建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小!型建设工程是指施】工招标控制价在5】0万元(包含5【。0万元)以上、【200万元(不包含!200万元)以【下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新农村建设工程等 !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 ,本,办法所称新农—村建设?工程是指村镇内道】路硬化(水泥路)】、通村镇道路、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建【设、农?村,文化阅览室、体育运!动场所、卫生院、】卫生室、乡村—小学建设、维修【教学楼等《工程 ?。  第?四条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范围!内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 区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小型建设工程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并—对其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 区公证《处依法对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公证 !  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区《范围:内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招 【标   第六条 】小型建设工程如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必须!履行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但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特?。殊工程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   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投标】邀请:书2日前向》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 第七条 小—型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况时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向区财政局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报—审区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价》格从应急专用账户向!该工程?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小型建设—工程应当在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应当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代理合同;》 ,  (二)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 : , 2、实行》核,准的项目应提交【项目核准《批复; 《  3、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备案通—知书   具备【主管:资金使用《的有关委、》办、局批复的相关计!划文:件以及装修、修缮】。项目建设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上一级主管单—位下达?的相关计划文件可视!为建:设单位符合“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条件 】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应提》交以下?材料  《 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证明?   (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包含建筑《小品、建筑》物、构筑物的绿化】工程不需提》供外檐的装修改【造、不涉及》到主体结构改动的不!需提供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提!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签订委托合》同并报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进行施工【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进行】施工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宁河》。区,相关信息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天  】 进行施工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在》一个公告期内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数量少!于3家的应当再延长!一个公告期两个公】告期内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数量仍少于3—家的建设单》位,。可以直接确定符合招!标资格的承包单【位此结果经区公证】处公证?。后到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和方》法;   (—五)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或》。者资格?。要求 ?  招标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设置!的条件应《当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3日】。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应当在开《标时由公《证,处、招标人共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当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 ,第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报告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自发放—补遗: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日!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否,决,性,条款集?中单列 《  :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   本办!法所称的《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 第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 , 第十七条 小【型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设置《招标控?制,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通过市财》政局公?开招:。标确定的承》担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编制【工作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市计价规!定,进行编制出的工程】造价须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方?可,做,为招标控《。制价使用  —。 第十?八条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小型建设【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7日   发—。出招标文件》可以与发布招标公】。告同时进行   第!二十条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 投 标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参—加小型建《设,工程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第《二十三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四章 开》。标,和中标?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二十八条】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通知公—证处、?招标人及全体投【标人参加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应当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投标   (!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的; ?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而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的   !第三:十条 小型建设工】程,的评标方法为—标,底中标法 》 , 标底中《标,法只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   对符合资质】条件和招《标文件资格规—定的合格企业直【。接进行商《务标:唱标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最:接近:工程:标底的有效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格以确!定中标?候选人   成本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下浮20】%计算得出 —  工程标底=【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 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有效投—。标人入围按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工—程标底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工程标底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若入】围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绝对值相同—时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并列?最接近标底则由【招,标人择优自行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 , 第三十一》条 中标结果报告】。应当由招标人、公证!处及有效投标人签】字对中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招标人、公证处及!有效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中标【结果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招标人、公证处及有!效投标人拒绝在中】标结果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  第三十二条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将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在区《相关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实名举报!或者预中标人—没,。有出现法《定的不能中标情【形的招标人应当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确定其为!中标人  》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当招标人和中—标人发生合同款支付!纠,纷由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并?予以核查《、取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答复 】 , 第三十六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三十—七条 小型》建,设工程必须委托【公证机构对开标【活动进行《。公证   》参与开标活动的【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投标文件内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开标有!关的情况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施工招?标投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  :第三:十九条 施》工,招标控制价》在10万元(—。包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不》。包含50《万元)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人至少邀请!3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由—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所邀】请的施工《单位中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备案程】序 ?  镇?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小!型,建设工程邀请招【标该机?构应由?司,法所、?合同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分管工!程的镇领导组成并】在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   各【委办局在组织邀请】招标时应有》本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参加并本单位的】财务部门备案  】 第:四十条 《应急的?小型建设工程经【主管:建设的区领导—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由建设主管部门安排!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组织施工   !区,财,政局应?视,情况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预算【资,金保障?  : 第四十一条— 园林绿化养管工程!和各类市《政道路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随修!。等工程由区财—。。政年初纳入一次性】预算年初《邀请: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转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2015—年8月12日发布的!宁河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河政办发】〔2015〕2【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