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农村】。。建筑工匠管理—提高建筑《工匠技能《规范农?村建房承揽行—为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村镇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6号)—、,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号)、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意见(川委办〔!2017〕29【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农村—建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房建设活!动的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考核、履《行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以及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建【筑工匠?是指经培训》和技术考核合格【、具备农村住房建设!施工技能能够独立或!合伙承揽法定建筑】。。规模限额范围内农房!建设的个《人,
, 第四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建筑工匠的【监督指导;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建筑工匠《的监督和培训—指导工作;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技术考核【、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第五条— ,农村建?筑工匠经《培,训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和:技术能力可承揽农】村住房等村镇建设工!程项目?施工: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建筑工匠年—度培训?。计划:和考核?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具备短期办学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纳入相!。关培:训计划等方式开展】。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自愿参加》
第六【条 参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的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 (一)年龄为18!-65周岁身—体健康;
— (《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 ?(三)具有》。1,年及以上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任一工种现》。。场施工经历且自身】没有: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四)能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 ?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期免冠红底彩!色2寸相片2张【;
3、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木?工):、水暖工、》电,工等任一工》种现场施《工经历证明》;
4、—填报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登记表】一,张,
《 第八条 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由组《织考核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样【式,、监制在《全省范围内适—用
第【九条农村建筑—工匠:每,三年应参加一次【以农:房建设新标准、【新,规范、新《技能、新材料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巩固提—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参加培《。训内容在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中记录作】。为农村?建筑工匠持续保持】农房:建设技能《。的重要依据
! 第十条 遗失四】川省: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
》持省外农村建—筑工匠相关》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承揽农村!住房建筑工》程应向?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信息—录入登?记
第三《章 质量安全行为!管理:
,第十一条 经培【训及技?术,考核:合,格具备农房建设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承揽以下】村镇建设项目
【 1》、二:层(:含二层?)及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内或跨度6米以内的!农村:住房;
】2、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乡(镇)企【业的:施工、修缮和维护】工程的劳务分—包项目
—。 , 第十?二条: 农村建《筑工匠?。承揽:农村:住房工程应当依法】与建房户签订书面农!村住:房施工承包》合同明确施工内容、!工程造价、质量【标准、质量安全【责任、质量》保修:期限和双方权—利义务等
【 第十三条 农】村建:筑工匠不得将承揽】的农房建设工程【转,包或肢?解分包给《他,人
第【十四条农《村建筑工匠不—得承:揽未经依法批—准,开工的农村住房【及其它工《程不得承揽无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图纸不!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施工
【第十五条 农村【建筑工匠《。承揽农村住房工程后!可在合?同中约定承揽人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 第十六条 】农村建筑工匠必须】按照农房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和建筑【构配:件
—第十七条 》农村建筑《工,匠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向《建房户?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依照技术规!程继续施工
— 第十八条 !农村:建筑:工匠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帮助建房户】挑选和?使用合格建材对建房!户,主要求?降低农房质量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及建筑《构配件的应当拒【绝
: 第十九条 !农,村建筑?工匠对所《承揽农房的施工安】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并根据农房!施工特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十条 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构造措施《等重点部位》施工过程形成—施工记录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 农房竣工后—农村建筑工匠应【当依法履《行参与建房农户组织!的房屋竣《工,验收
? 第二十【。一条 农村建筑工匠!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农房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农房应当负—责返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建《房农户与农村建筑工!匠应当对《房屋:竣工验收质量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评】价
第四《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暂停】施工、收回培训合】格证书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一)超越法定建】筑规模?范围承揽农》村住房工程》的;
《 (二》)承揽未经合法批准!。开工的农村住—房,工程的;
》 (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质量事故《。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书的;
】 (五《)无设计图纸施工】、不按设计图纸【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
—。第二十三条农—村建筑?工,。匠违反?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施工—承包合同的格—式文本
— 第二《十,五条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印发30《。日后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