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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区《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结合当】前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2,017年10月31!日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 , 2:0,17年11月1【4日 》 :   】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 : ?    《。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等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下列情【形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     】(一:)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施工】需临时使用》土地包括项目建设】。施,。工设置?的临时预制场—、材料堆放场、【施工道路《临时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工程:临,时使用土地; 【     !(二:)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需临时使用土】地;  — , :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抢险救》灾等急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     第四!条  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和市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规模 》 , :     第五【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临时用地的管理工作! ? , ,     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  : 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    — 第六?条 : 临时使用土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卫—生; 】    (》二)不得《妨,碍道路交《通; —     (三)!不得损坏《通讯、水利、—电力等公用、公【共设施; 》 :     (四!)不得污染环境或】造成:水土流?失,; 》     —(五)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 ! ?  ? ,  (六)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 —。    (七)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场,地或者地上建(构】。)筑物; 》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   第《七条 ? 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与土地权利》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 ?     》(,一)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与【土地现状地类;【 :    【 (二)土地用途、!使,用期限及交还土【地标准?; : ,  》  :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 《     】(四)双方违—约责任; 【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     》。第八条  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通过审《查 》     (一】)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    (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   ?(,三)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 :     (】四):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 ,    】 (五)土》地复垦计划安排科】学、保?障,措施可行; !     —(六)土地复垦方案!已经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 】 ,    【 第九条 》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复垦方案【预算资金数额及【土地:复垦实际《需求:确定土?地复垦费用并—在与临?时用地申请人—共同: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由临时】用地人一次性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    【 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  : ,  第?十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与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双方约定的银!行共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明确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和—使用的时间、数额、!程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 ?     第十【一条 ? 申请临时使用【。土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一)临!时建设用地申请表】; : 》    (》二)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说明】材料; 【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等;  】    【 (:四)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   (五)—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地》类证明?材料; 【   《。  (六)》具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七)临时用地!合同及?补偿费支付凭证; ! ,。。 ,     (】八)临时用地占用】林地的提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 ? :  : , (九)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的提!交土:。地复垦方《。案;: —    (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及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凭】证 《     临时!用地:。申请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    第》十,二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必须与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等确定!的主体一《致   !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先行按规《定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并明确审《查,。意,见   !。 ,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临时用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通过且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第《十四条  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应当依据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确,定 》   《  国?家和市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申,请延期?;在征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续签临!时用地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后《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最长不—得超过建设项目竣工!期限 【   ?  第?十,五条 ? 临时用地》只能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在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条件自—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或,。达到约定条件交【还土地;临时占【用耕地的《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     !第十六条  —临时:用地:使用人在用地期满后!自,行复垦或恢》复土地原貌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区农业、【林业、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结余?的土地?复垦:费用应退还给临【时,用地使用人 !     临时】。用地使用《。人不履行《复垦或恢复土地原貌!义务的或者复垦验】。收,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的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费用从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中支出—不足部分《由临:时用地使用人—。承担 —     临时】用地使用《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在申请新!的临:时用地时《。不得批准;》在申请?新的建设《用地时?不得审核同意 】     第!十七:条 : 临时用地实行属】。地监管?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及复垦—的监督检查核实临时!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建(构)筑》物,建造情况、用途、】。缴费等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加强巡查—全过程跟踪》。监管: , 《 临时用《地使用期间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公—示于施工现场—落实:“挂牌?施工”?。。 《  ?   第十八条 】 对临时用地的各】种,未批先用、》超占:面积:。、改变位置、改变】用途、?。使用期?满拒不归还、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     第—十九:。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和复垦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第二十条 】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时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退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撤销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 ! :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