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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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本!。条是:。规,范编制的目的和指】导思:想规范修《订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抗震减—灾法地震工》作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抗震设?防是以现《有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为前提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将来会!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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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条为!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将其—修编与现《有电力设施的—规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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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所:。称电力设施》应,包,括,火力发电厂及变电】站,(或换流站》)建:(构)筑物、送电线!路的:构,筑物:和电:气设施以及》。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但不包》括烟囱?。、冷:却塔、一般管道及】。其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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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所称电—气设施应包括电气设!备,。、电:力系统的通信—设备、电气》装置:和连接导《体等;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指安装在—大坝内和大坝上【的电: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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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水力发电厂【本规范?仅适用于常规安【装的电?气设施如在大坝上】和大坝内安装—的电气设施水—电厂的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不—属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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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力发《电厂的?烟,囱、:冷却塔?和,一般管道及管道【支架等设施》的抗震设计》分别列入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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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不包《含10?00:。kV:。及以上交流》电力设?施和:。±,。800kV及以【上,直流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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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本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震减灾法新增【的条款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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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0?.5 为》原,规范:条文第1.0—.3:条、第?1.0.4条这两】条,为规范的设防标准】考虑我国的经济【条件在既《保证电力设》施遭受?地震作用时尽量减少!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避?免造成电力系统大面!积、长时间》的停:止供电给国民经济带!来重大损失又—不能:因抗震设防标准【过,高而增加《投资:太多本规范的电【力设施包括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两?。大类:分别有其自身的【结构特点和》功能要求电气—设施的震害经验显】示由于瓷质构—件强度不《足所致结构损坏和】功能损失的情况【较多表示这类设施在!地,震作用下的延性【较,弱不能完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中“三个水—准设防目标》”的前?提假设条件另一方】面在地震中或地震】后要求电《气设施的功》能不受损坏不致大】。面,积,停电:事故这?也是与“《要求建?(构)筑物》不倒塌?并危及人身》安全”的水准设【防目标不完全—一样的地《方因此分别就—电气设施与》。建(构)《筑物提出了》不同的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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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为原规《范条:文第1.《0.5 条电力设】施划:分为重要《电力设施和一般【电力设?施划分的主要根【据是:火力发电【厂的设?计,规划容量、水—电厂的设计装机容】量、供电对》象的重要性、变电】工程的电压等级和在!电网中?的地位以及通信【设施的?重要性等并增加单】机容量10》00MW机组、75!0kV电压等级【。变电站和33—。0kV及以上换流站!为重要?电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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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2,20kV及以下枢纽!变电站的主》控通:信楼、配电装—置楼、就地继电【器室为?重要电力设》施原规范中没有【将220kV枢纽】变电站的电气设施列!入重:要电力设施》但,在汶川地震中22】0,。kV枢纽变电站高压!设备瓷?套管受损较为—严重故有必要在本】规范中将22—0kV枢《纽变电站的电气设】。施也列?入重要?电力设施《提,高其设防标准另外】将,220kV枢纽【。变电站的《电气:设施列为重要电【力设施后造价相【对增加较少也—有利于灾后迅速恢】复,生产对于《220kV》以下枢纽变电站仍】然,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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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 50556-】201?0
1.!0.7 本—条结:合,。电力设施的具体情况!。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第3.0】.2 条的》规,定保持?一致:。确定为强《制性:条文本条将电力设施!中的建(构)筑物】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规定根据其特!点和重要《性划分为三类本【。次修订将原规范【中划:。分的一、二》、三类?改为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一致的乙!、丙、?丁类其目的是方便】应用避?免混淆和错》误,
1.0!.8: 本条结合电力设!施,的具:体情:况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强制性条文【第,1. 0. 4【条的规定保持一【致,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1.0.9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第1!。.0.5 》条进行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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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的抗震设防—地震动参《数或烈度在一般情况!。。下,还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确定:的抗:震设防地《。震动参数或相应烈】度,本,。规范增加了》“按有关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场:地应按?批准:的设计地《。震,动参数或相应—烈度进行《抗震设防”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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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直【辖市、自治》区)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使?用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一般包》括,抗震设防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值、地震】影响系?数曲线?、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 将作为具体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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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电力设—施中的建(构)【筑物按照要求应提】高一度加强》其抗震?措施但重要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可采:取的抗震措施非常】有限其?抗震能力的提高基本!上依:赖于自身强度的提高!因此应?提高一度设防—
1【.0.1《0, 本条结合电力】设,施的具体情况并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第3. 1.! 1条的规定保持一!致确定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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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 500kV以【上,大跨越塔《已定为乙《类建筑提高抗—震措施而不》要求提高《地震作用《在设:防概念上有》所不同提高》抗震措施着眼—于把财?力、物力用在增加结!构薄弱部位的抗震能!力上是经济而有效的!方法提高地震—作用则结构的—各构件均全面增【加材料但对输—电线路铁塔来说涉】及抗震措施的—要求很少设防—烈度提高1度—和不提高1度差别不!大因此为保证大跨】越,铁塔和基《础的安全需要增大地!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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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kV:。以下大跨越塔—虽属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按设防烈》度计算?但对某些线路—在区域?内非常重要若业【主要求对其》提高标准可增—加1度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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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乙类?建筑:若提高?设防烈?度抗震措施所用【烈度:。。与设防烈度》相同不提高设防烈】度抗震措《施所用烈度比设防】烈度提高《。1度;丙《类建筑?抗,震,措施所?用烈度?始终与?设防烈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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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程《。中设防烈度》是否提高应根据工】。程实际由业主单位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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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本条《。规定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时尚应!。遵守和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电力设—施的特点制定的而有!些设施如烟囱—、冷却塔等虽属电】力设施但《其抗震设《计规定均分》别列入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特别:指出的是《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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