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提高建筑工】匠技能规范农—村建房承《揽行为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村,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农,村建房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房《建设活动的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考核、履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建筑工匠是指—经培训?和技术考核》合格、具备农—村,住,房建:。设施工技《能能够独《。立或合伙承揽—法定建筑《规模限额范围内农】房建设的个人
! ,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建筑工《匠,的监督指导;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建筑工《匠的监督和培训指导!工作;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技术考核、】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第五—条, 农村?建筑:工匠经培训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可:承揽:农村:。住房等村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建筑工匠【年度培训计划—和考核?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具备短期办学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纳入相】关培训计划等方式开!展,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自!愿参加
第!六条 参《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 (一)年龄!为18-65周岁身!体,健康;
— , (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 (三)具有1!年及以上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任一—工种现场施工经历且!自身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四《)能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 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2、《近期免冠红底彩【色2寸相片2张;】
: 3、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任一》工种现场施工经历】证明;
—4、填?报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登记表【一张
第八!条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由!组织考?核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样式、监【制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第九!条农村建《筑工匠每《三年应参加》一次以农房建—设新标准、新规范、!新技能、新材—料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巩固提—。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参加培训内容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中记录作为农村建】筑工匠持续保—持农房建设技能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遗失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
持省】外农村建筑工—匠相关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农村住?房建筑?。工程应向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信?息录入登记》
第:。三,章, 质量《安全行?为管理
第》十一:条 :经培训及技术考【核合格具备》农房建?设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承揽》。。。以,下村镇建设》项目
1、!二层(含二层)【及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或跨度6米以【内的农村住房—;
《 , 2、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乡(镇】),企业的施工、—修缮和?维护工程的》劳务:分,包项目
《 , 第十》二条 农村建—。筑工匠承揽农村【住房工程应当依法与!建房户签《订书面农村住—。房施工承包合同【明确施工内容—、工:程造价?、质量?标准、?质量安全责任—。、质量?保修期?限和双方权利—义务等
— 第十三条 农村!建筑工匠不得将【。。承揽的农房建—设工程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第十四】条农村?建筑工?匠不得承揽未经依】法批准开工》的农村住房及其它】工程不得承揽—无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图纸不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施工
】 ? ,第十五条 》农村建筑工匠承【揽农村住房》工程后?可在合同中约—定承揽人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 第十六》条 农村建筑工匠】必须:按照农房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
【 ,第十七?条 农村建》筑工匠?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向建房户!。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依照技术—规,程继续施《工
? 第十八—条 农村建筑—工匠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帮助?建房户挑选和使用】合格建材对建房户】主要求?降低:农房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及建:筑构配件的应当拒绝!
第十九】。条, 农村?。建筑工匠对所承揽】农房的?施,工安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根》据农房?施工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
? 第二《十,。条 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重点部!位施工过程》形,成施工记录》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 : 农?房竣工后《农村建筑工匠应【当依法履行参与建房!农户组织的房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农村建筑!工匠: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农房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农房应当负责返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建房?农,。户与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对房屋竣工验】收质量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评价
第【四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施!工、收回培训合【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 ?(一)超越法—定,建,筑规模范围承揽农】村住房工程的;
! (二)承揽】。未经合法《批准开工的农村住】房工程?的;
— (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质《量事故的;
! (四)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
! :(五)无设计图纸】施工、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
—。 第二十三条】农村建筑《工匠违反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施工承包合同—的格式文《本
? ?第二:。十五条?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实施细则
— :。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印发30日后—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