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区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有关单位
!
》。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结合当前《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2017年!1,0月31日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2017】年1:1月14日
—
《
,。
?
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等!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
,。
,
—第三条 下列情】形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 (》一)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施:工,需临时使用土地包括!项目:建设施工设置的临时!预制场、《。材料:。堆放场、施工道【路临时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工程临时使用】。土地:;
—
, , (二)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需临时!使用土地;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抢险《救灾:等急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
,
》。 :第四条 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和市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规模【
【 第五》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临时【用地的管理工作【
,
》 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 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
第—六条 ? 临时使用》土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不得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卫生;
—
《。 : (二)不得妨【碍道路交《通;
《
?
(三【)不得损坏通讯【、水利、《电力等公用、公共】设施:;
:
】 (四)《不得污染《环境或造成水土流】失;
《
》 (五)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
》。
:
(六!)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
:
《。 (七《)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场地或者地【上建:(构)筑物;
【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七】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与土》。。地权利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
? (一)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与土地现—状地类;
【
,
《 (二)》土地用途、使—用期限及交还—土地标准;
【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
【
:
》 (?四)双方《违约责?任;:
—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
第八!条 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通,过审查?
】。。 :(一)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
?
(—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
《
》(三)?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 :(四)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
—
】(五)土地复垦计】划安排科学》、保:障措施可行;
】。
?
(六)土!。地复垦方《案已经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
【
【 :。。第九:条,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复垦方案预算】资金数额及土地复垦!实际需求《确定土地复垦费用】并在:与临时用地申请人】共同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由临】时用地人一次性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
》 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
》 ,第十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与》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双方约】定的银行共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明确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和使用【的时:间,、数额、程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 第十一【条 : 申请临《时使用土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 (《一)临时建》设用地申《请表;
》
— (二)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说明材料;
】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等;
—
(四!。)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
,
(—五,)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地类证明材》。。料;
】。 《(六)?具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 (:。七)临时用地合同及!补偿费支《付凭证;
】
》 (八)《临时用地占》用林地?的提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
? (九)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的提交土地复—垦方案;《
》
? (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及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凭证
》
:
《 临时用地申请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
》 :第十二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必须与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等确定!。的主体?一致
《
【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先行按?规定: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并明确?审查意见
!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临时用《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通过《。且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第十四条 —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应当依据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确定
—
!国家和市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申请延期;在征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续!签临时用地》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后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最长】不得超过《建设项目竣》工期限?
》
: 第《十五条 》临时用地《只能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
》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在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条件自【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或达—。。到约定?条件交?。还土地;《临时占用《耕地:的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
:
第十】六条 《临时用?地使用人在用地【期满后自行复垦【或恢复土地原貌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区》农业、林业、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结余的土地复【垦费用应退还—给临时用地使用人】
】 :临时用地使》用人:。不履行复垦或恢【复土地原貌义务的或!者复垦验收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的》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费用:从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中支出?。不足部?分由临时用地—使用人承担》
】 , 临时用地使用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在申请新的临时】用地时不《。得批准;在》申请新的建设—用地时?不得审核同意
】
— 第十《七条 临时—用地实行属》地监管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及复垦的监督检查核!实临时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建(构?)筑物建造情—况、用途、缴费【等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加强巡查全过!程跟踪监管
【
?
临时用地》使用期间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公示于《施工现场落实“挂牌!。施工”
》
《 第十八条 ! 对临时用》地的各种《未批先用、》超占面积、改变【位置、?改,变用途、使用期【满,拒不归还、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
:。 第十九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和复垦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 ? 第二十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时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退?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撤?销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