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1》 , ,总 则 】。 ,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结》合”:的,方,针,使电力设《施经抗震设防后【减轻电力设施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至?9度地区的新建、】扩建、?。改建的下列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 】。 》    1  单机!容量为1《2MW~10—00MW 火力发】。电厂的电力设施 ! ,    — 2  单机容量】为10MW》 及:以上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  】   3  —电压等级为110k!V~750kV【 交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设施 】     4 【 电压等级为±【660k《V及以下直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设:施 ? :。     5  !电力通信微波塔【及其基?础 《 1.》0,.3: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力《设施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 1.【0.4  按本【。规范设计的》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及以—下的地震影响—时不应损坏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应!严重损坏经》修理:后即可恢复》。使用 ? , 1.0.】5  按《本规范设计的电力】设,施的建(构)筑物】。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应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 1.0.—6  电力设—。施应根据其抗震的】重要:性和特点分》为重要电力设施【和一般电力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为重要?电力设施 】     1【) 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或规划容量为80!0MW 《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 】 :    《2) 停《电会造成重》要设备严重破坏【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工矿企业的—自备电?。厂; 】    《3) 设计容—量为750MW 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  !  : 4)220kV】 枢纽变电站3【30k?V~750kV变电!站330kV及以上!换流:站5:00kV《~750kV线【路大跨越《塔±400kV及以!上线路大跨越—塔; 】  :。 , 5) 不得—中断的电力系统的】。通信:设施; !   ? 6) 《经主管部(委—)批准的在地震时】。必须:。保障:正常供电的其—他重要?电力设施 】    》 2  除重—要电力设施》以外的其他电力设】施为一般电》力设:施 《 : 1:.0:.7  电力—设施中的建(构)筑!物,根据其重要性分为三!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重?要电力设施中发电厂!的,主要建(构)—筑物和输变电—工程供?电建(构《)筑:物为重点设防—。类简称为乙类 !     2 ! 一:般电:。力,。设,施,中的主要建(—构,)筑物和有连—续生产?运行设?备的建(构)筑【物以及公用建(构)!筑物、重要材料【库为标准设防类【简称为丙类》 《     3  !乙、丙类以》外的次要《建,(构)筑物为适度设!防类简称为丁—类 : : 1.0.8】  电?力,设施的抗震设—防地震动参数或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1,.0.9  电力】设施的抗《震,设防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的有关规【定确定对按》有关规定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场地应《按批准的《。抗震设?防设计?地震动参数或相应烈!度进行抗震设防重】要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可按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设防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时不《再提高 !1.0.10 【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有—。。关规定 !。1.0.11— , 当架空送电线【路的:重要大跨越》杆塔和基础需—提高1度设防—时,应组织专家审查并报!主管单位《核准 】1.0.《12  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