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化《项目的统一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程序《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等《管理规定以及“智慧!广元”发展战—略结合我市》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信息设备采购等】项目以?及,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咨询、规划等软课!题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化项?目以及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出资建设政府】租赁使用或》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业务—系统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发挥信息技术对【。提高决策水平、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能力的综合作用
严!格控制?独立、封闭、网络】不能互联、资源不】能共享的《单一:行业或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第五条》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领导:和协调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技术评!审、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网信办?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涉密信】息化项目的》定密确认和》。投入使用审批;【。依法参与涉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方?案评审协调》并,参与分级保》护测评
第六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建立和管理【信息化?。项目咨询《专家库为《信息化项目》技术(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验收?等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章 !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
第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包括数据中心机房!、网络?、服务器、基础数】据库、存《储与灾备、支撑【软,件、公共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以及—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和公共性的信息化】资源的规《。划、集?。约建设和运维保障建!立并完善政务云、】产业云、社会云【等云平台《制定:平台:的运行和《服务:规范为?市,内各行业、》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提供《平台支撑服》务
第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实际需求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资源开展本行业!、部门的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应当按照《资,源整合、集》中管:理,的要求通《过物理搬《迁、应用迁》移等:方式逐步迁移—至广元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 信息化《项目的滚动库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三】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拟制?当年计划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条 !信息化项目的预审】
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立项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报市财】政局批?复采:购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未取得预审批复【的信息化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招标或?。采购核准
(—一,。。)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信息化建设】发,展方针政策和“【智慧广元”发—展战略;
2.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
3.属于公共财】产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
4.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具体的项目预算;!
5.经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具备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
6.?采,。。购的信息化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网络安!全,法,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本级:信息化项目申报财】。政性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已,纳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并纳入】当,年拟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
2.有—。明确:资金来源一般包【括上级专项补助(拨!。款)资金、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等;
3.【提供项目建议书(建!设方案)、项—目组织实施计划;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设计)《。方案评审
(一【)新建、扩建、改】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充分调—研和:需求分析编制技术】(设计)《方案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审—查
(二)》技术(设计)方【案应载明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化现状、】应用需求、业务【流程、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主》要内容技术(设【计):方案须完整、合理和!可行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信息—化专家对市级—部门:或相关单位编制【的技术?(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技—术(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否充分考虑资!源集:。约利用和信》息共享;技术路【线和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否完?善;实施计》划和资金《测算是否《合理;实《施条件是否成熟等】
(四)信息化项】目,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当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行,。;使用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情况;审》查系统各项功能【、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审查系《统信:息资源共享落实【情况;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情况—
实施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验收
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信息:化项目的备案
【(一)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验,收通过后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国家、省《统,筹安排建设并—。拨付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同》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的信?息化项?。目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招标投标!、电子政务》网络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项—目须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禁止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投资化【整为零进行建设【资金预?算超过1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须引入监!理机制?、系统测评机制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引入代?理委托机《制
第十五条 项】目成果(主要指执行!合同所完成的—、与研究开发—目标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成【果权)归项目建【。设单:位所有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权在其他行【政,机关推广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支持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六条 【各县区?自行负责辖区—内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但技术《(设计)方案须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信《。息,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以便做到标准统!一、方案统筹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第》四章 ? 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
第】十,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为市内各行业、部门!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服务
第》十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普—。。遍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专业信【息资源根《据,。政务部门履行—职责业务《需求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按需【。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公共服务的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政务数据《的开放和社会化利】。用
第十《九条 信息化项【目,采集信息应当遵【循“一数《。一源”原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从其他行业、】部门获取的信息不】再,重复采集市内各行业!、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管理的信息》资源有义务提供给其!他需要该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无偿使用》共享信息《的政务部门要按授权!的范围合理》使,用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等管理工作并!做好已建或新建信】。息化应?用,系统共享接口—的开发维护确保与】其他:政务部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系统已投—入运行但《未,。实,现信:息共享的部门应【实施相应的共享改造!
第:五章 信》息化项目的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应坚:持多渠?道筹集、整合—。存量资源、强化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按照财政资金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属于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二十】三条 鼓励》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维《护采:用服务外包模式降低!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成本—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发〔2012〕5】5,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