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成都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审核》、销售、上》市交易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组织建设遵循按需】建设、保证供—应,的原:则,。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第五】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市【中心:城,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自有产权房屋】情况的审核》及资:格确认等;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受理【、初审、公示—及信息录入等工作】;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租住公房情】况的审核《并会同?保障性住《房属地街道(社【区)进行《动态管理及日—常监督等工作—;,民政部门受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第六?条 我市中》心城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 (三)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规定:的标准以《内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中!心,城,区务工家庭年收入和!家庭财?。产在规定的》标准以内申请家庭】成员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及其】他用途?房屋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第七?条 20《15年起中心—城区: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为5《。万元以内(含—5万元)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人均建筑》面积标准《为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家庭财?产标准为拥有机【动车:。辆价值在8万元【以下(含8》万元一手车通过购】车发票、二手车【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的评估结果【认定)或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条》件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心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适》时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对?外公布实施 第【八条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主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括: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年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已年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自愿选《择是否?作为主申《。请人与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 第九条【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曾》作为家庭成》员,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未婚子女或单身父】。(母)?未作为该房屋—所有权共有人的可在!婚后提出住房保障需!求,申请原?作为家庭成员申请购!买的保障性住房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第十条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住房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其面积!均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制度申请【审核程序如下 【(一)中心城—区,户籍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持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交证明到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社,区,)接到?申请:后,的8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收入、财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合格资料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并采集电子影!像资料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过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对申请【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三)对经初!审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在申请家》庭户籍地及居住地】各,进行为期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行公示《反馈确认并将公【。示反馈?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对象在》本,辖区内的公有—住房承租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自》有产权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将!申请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传送至民政【部门低收入》核对系统由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民政部门通过—系统将电《子核对意见反馈至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 (四)—对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且经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确认】申请家?庭资格出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第十二条 —。经确认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有效期为一年申!请家庭在资格有【效期内凭《资,格认定通知》单,进行申购意》向登记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家庭成员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取消其购】房资:格 :第十三条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工作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规则】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业:。主应当按照销售规】则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对象可】优先摇号 (1)】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 (2)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3)》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4)!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5)】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6)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7)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销售:之前核定销售价格】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严格按照核定的【销售价格销》售不得?在核定价格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回【购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产生:的税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计?。征单价以税》务部门核《准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计!算 :第二十条 》。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第二十一条 【原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离婚》析,产后:。未取得产权的一方再!婚组成家庭》后与新组成的家庭】成员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共》同,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但该—。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时其原】享受的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以自!住为目的在取得完】全产权?前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第】二十三条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回】购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二十四条— 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取得【完全产权之前欲以继!承、受赠、法—院判决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该住房面积—加,原有住房的面积【(已:购经济适《用,住房除外)》。应当:符合现行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若超过现行】。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其《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原》销售价?格回:购,或者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租赁管理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租,赁登:记,备案时?要比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有?关信:息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未》取得完?全产权前任何中介机!构不得代理买卖、】出租其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管理】机构不?得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的租赁备案;房】屋登记机构》不得办?。理其经济《适用住房转移—登记或该家庭—购买其他房》屋的权属登》记 第二十六条【 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等: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通:过入户调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情况进—行上门登记和动态】管理 第二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等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还【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原销售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折】旧按每年2%—计算:。折旧时间自经—济,适用住房交》付时起至收回时【。止为购房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通知限《期纠:正违规?行为对逾《期拒不纠《正违规行《为的购房家庭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指定媒体!通报、记录不—良信用并根据—购房时?间分别予以处理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原销:售价格收回所—。购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购房满!5年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原销售价格【收回所购住房—或购房?家庭取得《完全产权 对—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出租、闲置!、出借?经,济适:用,住房:且逾期拒不纠正【的,购房家庭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 住房保》障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他区(【市)县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