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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各:区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各《有关单位 !。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结合当【前,临时用地管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2017《年1:0月31《。日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2017》年1:1月14《日 : 《   【 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临时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因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等需要临时—。使用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 下列情《形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    — (一)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施工需临时】使用土地包括—项目建设施工设【置的临时预制—场、材料堆放场、】施工道路临时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过程中】架设地上线路、敷设!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下工程临时使用【土地; 》 《  :  (?二,)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需临时》使用土地《。;  《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抢险救灾等急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   —  第四条 — 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国?家和市批准》立项: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施工确】需占:用的:必须:严格控制规模 【 : :。     第五条 !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临—时,用地:的管理工作 【 , : ,    《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临时用地的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    — 临:时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 》。    第六条  !临时使用土地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不得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卫生; — ?。 ,  :  : (二)不得妨碍道!路交:通;  !   ?(三)?不,得损坏通讯》。、水利、电力等【公用、公共设施;】 :    【 (四)《不,得污染环境》或,。造成水土《流失; —     (】五)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 — 《   ?  (六)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     】。(七)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场!。地或者?地上建(构)—筑物; 【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     》第七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与土地权利人签订!临时用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合同应当】约定下列《事项 —   《。  (一《)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与《土地现状地类; 】   【  (二)土地用】途、使用期限—及交还土地》标,准;: 》   ?  (三)临时用地!补偿标准《、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 ?  《   (四)双方违!约责任;《 《 :  : ,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    第八条【。  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的应【当,按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条件的方可通过!审查  !   (一)土【地利用现状明确; !     !(二)损毁土地【。的分析?预测科学;》。 , 《     (—。三)土地复垦—目,标、:任务:和利用?方向合理措施可行;!   】  (四)》土地复垦费》用测算合《理预存?与使用计划清—晰并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 !   ?  (五)土地【。。复垦计?划,安排科学《、保:障措施可《行;:  【   (六)—土地复垦方案已经】征求意?见并采纳《合理建议 》 》    第九条【。。  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复垦方【案预算资《金数额?及土地复《垦实:际需求确定》土地:复垦费用并在与临】时,。用地申请人共同【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由临时》用地人一《次性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    》 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遵循“土地复垦义务!人所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监管专户—储存专款使用—”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     !第十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与》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双方约定】的,银行共同签订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明?确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和使用的—时间、数《额、程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 ?     —第十一?条  申请》临时使用《土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 ?    (一)临时!建设用地申》请表; !    (二)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说明!材料:;   ! ,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等:。;  】   ?。 (:四)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 》    】 (五)地籍—资料或者其他土【地权属?地类证明材料; 】    】 (六)具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 《    (七—)临:。时用地合同及补【。偿费支付凭证;【。 , 《     》(八)?临时用地占用林地的!。提,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 》   》 , (九)临》时,用地占用农》用地的提交土—地复垦方案;— ,   【  :(十)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协议及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凭【证 【  :。  :临时用?。地申:。。请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  :。  第十二条  临!时用地?申请:人必须与工程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者地质—勘查批?准文件等确》定的主?体一致 》 《    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先行按?规定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并》明确审查意见 【 ? ,。  : ,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临》时用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通过且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未通—。过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第?十四条  临时用】地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应当依—据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确定 】  :  国家《和市重点建设项【。目工期较长》确需延长使用期限】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内申请】延,期;在征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续签临时用地合同】、支付临时用地补】偿费:后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最长不得超过】建设项目竣工期【限, : :。     —第十五条《  临时用》地只能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 —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在?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条件自?行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恢复土【地原貌或达到约【定条件交还》土地:;临时占用耕地的】。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 —    — ,第十六条  —。临时用?地使用人《在用地期《满后自行复垦或【恢复土地原》貌的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区农业、林》业、:环,保、:。水务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结余的土】地复垦?。费用应退还给—临时用地使用人【 :     】临,。时用地使用》人不履行复》垦或恢复土地—原貌义?务的或者复垦验收】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的》由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费用—从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中支出—不,。足部分由临时用地使!用,人承:担, —    临时用地使!用,人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在申请新的临【时用地?时,。不得:。批准;在申请—新的:建设用地时不得【。审,核,同意: 《     —第十七条  临【时用地实行属—地监:管,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临时用》。地使用及复垦的【监督检查核》。实临时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建(构)筑物建!造情况、用途—、缴费等建立台帐明!确责任加《强巡查全过程跟踪】监,管 临时!用地使用期间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公示于施《工现场落实“挂牌】施工”?   】 , 第十?八条  对临时用】地的各种未》批,先,用、超?占面积、改变—。位置、改变用途、使!用期满拒不归还【、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    第十—九,条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临时用地—审,批、监管和》复,垦验收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二十!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时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退出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附】着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撤销!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7年11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