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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建委拟定的 宁】河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区建委【。拟定的宁河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第,16次区长专—。题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   ?。         !   2《。016年11月2】。7,日    宁河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区建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区《。小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区范围内进行】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小型建?设工程是指施—工招标控制》。价在5?0万元(包含50】万元)以上》、200万元(不】包含2?00:万元)以下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新农?村建设工程等—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本《。。办法所称新农—村建设工程是—指,村镇:内道路硬化(水【泥路)、通村镇道】路、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建设、农村】文化阅览室》、体:育运:。动场所、卫》生,院,。、,卫生室?、乡村小学建设【、,维修教学楼等工【程   第四条【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区范围内【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区》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小》。。型建设工程的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并对其》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   区》公证处?。依法对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公证   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本区范围内》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招 标   第】六条 小型建设【。工程如?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的必须履—行 :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但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的特殊!工程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   【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出!投标邀请书2日前】向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七条 【小型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况时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向区】财政局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报审区《财政局根《据,审核后的工程结算】价格从应《急专用账《户向该工程拨付工程!款   第八条 小!。型建设?工程应当《。在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九条 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应当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代理】合同;   (二)!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  1、实行审批制!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   2、—实行核?准的项目《应提交项目》核准批复;  【 3:、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备案通知书 — ,。 具备主管资金使】用的有关委、办、】局批:复,的相关计划文件【以及装修、修缮项】。目建设单位上级主管!机关或上一级主【管单位下达的—相关计划文》件可:视为建设单位符合】“已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的条件】   (三)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应,提交以下《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证:明 :  (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包含》建筑小品、建筑物】、构筑物的绿化工程!不需提供外檐的装】修改造、不涉及【到主体结《构改动?。的不需提供其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需提供);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条 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签订》委托合同并》报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 进行施工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   —进行施工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宁:河区相?关信:息,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天 ?  进行施工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在一个公!。告期:。内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数量少于3家的应!当再延长一个公【告期两个公告—期内报名《的投标申《请单位数量仍少【于,3家的建设单位可以!直接确?定符合招标资格【的承包单位此结果经!区公证处《公证后到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和方法;  【 (五?。)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或者资格要求!   招《。标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设《置的条件应》当符合工程实际情况!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3日 》。  第十《三条 ?招标人?应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应当《。在开标?时由:公证处?、,招标人?共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当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报?告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自发放补遗!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最短【不得少?于5日   —第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将否决性】条,款集中单列 —  否决《性条款应当明确【易于:判断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与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招标文件补—遗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单列完整】。的否决?性条款并发给所有】投标人   本【办法所称的》。否决性条《款是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受理投标或者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等否定投】标文件效力》的条:。。款   《第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2%—   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第—十,七,条 小?型建设工程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上设置招标》控制价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通过市财政局】公开招标确定的承】担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编制工作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市计:价,规,定进行?编制出的工程造【价须: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方!可做为?招标控制价使用【 , , 第十?八条: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小?型建设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7日   发—出招标文件可以【与发布招标公告同】时进行   第二】十条 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第三》章, 投 标  —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参加小型建—设工程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 ,  第二十三—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  招标人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四章》 开标和中》。标   《。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第?二十八条 开—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通知公【证处、招标人及【全体投?标人参加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应当!。在开标时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投标   (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规定参加《开标的;《   ?(二)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而】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的  ? 第三十条 小型建!设工程的评标—方法为标《底中标法   标底!中标法只编制商务】。标投标文件》   对符》合资质条《件和招标文件资格】规定的合格企业直接!进行商务标》唱标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最,。接近工程标底的【有效投标报价为中标!。价格以?确定中标候选人 】  :成本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下浮—20:%计算得《出  ? 工程?标底=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  :。确定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和成本控制价!之间的有效》投标人入围按—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工程标底《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有?效投标报价最接近工!程标底?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  :。若,入围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绝对值】相同时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有效投标报价相同!。并列最接近标底【则由招标《人择优自行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 —中,标结果报告》应当:由招标人、公—证处及有效投标人签!字对中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招标人、公【。证处及有效投—标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中标《结,果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招标?人、公证处及有效】投标人拒绝》在中标结果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中标结》果招标人《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二条 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将!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在区:相关信息平》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在公】示期内未收到实名】。举报或者预》中标人没有出—。现法定的不能中【。标情形?的招标?。人应当?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确定其为中!标人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当招标【人和中标人发生合】同款支付纠纷由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协:调解决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并予?以,核查、取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出答复 —。 , 第三十六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 第:。三十:七条 小型》建设工?程必须委《托公证机构》对开标活动进行【公证 ?  :参与开?标活动的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投【标文件内容》、,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等与开【标有:关的情?况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施工—招,标投标的小型建设】工,。程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施?工招标控《制价在10万—元(包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不包?含5:0万元?)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招标人《至少邀请3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由!招标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所《。邀请的施《工单位?中,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备案程》序   镇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小型建设工【。程邀:请招标该《机构应由司法所、】合同管?理办公室、财务部】。门、:分管工程的镇领导组!成并在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   各】委,办局:。在组织邀请招—标,时,应有本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人员参加并—本单位的财务部门】备案   第四【十条 应急的小型】建设工程经主管【建设的区《领导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由建设主管!部门:。。安排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组—织,。施工  《 区财政局》应视情?况设立不少》于300万元的预】算,资金保障  — 第:四十:一条: 园林绿化养管【工程和各《类市政道路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随修—。等,工程由区《财政年初纳入—一,次性预算年初邀请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转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2015》年,8月12日发布的宁!河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河政办发《〔2015〕—2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