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结:合”的方《针使电?力设:施经抗震设》防,后减:。轻电力设施的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制定【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度!至9度地区的新建、!扩建、改建的下【列电力设施的抗震设!计:
》
— 1 单》机容量为12M【W~1?。0,00MW 》火力发?电厂的?电力设施《
! 2 单机—容量:为10MW》 及:。以上:水力:发电厂?的,有关电气《设施
《。。
3! 电压等级为1】10kV~》750kV 交【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设施
【
4 !电压等级为±6【60kV及》以下直?流输变电工》程中的电力设施
】
— 5 电力】通信微波塔》及其基础
!
1.0.3 【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力设施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1.0.《4 : 按本规范设计【的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及以下—的地震影《响,时不应损坏》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应严重损坏经修理!后即可恢《复使用
《
?
1.0.5【 按本《规范设计《的电力设施的建(】构)筑物当遭受到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主体结构!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设:防地:。震影响时《可能发?生损坏但《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到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相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应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
1《.0.6 电力设!施应根据其抗震的重!要性和?特点:分为:重要电力设》施和:一般电力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为:重要电力设施
】
?
1—) 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或规划】容量为?800MW 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
—
2)! 停电会《。造成重要设备严重破!坏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工矿企业!的自:备电厂;
!
》3): 设计容《量为75《0MW 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
!
4【)220kV 枢】纽变电站330kV!~75?0kV变电站—330k《V及以上换》流站50《0k:V~750》kV线路大跨—越,塔,±400kV及以】上线路大《跨越塔;
》
— 5) 不得中!断的电力系统的通】信设施;
—
?
, : 6) 》经主管部(》委)批准的在地震】时必:须保障正常供电【的其他重要电力设施!。
?
2 ! 除重要电力—设施以外的其—他电力?设施为一般》电力设施
!
1.0.7 电!力设:。。施中的建《(,构)筑物《根据其?重要性?分为三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重要电力设—施中发电《厂的主要建》(构)?筑物和输变电—工程供电建(—构)筑物为重—点设防类《简称为乙类
】
2】 :一般电力设施中的】主要建(构》)筑:物和:有连续生产运—行设备的《建(构)《筑物以及《公用建(构)筑物、!重要材料库为—标准设防类简—称为丙类
—
】3 乙、》丙类以外的次要建】(构)筑物为适度设!防类简称为丁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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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电力设施的抗【震设:。防地震?动参数或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图件)确定】
》。
1.0《.9 电力设【施,的抗震设防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的有关规定!确定对按有》关规:。定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场【地应按批准的抗【震设防设计地震【动参数或相应—烈度进行抗震设防】重,要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可按抗震设!防烈度提《高1度设防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及以上时!不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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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建?(构)筑物的抗震】。设防标准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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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当架—空送:电,。线路的?重要大?跨越杆塔《和基础?需提高1度》设防时应《组织专家审查并报主!管单位核准
】
?1.0.12 【。 电:力设施中《。的电气设《施和建(构》)筑物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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