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化项《。目的统?一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程序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等管:理规定以《及“智慧广》元,”发展战《。略结合我市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信息—设备采购《等项目以及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咨询、规划等软】课题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化项目以—及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出资建设政府租!赁使用或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业务系统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发挥信】息技术?对提高决策》水平、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能【力的综合作用
严】格控制?独,立、封闭、网—络不能互联、资源】不能共?享的单?一行业或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第【五条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领导和协调!。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技术》。评审、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网信【办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涉》密信息化项目的【。定密确认和投入【使用审批;依法参】与涉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方—案,评审:协调并参与分—级保护测评
—第,六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建《立和管理信息化【项目咨询专家—库为信息化》项目技?术,(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验收等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章 》 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
第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包括—。数据中心机房、【网络:、服务器、》基础数据库》、存储与灾备—、,支,撑,软件、公共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以及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和公共【性的信息化资源的规!划,、集约建设》和运维保障》建立并?完善政务云、产【业云、社会云等云】平台制?定平台的运行和服】务规范为市内各【行业、?。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提供平—台支撑服务
第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实,际需求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资源:开展本行业》、部门的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应【当,按照资源整合—、集中?管理的要求》通过物理搬迁、【应用迁移等方式【逐步迁移至广元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 :信息:化项目的滚动库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三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拟制【当年计划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条 信息—化项目的预审
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立项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报市财政—局批复采购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未取得—预审批复的信—息化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招标或采购!核准
(一》。)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信息化?建设发展方》针政策和“智—慧广元”《发展战略《;
2.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
【3.:属于:公共财产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
4.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具体的!项目预算;
—5.经?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具,备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
6.采购的—信息化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网络安!全法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本级信息—化项目申报》财政性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已纳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并纳:入当年拟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
2.《。有明确资金来源【一般包?括上级?专项补助《。(拨款?)资金、《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等;
3—.提供项目建议【书,(,建设方?案)、?项目组织实施计【划;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设计)【方案评审
(一【)新:建、扩?建、改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充分调研和需求分析!编制技术(》设计)方《案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审查—
(二)技》术(设计)方案应载!明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化—现,状、应用需求—、业务?流程:。、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主要内!容技:术(:。。设计)方案须完整、!合理和可行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信息化?专家对市级部—门或相关单位编制】的,技术(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技】术(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否:充,分考:虑资源集约利用【和信息?。共享:;技术路线》和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否完善;实施!计划和资金测—算是否合理;—实施条件是》否成熟等
(四)信!息化项目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当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行;使用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情况;审查系统【各项功能、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审查系统信】息资源共享落—实情况;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情况—
实施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验收
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信息化项目的—备,。案
(一)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验收通?过后: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国家、!省统筹安《排建设并拨付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同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的信息《化项目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招标投!标、电子政务网络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项目》须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禁—止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投?资化整为零进行建】设资金预算超—。过1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须引》入监理机制、—系统测评机制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引入代理【委托机制
第十五条! 项目成果(主要指!。执行合同所完成的】、与研究开发—目标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成果权!。)归项目建设单【位,所有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权在?其他:行,政机:关推广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支持《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六条 各》县区自行负责辖【区内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但技术】(设计)方案须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信息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以便做】到标准统一》、方案统《筹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
第【十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为市内【各,行业、部门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服务
第十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普遍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专业信息资源】。根据:政,务部门履《行职责?业务:需求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按需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公共《服,务的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政务数据的!开放:和社会化利用
【第十:九条 信息化项【目采集信息应当【遵循“?一数一源”》原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从其他行业】、部门获《取的信息不再—重复采集市内各行】业、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管理》。的信息资源有义务提!供给其他需要—该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无偿使》。用共享信息的政务】部门要?按授权的范》围合理使用》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等?管理工作并做好已建!或新建信息化—应用系统共》享接口?的开发维《护确:保与其他政务部【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系?。统已投入《运行但未实现信【息共享的部门应实】施相应?的共享改《造
第五章 【信,息化项目《的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应【坚持多渠道筹集、整!合存量资源、—强化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按照财政资金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属于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二十三条 鼓—。励,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维,护采用服务外包模】式降低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成本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发〔2】012〕5》5,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