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 建标库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静海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静海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527

静海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安全生产大整治工作,从严管理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全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出行和第十三届全运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借鉴先进地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经验,大力开展为期3年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区道路安全畅通。具体目标:

(一)2017年底前,全区重要迎宾线、重点道路的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科技管理设施齐全有效,国省道和城区主干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二)2018年底前,道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科技管理设施基本齐全有效,主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交通秩序规范有序,全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2019年底前,全区道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科技管理设施齐全有效,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市民交通文明素质、自觉遵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大幅下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从严整治10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治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超速行驶,客运车辆超员、疲劳驾驶、违规载货,货运车辆(特别是工程渣土车)超限超载、闯禁行、闯红灯等野蛮驾驶行为,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各类违规运输行为。

(二)从严管理10项不文明交通行为。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禁鸣区鸣喇叭、实线并道、不礼让行人或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逆向行驶、机动车道行驶,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跨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重点整治范围

(一)辖区内的国省道、城区及各乡镇的主要道路。

(二)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客运场站、旅游景区、大型居住区等周边重要道路。

(三)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事故多发的道路和农村公路。

四、工作措施

以同宣传、同治理、同建设、同管理为主要内容,持续深入推进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

(一)集中全区力量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大整治工作和培养群众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一是要分批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大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二是要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持续曝光各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和典型案例;三是要在电视、广播节目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每周定期向全区手机用户推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四是要在政府官方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的微提示、微曝光和微直播,实现有效互动;五是要加强舆论引导,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网上网下深入讨论,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新闻中心、区文化广播影视局、公安静海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2.社会动员全覆盖。动员组织全社会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一是要在主干道和社会单位、居民社区、交通枢纽设置的大屏幕及公交汽车车厢内部的各类显示屏上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在全区交通流密集的路口路段、运输企业门前及国省道沿线村镇出入口悬挂交通安全布标或粉刷宣传标语;二是要在学校和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学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相关工作;三是要发展壮大交通文明志愿者队伍,组织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发动交通文明志愿者统一穿着“平安马甲”,上路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四是要开展争创“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和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最佳交通民警”活动;五是要建立健全文明交通综合评估体制,促进市民交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交通局、区教育局、公安静海分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二)各方协同共同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3.强力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是要围绕重点整治道路、路段,聚焦10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0项不文明交通行为,分工负责、分片包干、划分责任区,集中优势力量,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二是要全面梳理比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和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严厉打击10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对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和多次违法行为未处理的重点人员逐一督促处理。

责任单位:公安静海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动员社会力量联治共管。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要整合动员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和乡镇交通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投入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中,切实形成合力、形成声势。

责任单位: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公安静海分局、区交通局、区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5.完善交通管理勤务运作机制。整合现有警力,研究改进街面警力投入道路交通管理警务运作机制,提高街面执法效率。一是要创新实施巡警、特警、治安警等警种参与道路交通违法治理工作模式,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二是要优化道路交通执法管理勤务新模式,增加交警执法管理辅助力量,提高辅助交通执法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静海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持续加大整治非法客运力度。一是要严厉查处长途客运站、火车站等场所从事非法客运的车辆,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二是要落实非法客运车辆社区管控措施,全面排摸清理居民小区内停放的机动三轮车和违法违规加装篷座残疾人专用代步车,巩固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成果;三是要严格整治机动三轮车源头,对非法生产、销售、改装机动三轮车的企业进行治理。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公安静海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围绕管理需求共建完善道路交通配套和管理设施。

7.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一是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前,要完成团泊健康产业园区主要道路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交通标线、中心防护栏的标准化建设;二是要完善道路隔离设施,调整中心隔离护栏高度,加快国省道、区乡道路重点路口照明灯、信号灯、减速带和护栏建设。

责任单位:公安静海分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局、区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8.完善交通管理科技设施。全力推进信息化系统和科技设施建设,完善主要路口、重点路段视频终端建设,最大限度地用足用好开放共享信息资源,提升道路交通执法执勤效能。一是要推广应用交通指挥调度系统,搭建跨部门、跨行业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提升道路交通管控、应急指挥调度能力;二是要建立交通信息服务系统,采用“互联网+”模式,有效整合交通数据,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实时出行信息服务;三是要加快主要路口路段和学校、医院周边地区电子警察建设,应用新技术有效治理开车不系安全带、打手机、遮挡号牌、鸣喇叭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四是要扩大交通信号灯控路口区域协调控制系统覆盖范围,提高路口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公安静海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投集团

(四)履行职能职责共管源头安全隐患

9.全面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原则,落实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将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考核标准,确保各项工作履职到岗、追责到人;二是居委会(村委会)、沿街单位要承担协助交通管理的工作职责,自觉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并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公安部门要对街镇划片分区,捆绑责任,共同推进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各项工作。

责任单位:公安静海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0.全面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发动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履行好社会责任,切实落实好各行业单位门前的管理职责。一是有关职能部门要牵头对所管理的行业、系统开展宣传发动,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氛围浓厚;二是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三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对本单位人员和车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管理制度,做到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四是要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完善动态监控数据跨部门共享,对未落实动态监管的相关企业和车辆,严格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处理;五是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车辆和驾驶人开展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采取限期整改、停运整顿、行政处罚、严厉追责、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等措施;六是要严格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管理,发动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排查工作,对校车和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开展隐患清查和宣传提示,依法取缔不合格车辆和驾驶人。

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11.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治理。按照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津交安〔20122号)有关职责分工和要求,全力排查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点段。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安全监管局、公安静海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是深入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担当,更是2017年第十三届全运会成功举办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作为平安静海、安全静海、美丽静海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静海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峰任组长,副区长、公安静海分局局长于振江任副组长,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静海分局,由张奎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助做好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情况汇总等工作。各乡镇也要组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条块同步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建立严密的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负总责、尽全责,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全力投入大整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开展、参与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加大政策支撑和投入保障,协调解决执法管理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将大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安全静海建设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并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年度考核。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问责。

(三)加大执法力度,常态长效治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动员起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提供强大的源动力。要以超常规的措施、创新的手段、完善的机制,扎实推进各类执法和整治行动,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行为处罚惩治力度,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要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通过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效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根源性问题。

(四)落实综合保障,强化执法支撑。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各项措施的经费投入和预算保障力度,确保所需工作项目“应建必建”,并落实好有关常态化工作措施的后续经费保障。要依法保护执法者的合法权益,研究建立对恶意信访投诉人的事后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查妨碍执法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权益保障,切实树立执法权威。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信访稳控。要紧密结合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最大限度地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中出现的负面舆情和敏感舆情,要及时组织正面发声,把握先机和主动权,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事态扩大。对网络上出现的虚假信息,要及时约谈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及时删除虚假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信访稳控工作,认真研判可能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发生紧急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处置、化解,避免激化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