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 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 第三条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并直接《负责管理城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 各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 各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中心城《区外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
(一)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包—括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绿化广场》;
(二)【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圃:地;
? :(,。。三)防护绿地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四】),附属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 (五)其—他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恢复绿】地等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目标保《障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所需用地和》资金
? 市、区县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园》林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 第六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推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义务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 鼓:励,开展:园林镇(乡)、园】。林式单位(居住小区!)等创?建活:动推动?城市绿化事业发【展
第七条【 在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 第八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共【同编制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 第九条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按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丰富:城,。市,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合理—布局科?学编制
第【十条 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划定各类绿地绿线】确定界线坐标—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依法》确定的?绿,线,不,得随意?。调整因城市建设确需!调整的在不减—少,规划绿地《总量的?前,提下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后按照规划修—。改的:法,定程序?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城市绿地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并按?照,。。国家、?四川省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绿地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旧城改造》。住宅项目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且三】十亩以?上居住?。区集中绿《地,面积不小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十;—
, (二)旧城改造!区、仓储、城—市商:业区内?的大:中型商?业和服务设施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二十;
》 (三《)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公》。共设:施、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四)工!业,企,业绿:地率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五)—。污染严重产生有害气!体的企业、》事,业单:位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并根椐国!。家标:准设立不少于五十米!的防:护林带;
(】六)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低于百—分之:四十;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百分之三十;】红线宽度《在四十至五十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百分—之二十五;红—。线宽度小于四十【米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百分之!二十旧城改造道路】可适当降《低但不低于上—述绿地率指标的一】半;
? (七)商住【建筑等?混合:。功能建设项》。目,以其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最大部分】的使用性质确定其应!适,用的绿地《率标准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其—它建设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第十三条 !公园的?规,划设计应继》承我国优秀造—园艺术传统发—扬民族风格》。。坚,持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突出地方特色】公园:及公园邻近范围不得!新建:有碍公园《景观:的建:筑
第十四条 !城市:各级:各类公园的总—体规划设计按以【下规定审批》
(一)面【积不足三万平方【米的由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不足六?万平方米的由—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面积在六—万平方?米以上?的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按,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公《园绿化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与公园面积】的,比例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实行绿》色图章?制度工程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的同《时建设?单位将配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报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绿化?指标:合格后加盖绿色【。图章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主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建设方案须报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审查同意并报同级】城市规划专》。家审查委《员会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 第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 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应当—贯彻生态《、景观、《文化协调统一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注重营造】植,。。物景观?注重生物多样性和】乡土植物应》用
第》十九条 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责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由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二)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由?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负责;
【(三)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除外)、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确的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建设并方《。便养护的原则—确定
第—二十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配套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应当根据有关!园林绿化《。规划和工《。程定额标准在其基】。本建设投资中统一】安排
《 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配套实【施并在基建》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植:树季节内完成—绿化任务
对】未完成绿《化任:务的责令限》期完成逾期不—完成:的由绿化专业部【门进行绿化》并对责任《单位按实际需要【绿化费用的1—。至2倍?收取绿?化费
?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因特殊原因》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第【十二条规定指标的】经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交纳!。。绿化费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并按照城市】规划专项《用于异地绿》化建:设
