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主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有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改进—公共服务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川建保发〔201!4,〕4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准入分配、】统,。一租赁管理》 ,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为》主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乐山市主城区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
第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赁补贴、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 ,
租赁补贴【是指所在《区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实物配租】是指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后根—据配租?家庭的?类别分档《次收取租《金的住房保障—方式
第五】条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保局)负!责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制定、统筹规划、房!源,筹,集、组?织分配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住建、?民政、财政》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协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工作 —
第【二章 申请与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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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自愿【申请、分批审核、】分级审批、动态管】理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 !
, , 第八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按以下家庭】。类别进行申》请 :。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以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进行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申请家】。庭成员?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3年【以上城镇《户籍:且在市中区实际【居,。住的;
》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含2倍)以内【;
《 3.申请家庭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城镇住】房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
(二)】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中等收入—家庭)以《申请家庭《(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单位进行申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均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满1年以上】。城镇户籍且在市中】。区实际居住的;
!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5倍)以—。内;
《 3.申请家【庭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城,镇住房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
】 (三)农民【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农民工家庭)是指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非城《镇户籍家庭(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
2.!户籍不在市中区的】申请人需持有乐【山市市中《区居:住,证,;
3.家】庭(:个人)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5倍)以!内;
4【.申:请家庭?(个人)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城镇住房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
(—。四)城镇籍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外来?。务,工家庭)是》指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稳定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以外的城镇户【籍家:庭(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1年以上;!
2.申请】人需持?有乐山市市中区居住!证;
《 , 3.家《庭(个人)人均【月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含5倍)【以内:;
4.申请!家庭在市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城镇住房或》。人均城镇住房面积】低于(含)16平】方米 ?
其他特殊【家庭凭相《关部门证明》材,料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可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 一:至二人?家庭:只能申请1居室【。公共租赁住房三人】(含三人以上)可以!申请2居室公—共租赁?住房 ?
: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应,从低端保起》优先保?。证低收?入家庭?及,时获得住房保障
! 第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行申!请、审核、公—示、:登,记程序具体为 【
, (一)》申请人根《。据家庭类别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书面申请》书,、身份证、户口簿】、住:房情况证明、收入证!明、就?业证:。明、居?住证、婚《姻证明等向户籍(或!就业)所在地的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表;?
: :(二:。)社区(村委会【)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
, :(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中区【住建局?。。;
(四)】市中区住《建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就申请!人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批意见;
!(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由市中区住—建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作为保障!对象予以《轮候:登记;不符》合条件的由市中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 ?
第十一—条 市中区住建、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对未!如实:申报或无理取闹【的申请?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不】予办理 《
》。 第三章《 轮:候与分配《
— 第十二》条 :。通过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进?行登记确定为轮候对!象轮候期不超—过5年并由受—理机构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实行分类《分批摇号和分类分】批抽签两种》方式分类分》批摇号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超—过30户的情况【下,按,照申请家庭类别分批!进行电脑摇号产生】分配结果;分类分】批抽签是指》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3》0户:以内(含30户【)时按?照申请家庭类别分批!进行抽?签产生分配》结果对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及对国家!和省:政府明确的》优抚对象《为,第,一类保障对象其余轮!候对象均为第—二类保障对》象在第一批保障对象!选择房源后第二【。类保障对象按照顺】序选房
—。 第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除救灾—、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外均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一)市中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申?请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布
!。 (二)市—住保局?。。负责确定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三)【市住保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家庭—按申请的时间段、选!。择的住房地点组织公!开配租市监察部门】现场监督市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协同配合 !
(四》)市住保局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安置程序《 ,
?第十五条《 在政府投资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提】取不少于30%的房!源用于解决农民工】家庭的住房》保障 ?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保障对—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当应明确下列】内容
》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住保局备》案
》第十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最高不超过【市场租金水平的7】5,%
》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租金标准由市—住保局会同市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 第十九《。条 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实】物配租的低收—入家庭按市场—租金标准《的15%支付租金】;农民工家庭—按租:金,标准的5《0%支付租金;外来!务工家庭、中—等收:入家庭按租金标【准的:75%支《付租:金
《 现有廉租住房在】租赁期?内租金标准按照原】有价格执《行租赁期届满后【租金标准按现有【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及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管理:等 :
, 第?。二十二条 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租赁型保障【。。性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
第四章【。。 使用与《退出 ?
》 :第二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的正常使用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主要—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预算安?排解决;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养护费用由—产权人或运营单位承!担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缴】管理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服务费》收缴工作 》
: 第二十四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得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及其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
第—二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确需装修的应【当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
: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
【 受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报市住保局备案】后签订续租》合同
《 第二十》七条: ,对不:再符:合城市低收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经】审核: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继续承租现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类别的租【金
》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并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等》状况的; 》
(二》)转借(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 (:四)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 (五)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 (七)》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八)!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虽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 (九)租赁期内收!入超过规定标准或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 (十)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 (十一》。)不符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其他:情形的
—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市中:区住建局作出取【消保障资格的决【定并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 (一)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
(二)—未履行?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维,修养护义务》的;
(三)!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住房性质、用【途,以及配套设施的规划!用途的 《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 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第三十二【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 ,。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各《县(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主城】区中若涉及沙湾、五!。通、:夹江等区县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住保部《门进行保障
【。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住保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07〕61号【)、关于印发—乐山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0〕28号》)、关于印发乐【山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府办:发〔:201?4〕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