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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提高建】筑工匠技能规—范农村?建房承?揽行为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村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农村建房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房建设活动的—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考核、履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建筑工!匠是指经培》训和技术考核—。合格、具备》农村住房建设施工技!能能够独立或合伙承!揽,法定建筑规模—限额范围《。内农房建设的个人】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建《筑工匠的监督指【导;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建筑工匠的!监督和培训指—导工作?;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技术《考核、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第,五条 农村》建筑工匠经培训【。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可》。承揽农村住》房等村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建筑【工匠年度培训计【划和考核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具备短【期办学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纳?入相关培训计划等】。方式开展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自愿参加】  :  : 第六条 参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 (一)年龄为1】8-:65周岁身体健【康;  《 ,  (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    (》三)具有1年—及以上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任一工【种现场施工经历且】自身: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  (四《)能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 :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红底彩色2寸相】片2张; 》  3、《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任:一工种?现场施工经历证【明,;  ? 4、填报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登记?表一张 《    第八条【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由组》织考核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样式、监制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    第九—条农村建筑工—匠每三年应》。参加一次《以农房建设新标准】、新规范、新—技能、新《材料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巩固提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参》加培训内容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中记录!作为农村建筑工匠持!续保持农房》建设技?能,。的重要依据 —  :  :第十:条 遗?失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   — , 持省?外农:村,建筑工匠相关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农村住》房,建,筑工程应向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信息录入》登记 第三章  质!量安:全行为管理 第【十一:条 经培《训及技术考核合格】具备农房建设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承揽以下》村镇建设项目  】   1、二—层(:含二层)及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或跨度6米以内【。的农村住房》;,。     2—。、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乡(《镇,),。企业的施《工、修缮和维护工】程的劳务《分包项目   【  第?十二条 农村建筑】工匠承揽农村住【。房工:程应当依法与—建房户?签订:书,面农村住房施工承包!合同:明确施工内》容、:工程造?价、质量标准、质量!安全责任、质量保】修,期,限,和双:方权利义务等  】   第十》三,条 农村建筑—工匠不得将》承揽的农房建设工程!。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  :  第?十四条农村建筑工匠!不,。得承揽未经依法【批准开工的农村【住房及其《。它工程不《得承揽?无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图纸不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施工     !第十五条 农村建筑!。工,匠,承揽农?村住房工程后可在】合同中?约定承揽人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   第十六—。条 农村《建筑工?匠必须按照农—房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     第十【七条 农村建筑工】匠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向建房户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依照技术规】程继续施工   】  第十八》条, 农村?。建筑:工匠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帮助建?房户挑选和使—。用合格建材对建【房户:。。主要求降低农房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及建筑构配件的应!当拒绝  》   第十九条 农!村建筑工匠对所承】揽农房的施工安【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根据农房!施工: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     第—二十条 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重《点部位施工过—程,形,成施工记录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农,房,竣工后农村建筑工匠!应当依?法履行参与建—房农:户组织的房》屋竣工?验收  《。  : 第二十一条 农】。。村建筑工匠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农房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农房?应当:负责返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建房】农户与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对房屋竣工验收!质量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评价 第】四章 ? 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施?。工、:收回培训合》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一!)超越法定》建,筑,。规模范围《承,揽农村住房工—程的;  》  : (二)承揽未经合!法批准开《工的农村住房工程的!;   《  :(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质《量事:故,。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 : ,   (五》)无设计图纸施工、!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  》   第二十—三条农村建》筑工匠违反》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施工】承包合同的格—式文本 《    第二十五】条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印发:30日后《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