:。。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验收绿化!指,标和质?量合格后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在验!收报告上加盖—绿色图章方可办理】规划验?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政府《投资建设的》绿化工程竣工后组织!验收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验收合《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三!条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机关、事》业单位和新建文化、!体育、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适宜屋顶】绿化的应当实施屋顶!绿化
? 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面积可—。。按照比?例折:。。算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附属绿地】面积具体办法—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第:二十四?条 新建、》扩,建道路?应当种植《行道树同一》道路:的行道树应当—有统一的景观风【格行道?树的种植应当符【合行人和车辆通行安!全
城市主【。干道行道《树的胸径《。不得小于十二厘米】其它道路行道—。。树的胸径不小于八厘!米
: 第二《十五条 公园、绿化!广,场,沿街部分城市—主要道路两》侧,沿线单位除》有,特殊:安全需要外应—当实施开放式—绿化
第二十】六条 居《住小区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制作绿地平面】图标牌在居住—小区显著位》置进行永久公示【禁止:在居住小区内—绿,地新增建筑物—、构筑物
【第二十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应》当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与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及?其他城?市设施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实—。行,以下分工
【(,一):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道路绿《地及行道树由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
(!二)单?位附属?绿地由该单》位负责管理;—
(三》)居住区绿地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 由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或者居民】负责;
—。(四)生产绿地由】其经营单位或个人负!责管理;
【(五)开发》。区内绿?地由开发单位或土地!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城市园林绿【地,管理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对管辖范》围内的绿地进行管】。理和养护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确,需改变城市园林【绿地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同时补?偿同等?面积的园林绿地
!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园林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化用地的】须经: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交纳城市】园林:绿地占用费》占,用期满后占》。用单位?应恢复原状或—者向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所需费用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
因】特殊需要长期占【用,现有城市绿地的须经!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所—占面积缴纳园—林,绿地占用费》由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专项用于新】的园林绿地》建设
?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城市树木因城市建设!或影响公共安—全确需移植的—。应当经?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 第三十三条 禁止!。擅自砍伐园林绿地上!。的树木
—下,列树木?经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砍伐
(一)!已经死亡的;
】 (二)《危及:公,共安全的;
【 (三)发》生检疫性《病虫害?或者:其他:严,重病虫害的;
【 :(四:)因建设需要无法】保,留,且无移植《价值的
《 第?三十四条 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和树权单《位对妨碍《交通、管线、房屋安!全的:。树枝应及时剪除【保持规?定,的安全间距》交通、管线单位【。认,。为树木危《及交:通、架空管线安全】的应与?树权单位协商—。及时修剪其中确需】移植、砍伐》的按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规!定办:理手续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危及交?。通、:管线及公民生命、房!屋安全?。时有关单位可先行移!植或者砍伐并及时】报告: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
【 第三《十五条 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都应加强对园【林植:物病虫害及其他【自然:灾害的防治
【 第三十六》条 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园?林,绿地其管护经费在】同级城市《维护费列《。支
各单位【应当根据单位的绿化!任务和养《护标准安《排适当的绿化—管理经费
第三!十七:条 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资源:调查建立城市园林绿!化信:。。息管理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信息数据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古树名木应当!建档挂牌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的按下!列规:定报批
(【一)三百《年以上和特别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按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二)其它古》。树名木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园林绿—地内从事《下列行为
》 ,。 (一)穿行绿篱】。、爬树、摇》。树、攀枝、》采花、?采果、?剥皮、?摘笋或者《刻,划树木;
》 (二《)在树木上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挂物或者拴系—。牲畜;
(三】)倾倒垃圾污物、】取土、挖沙、采石、!铲草、捕鸟、—葬坟或者放牧;
! ,(四)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倚树堆【物搭棚或者圈围树】木;
《 (五)在居—住区以?外的公园绿地内擅自!设置经?营性设?施和项目;
【 (六)其他损【害园林绿地、破坏绿!化成果的行为
!第四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爱护城市园林—绿化并有权对损毁】树木、破坏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涉,及的绿化费、—损失赔偿《费、绿地占用费标准!按照四川省的有关】标准并结合》我市实际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制定或完善所—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无故不履行义!务植树或其他—绿,化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经,批,评教育不改正—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加倍补栽逾期拒不】补栽的?可责令?。加倍交纳绿化费
! 第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四十四条! 擅:自砍伐、损坏城【市,树竹花草或者损毁城!市园林?绿地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赔!偿损:失可并处赔偿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 损坏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并处—。十至十五元》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园林绿地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限期退还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每平方》。米十至?二十元罚款
【 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造成损毁《不及时恢复也不缴纳!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加收百分之二的!滞纳金
—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超过批—准期限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并:按,所占面?积处以临时绿地【占用:费二:倍罚款
》 第四十《六条 未《取得资格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或:承接工程项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八条 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管理单!位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追缴非?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每株树木—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单》位处:以每株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授权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1996—年,11月?21:日泸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