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化项!目的统一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程序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等—管理规定《以及“智慧》。广元”发展战略结合!我市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信】息,设备采购等》项,目以及?。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咨询、规划—等软课题《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化?。项,目,以及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出资建设【政府:租赁使用或》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业务系统!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发挥信息—技术:。对,提高决策水平—、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能力》的综合作用
严【格控制独立》、封闭、网络不【。能互联、资》源不能共《享的单?一行业或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第五条《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领导和协调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技!术评审?、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网信!办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涉密信息《。化,项目:的定密?确,。认和投?入,使用审批;依法参】与涉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方案评审协调并参!与分级保护》测评:
第六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建立和管理信】息化项目咨询专家】库为信息化项目【技,术(: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验收等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章 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
第】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包括数?据,中心机房《。、,网络、服务》器、基础数据库、存!储与灾备《、支撑软件、—。公共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以及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和公—。共性的信息化—资源的规划、集约】建,设和运维保障—建,立并完?善政务?云,、产业?云、社会云等—云平台制《定平台的《运行和服务规范为市!。内各行业《、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提供平》台支撑服务
第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实际需求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资—源开展?本行业、《部门的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应当?按照资源整合、【集中管理《的,要求通过《物理搬迁、》应用迁移等》方式逐步迁移—。至广元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 ,信息化项目的滚【动库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三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拟制当年计划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条 【信息化项目的预审】
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立项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报市财?政局:批复采购《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未取得预审批复】的信:息化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招?标或采购核》准
(一)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信息化建设发】展方针政策和“智】慧广元”发》展战:略;:
2.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
3》.属于公共财产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
:4.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具体—的项目预算;
5】.经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具备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
6.采购的】信,息化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网络》安全法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本级:。信息化项目申报财】政性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已!纳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并纳《入当年?拟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
2.有明确资金!来源一般包括上级专!项补:助(拨?。款)资金、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等;》
:3.提供项目建议】书(建设方案—。。)、项目组织实【。施计划?;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设计)》方,案评审
(一)新建!。、扩建、改》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充分【调研:和需求分析编制【技术(设《计)方?案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审查
(二)技术!(设:。计,),方案应载明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化现状、应!用需求?、业务流程、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主要—内容技术(设计)方!案须完整、合—理和可行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信息化专家—对市级部门或—相关单位编》。制的技术(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技—术(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否充分考虑】资源集约利》用和:信息共享;技术路线!和,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否完善;实》施计划和资》金,测算是?否合理?;实施条件是否成熟!等
(四)信—息化项目《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当—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行;使用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情:况;审查系统各【项功能、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审:查系统信息资源共】享落实情况;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情,况
实施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验:收
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信息化项《目的:备案:。
(一)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验收通过【后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国家、省统【筹安排建设并—拨付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同】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的信?息化项目《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招标投标【、电子政务网—络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项目须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禁止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投—资化整为零进行建】设资金预算超过1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须引入监】。理机制、系统—测评机制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引入代《理委托?机制
第十》五条 项目成果【(主要指执》行合同所完成的【、与研究开》发目标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成果权!)归项目建》设单位?所有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权在?。其,他行政机关推—广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支持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六条 各县!区,自行:负,责辖区内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但技》术,(设计)方案—须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信!息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以【便做到?标准统一、》方,案统:筹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第四章 — 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
?第十: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为市内!各行:业、部门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服务
第十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普遍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专业《信息资源根据政务】部门履行职责业务需!求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按需《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公?共服务的《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政务数据的开【放,和社会化利用—。
第十九条 —信息化?项目采集信息应当】遵循“一数一源”】原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从其他行业【、,部门获取的信—息不再重复采—集市内各行业、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管理的信息】资源有义务提供【给,其他需要《该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无偿使用共【享信息的政务—部门要按授权的【范围合理使用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等管理工】作并:做,好,已建或新建信息【化应用系统》共享接口的开—发维护确保与其【他政务部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系统已—投入运行但未实现信!息共享?的部门应实施相应】的共享改造》
第五章《 信息化项目的】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应坚持多》渠道筹集、整合【存量资源、》强化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按照财政资金—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属于: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二十《三条 ?鼓励:。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维护采用服【务外:。包模式降《低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成本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发【〔20?12〕?55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