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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19—。91年12》月20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92年3月【13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2014【。年6月26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2014!。年7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城乡居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饮用水水源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   本条例!所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是指《通过输配水管—网集中提供饮—用水且?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给水设施—的取水水体包括现】。用、备用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   本条—例,所称分散式饮—用水水源《是指供?。水人口不足一千人】的供水水源  【 第:四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确保安》全权责统一》、综合平衡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的水环境质量!和饮用水安全负责履!行下列保《护和管理职》责   (一)【制,定本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加【大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投《入合理布局》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上—游地:区的产业结构;  ! (三)因地制【宜推进集中式—供水减少分散式供】水;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第六条— 市和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市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跨区(市)!县的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第七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公益宣传 !第二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 , 第八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遵循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原:。则将水质良好、【水量稳?定的大中型水库、】重要河流等确—定为饮用水水源地】 ,  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的应当采用封闭式管!道引水方式缩短【径流:引水距离降低—原水污染风》险   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集中式饮用【水供水工程采用【。。地表径?流引水方《式的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改用封闭式管道引】。水方:式 :  第九《条 本市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对》饮用水水源地按照国!家、四川《。省颁布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陆域作》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止污染和【破坏  《 ,因,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保护》区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造:成损害的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 第十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设置专!。项资金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补—偿机制明《确补偿方式》、范围和对象—确定补偿标准保护】和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促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区—域的协调发展跨区(!市)县行政》区域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受益和保护区—的区(市)县—人民政?府之间应当》协商:签订补偿协议 【  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为本市城市、】镇、农村新型社区】提供饮?用水的河流、—水库、湖泊、—塘、堰等集》中式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备用水源【地,应当划定保护—区   为前—。款区域?之外的其他》地区提供饮用水的分!散式地表、地下水源!地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划定适当【的保护范围 — , 岷:江紫坪铺水库是【。本,市主要?河流水源应当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加强保【护  ? 第十二条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并可以!根据实?。际保护需要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根据【实际保护需要可以】采用:严于国家《技术规范和四川省相!关规定的标准—划定保护区  【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标》准的相应要求—   第十三—条 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区(市—)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  前款规定外的镇!(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跨区【(市:)县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协商后共同】提出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协商不】成的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务、国土资源、建】设、林业《、卫生等部门提出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后因公共利益!需要、?自然环境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调】整或者取消的由原】提出划定方》案的人民《政府组?织对调整或》者取消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后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报—批  ? 第:十五条? 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标志标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图形标志标准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设置隔《离设施实行封闭式】管,理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   《第十:六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规划建设本区域【的备:用水源有条件—的区(市)县—可以开展《区域联网供水 【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的备用【。水源: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规】划建设 《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安排、布【局农村饮用》水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应当《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乡镇、跨农》村联:片集中?供水工程等方式发展!规模:集中供水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的:保护  第一—节 地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   第十—七条 禁止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或者规模化养【殖场:的排:。污口:;   (二)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 ,。 (三)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 —  (四)堆放、】倾倒或者填埋粉煤灰!、工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等》固体废物或者设置】相关的堆放场所【和转运场《。所;  《 ,(五)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六)向?水体:排,放含重?金属:、病原体、油—类、:酸碱类污水、放【射性废水《等有毒有《害物质;   (七!),。。可能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矿产勘查—、开采活动; 【 ,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禁止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排》。污口:;   (二—)设置规模化养【殖,场; ?  (三《)从事经营性—取土、采石(砂【)等活动《;  ? (四)修》建墓地、丢弃或者掩!埋动物尸《。体;  《。 (五)网》箱养殖、施肥养鱼等!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六)使用农》药和滥用化》肥,。;  ? (七)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十七条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九条 禁《止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使用农药和化肥; !  (二《)清洗?车辆;?   ?(三:)畜禽养殖、—旅游、游泳》、,垂钓、采砂、—清洗:衣物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四)—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十八》条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第二】节,  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管理   【。第二十条 》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  (一)利用渗坑!、,渗井、?矿井、矿坑、裂隙】和溶洞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  《 (二)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物品、农》药等;   (【三)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以?及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   【(四)使用不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水—进行灌溉;  【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从事地下《。勘探:、兴建?地下工程设施等活】动的: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破坏!和污染地下水 【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设置排污口; 【 , (二)铺设—输送污水、油—类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 】  :(三)修建墓地、丢!弃或者掩埋动物【尸体、?处,置,垃圾;  》 (四)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二十条禁止的!其他行为 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 ?  (?一)建设《与取水无关》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二)—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的行】为 第三节 —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边?界应当设立》。警示标志《并参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相关的《建,设项目;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建设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第二十五!条 禁?止装载?。剧毒化学《品或者其他》对水体?、环境具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船舶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划定禁止—装载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的!区域设置禁行标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装》载剧毒化学品或者其!他对水体、环境具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确需驶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应当在驶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许可   】第二十?六,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汇【。水区域?的面源污《。染控制限制》农药、化肥使—用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采取【建设截污沟、—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生态隔【。离带等?措施:减轻地表径流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体的】污染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机制组织编—制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监管、检查巡!。查制:度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饮用》水水源水量、水质】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环,境质量状况》信息以及相关的【水文水资源等信息】 ,。。  第二十八条【 市和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 ,(一:),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会同】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水、:卫生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  (三)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污染物—排放: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十!九条 市《和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合理配置水》资源协调做好—饮用水?。水源宏观《调控工作;》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土保《持工作;  — (三)枯》水季节或者》重大旱情等造成【水量不能《满,足取水要求的—应当:优先保证饮用水取】水;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十条 市和区(!市)县国土资源、】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严格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规划用!地和项目建设 【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的—项目国?土资源、《规划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准选?。址,、定:点手续?前应当征求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市和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农用化》肥施用办法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民发!展绿色农业逐步【。减少化肥使用量防】止化肥、畜禽—粪便及废《水等污染饮用水【水源   第三十】。。二条: 市和区(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林《。业、花卉《。苗木等农药化肥施】。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水源涵养林!、自然植被、湿【地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  :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在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中规【定村:(,。居)民保护饮用水】水源:的义务落实保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日常巡《查,并设置监控设施、】实施实时监测—;   《(二)发现异常【情况:。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水、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编制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处置机构定期进行演!练,   第三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 !  保护区内—的,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报区(市)县【。。。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进行演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水?源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饮用水水源》不受污染有权举报污!染饮用水水源、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 ,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信息保密!。。并及时予以处理【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饮?用水水源《污染的市和区(市)!县环境保护、水等】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支持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从事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一?项或:者第六?项规定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三)违反第三【项或者第四项规【定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四)单》位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违反第五项规定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第七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二级或者—一级保护区内从事】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或者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行为;   (】二)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行为;》 ,  (三)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六项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或者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或《。者区(市)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四十二条 】。。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迟报: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由市或《者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谎?报、:瞒报、漏报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一)未—依法划定或者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  (二)未按【要求制定和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拟定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的—。;,   (三)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污染源》不采取措施及时处】理的; 《  :(四)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及隔离设施的!; :  (?五)对饮用水水【源受到严重污染、供!水,安全受到威胁等紧急!情况未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造成供水》短缺的;《。 ,  (六)对发生】事故或者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未及】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应急措施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