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化项目【的,统一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程:序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等管理规定以!及“智慧广元”【发展:战略结合我市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信息?设备:采购等项《目以及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咨询、!规划等软课题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化项目以【及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出资建》。设政府?租赁使用或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业务》系统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发挥】信息技术对提高决策!水平、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能】力的综合作用
【严格控?制独立、封闭、网】络不能互联、—资源不能共享的【单一行?业或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第五条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领导!和协调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技术评审、!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网信—办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涉,密信息化《项目:的定:密确认?和投:入使用审《批;依法《参与涉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方案评审协【调并参?与分级保《。护测评
第六—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建立和管理》。信息化项目咨—询专家库《为信息化项》目技术(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验【收等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章 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
:第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包括数《据,中心机房、网络【。、服务器、基—础数据库、》存储与?灾备、支撑软件、】公共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以及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和公:共性:的信息化《资源的规划、集约】建设和运维保障建】。立并完善政务—云、产业云》、社会?云等云?平台制定《平台的运行》和服务规范为市内各!行业、?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提供平台支》。。撑服:务
第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实际需求《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资源:开展本行业、—部门的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应当按照资源整合、!集中管理的要—求通过物理搬迁、】应用迁移等方式【逐步迁移《至,广元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 信》息化项目的滚动库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三?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拟?制当年计划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条 信》息化项目的预审【
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立项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报市财政局批复】采购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未》取得:预,审批复?的信息化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招标或采购!核准
(一)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信息化建》。设发展方针政策【和,“智慧?广元”发展战略;】。
2.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
3?.属于公《共财产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
4.【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具体的项》目预算;
5.【经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具备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
6.?采购的信息化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网络安全》法,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本【。级信息?化项目申《报财政性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已:纳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并!纳入当年拟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
2《.,有明确资金来源一】。般包括?上级专项《补助(拨款)资金】。、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等;:
3.提供项目建!议书(?建设方案)、项目组!织实:施计划;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设计)方案评审】
(一)新建、【扩建:、,改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充分调》研和需求分析编【制技术(设计)方】案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审!查,
(:二)技术(设计)】方案应载《明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化现状、应用需求!、业务?流程、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主要内容】技术(设计)方【案须完整、合理和可!行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信息】化专家对市级部门】或相:关单位?编制的技术(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技术(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否充分考虑资源【集约利用和信息共】享;技术路线—和,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否完善】;实施计划和资金】测算:是否合?。理;实施条件是否成!熟等
(四)信息】。化项:目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当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行,;,使用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情况;审查系统各】项功能、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审查?系统信息资》源共享落《。实情况;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情况【
实施?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验收
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信息化项目!的备案
(一)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验收通过后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国家、省统筹安】排建设并《拨付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同: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的信息!化项目?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招标投标、电子】政务网络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项目须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禁止: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投资化》整,为零进行建设资【金预算超过》1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须引》入监理机制、系统】测评机制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引入代【理,委,托机制
第十五条 !项目成果(主—要指执行合同—所完成的、与研究】开发:目标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成果权!)归项?目建:设单位?所有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权在其他行》政机关推广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支,持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六条 各县区自行负!责辖区内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但技:术(设计)》方案须?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信—息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以便做《到标准?统一、?方案统?筹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
】。第,。十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为市—内各行业、部门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服务
第十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普遍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专业!信息资源根据政务】部,门履行职责业务需】求,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按需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公共服】务的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政务数据—的开放和社会化利用!
第十九条 信【息,化项目采集信—息应当?遵循“一数一源【”原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从》其他行?业、部门获取的信息!不,再重:复采集市内各—行业、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管理的信】息资源有义务提【供给其他需要该【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无偿:使用共享信息的政务!部,。门要按授权的范围】合理使用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等管《理工作并做》好已建?或新建信息化应用】系统共享接》口的开发维》护,确保与其他政务【部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系统已投【入运行?但未实现信息共享的!部门应实《施相应的《共享改?造
第五章 — 信息?化项:目的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应!坚持多渠道筹—集、整合《存量:资源、?强化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按照》财政资金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属于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二十三条 鼓】励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维护采《用服务?外包模式降低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成本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发〔2《0,12〕55》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