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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化项【目的:统一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程序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保障等管理规】定以及“智慧—广元”?。发,。展战略结合我市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安全《保障、信息设备【采购等项目以及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咨?询、规?划,等软课题《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化】项目以及《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出资!建设政府租赁使用】。或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 ,第四条 《信息化项目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大力推进跨区域!、跨部门信息业【务系统共享、应【用集成和业务协同发!挥信息技术》对提高决策水平、】。加强经济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应急:指挥能力的综—合作用 严格控【制独立、封闭、网】络不能互联、—资源不能共享的单一!行业或部门信—息系统建设 第【五条 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管理:、领导和协调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作】为全市信息化工作】综合主管部门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技术评审、—。建设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网《信办负责《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市国家保密局】负责涉密信息化项目!的定密确认》和,投入使用审批;依法!参与涉密《信息系统的》分级保护方案评审协!调并参与分》级保护测评 —第,六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建立和管理信息化!项目咨询专》家库为信息化项【目,技术(设计)方案论!证、评审和验—收等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章! , 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管理 —第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包》。括数据中心机房【、网络、《服务器、基础—数据库、《。存储与灾备、—。支撑软件、》公共应?。用系统、《信息安全以及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和公共性的信息】化资源的规划—、集约建设和运【维保障建《立并完?善政:务云、产业云、【社会云等云平台制定!平台的运行和服务】规范为市内各行业】、部门的信息化【应用提供《平台支?撑服务 第》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实《际需:求充分利《用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资:。源开:展本行业、部—门的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应当按照资源】整合、集中管—理的要求通过物理】搬,迁、应用迁移等方】式逐步迁移至—广元市云计算大数据!中心 第三章  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 第九条 信息【化项目的滚》动库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三: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拟制?当年计划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条》 信息化项目的预】审 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立项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市,级部门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报,市,财政局批复》。采购前须取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预审批复未取得【预审批复的信息化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招《标,或采购核《准 (一)市—本级: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信息化【。建设发?展方针政策和“智慧!广元”发展战略;】 2.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 3.?属于公共财产—和财政资金供给【的范围;《。 4.具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具体的项目预算】; 5.经过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具】备较好?的组织实施条件; !6.采购《的,信息化设施设备应】当符合网《络安:全法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市本级信息化项目!申报财政性》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已纳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建立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滚动【库,并纳:入当年拟实施—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清单 2.有明确】资金:来源一般包括上级专!项补助(拨款)【资金、?本级财政资》金预算等; 【3,.提供?项目建?议书(?建设方案)》、项目组织实施【计划;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的技:。术(设?。计)方案评》审 (一)新建、】扩建:、改建?和政:府购买服务的—。信息化?项目实施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充分调研和—需求分析编制技术(!设计)方案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审《查 (二)技术【(设计)方》案应载明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化】现状、?应用需求、业务流程!、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主要内—容技术(设计)【方案须完《整、合理和可行【 (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信息化专家!对市:。。。级部门?或相关?单位编制的》技术(?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出:具,技术(设计》)方案评审意见 】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和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否充分考虑资【源集:约利用和信息—共享:;技术路线》和设:计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技】术发展?趋势;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是否完【善;:实施计划和资金【测算是否《合理;实《施条件?是否成熟《等 :。(四)信息》。化项目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应当与《信息化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运行】;使用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省?相关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信《息化项目《建设:完成: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具!体验收办法另行制】定)项?目验收内《容应:包括审查项目资【料完备?性,、规范性情况;审查!项目履行合同和【招标投标文》。件情况;审查系统各!项功能、性能、【安全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审查系统!信息:资源共享《落实情况;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情况 实施政府!采购的?信息化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有关管理办法】规定验收《 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化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信息化《项目的备案 —(一)市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验收通过后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国家、—省统筹安排建设并拨!付资金的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同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资!本,等投:资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原则上应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的信息化!项目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招标投标、电—子政务网络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进行招投标的信息!化项目须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办理招】标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禁止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投资化整为零进行】建设资金预》算超过1《0,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须《引入监?理,机制、系统测—评机制重大信息化】项目建设原则上【应引入?代理委托机》制 第十五条 项目!成果(主要指执行】合,同所完成的、—与研:究开发目标》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成》果权:)归项目建设单位】所有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权在其—。他行政机关推广使】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支持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将项目成果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十六条 各县区】自行:负,责辖:区内信息化》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维护:。但技术(设计)【方案须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信息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以便做到【标,准统一、方案统【筹,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共享—管理 第十七—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云《。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为市《内各行?。业、部门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提供统】一的技术支撑—服务 第十》八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普遍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专业信】息资源根据政—务部门履《行职责业务需—求应在政《务部门间实现按需】共享;市《。。内各行业、》部门根?据公共服务的需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政务数据的开【放和社会化利用 第!十九条 信息化项目!采集信息《应当遵循“一数一】源”:原则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方式从《其他行业《、,。部门获取的信息不】再重复?采集市内各》行业、?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管》理的信息《资,源有义务提供给【其他需要《该信息资源的政【。务部门无《偿使用?共享:信,息的政务部门—要按授?权的范?围合理使用确—保共享?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条 市内各—行业、?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公开《、,共享、使用等—管理工作并做好已建!。或新:建信息化应》用系统共享接口的】开发维护确》。。保与其他政》务,部门的信《息化应?用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系统已投入运行【但未实?现信息共享》。。的部:门应实施相应的共享!改造 第五章 【 信息化项目的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应坚持》多渠道?。筹集、整合》存量:资源、强化管—理和提?。高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第:二十二?条 信息化项目资金!按照财政资金要求】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属于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第】二十三条 鼓励【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维护采用服务外包】模式降低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运《维,成,本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涉密信息!化建设项《目严格?遵,守,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元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府办发〔2012】〕55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