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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区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结合当前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20!17年10》月31日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 2017年】11月14日 !   【 ,。。 , 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 《 ,  :  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等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下列情形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   》  (一)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施,工需临?时使用?土地包括项目建设施!工,设置的临时》预制场、材料—。。堆放场、施》。工道路临时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工程临时】使用土地;》。。 》     》(二)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需》临时使用土地;【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抢险【救,灾等:急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 第四条  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和市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规模: —    第五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临时用地的管—。理工作 —。     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 《    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     !第六条  临—时使用土《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  (一《)不得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卫】生; ?   【  :(二)?不得妨碍道路交通;!    ! (三)不得—损坏通讯、水利、电!力等公用、公共设施!;   !  (四)不得【污染:环境或造成》水,土流:失; 】    (五—)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 ? , ?     (六【),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 ? ,     (七【)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场地《或者:地上建(构)—筑物;? ,。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第七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与土地权利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 ?     (一)】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与【。土,地,现状地类; 】    —。。 (二)《土地:用途、使用期—限及交还《土地标准; !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  】   (四)双方违!约责任; 》 ,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    【 第八条  —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通过审查—。。 —    《(一)?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  :   ?(,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    《 (三)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 《  :。   (四》)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 —     】(五)?土地复垦《。计划:安排科?学、:保障措施《可行:; —     (六)】土地复垦方案已经】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  !  : 第九条 》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复垦方案预—算资金数额及土地复!垦实际需求确定土地!复垦费用《并在与临时》用地:申,请人共?同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由临【时用地人一次—性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   【  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    【 第十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与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双】方约定的《。银行共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明确?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和,使,用的时间《。、数额?、程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     —第十:一条  申请临时】使用土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临?时建设用《地申:请表; 》 ?     》(二)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说明材料《; 【。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等;  》 ?    》 (:四)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 :     (—五)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地类证明材料; 】  —   (《六)具?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七)临时用地—合同及补偿费—支付凭证; 【。  》   (八)临时用!。地占用林《地的提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   ?  (九)》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的提:交土地复《垦方案; !     (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及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凭证 —   《  临时用地申请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   ? 第:十二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必须【与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等确?定的主体一致—    !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先行按】规定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并明确审》查意见 【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临时用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通过且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第十四—条,  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应当依》据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确定  !   国《家和:。市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申请?延期;?在征: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续签临时用—地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后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最—长不得超过建—设项目竣工期—限 : 》。  :  第?十五条  》临时用地只能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在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条】件自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或】达,到约:定条:件交还土地;临时占!用,耕地的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   第十六—条  临时用地【使用人?。。在,用,地期满后自行复【垦或:恢复土地原貌—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区农业、林业—、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结余:的土地?复垦费用应退—还给临时用》地使用人 【     临】时用地使用人不履行!。复垦或恢复土—地原貌义务的或者】复垦验?。收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的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费用从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中?支出不足部》分由:。临时用地使用—人承担 》 :    》 临时用地使用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在申请新的临!时用地时《不,得,。批准;在申》。。请新的建《设用地?时不得审《核,同意 ? 《     第十七】条  临《时用地?实行属地监管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及复垦的监督检】查核实?临时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建(构—)筑物建造情—况、:用,。途、缴费等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加强巡!查全:。过程跟踪监管 】 临时用【地使用期间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公示于》施工现场落实“【。挂牌施工” 】     【第十八条  —对临时用地的各种】未批先用《。、超占?面积、改变位置、】改,变用途、使》用期满拒不归—还、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  :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和,复垦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二十条 !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时【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退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撤销《。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