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20!1,6年6月28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施:工管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文明:施工:
, : 第三节 消防】管理
第三章 施】工现场污《染防治
! 第一节 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 第三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现场从事《。建设施工活动—实施对建《设,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因抢—险、抢修、》救灾等?。应急需?要而进行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城乡【居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管理】按,照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施?工现场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施工!活动的场《。地,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城管—、房管、环保、公安!。。、水务、《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施工【现场相关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绿!色施工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业绩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公?布并依法作为企业】资质吊销、等级升】降,级的条件和依—据之一?
第二章 施工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二)制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三?。。),明确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四)】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五)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承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设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按照建筑业】质量、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施工;
(三)落!实和:执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四)按照规—。定投入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将其挪作他【用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基坑!支护;
《(二)降水;—
(三)土》方开挖;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
—(六)脚手》架;
(七》。)建:筑幕墙安装》。;
(八)人工挖孔!。桩;
(《九)地下暗》挖,、顶管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巡查《制度定期对》。其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
【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当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其影响》。的区域不得施工作业!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指》令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安—全条件?。或者: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而【进行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周边: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监?测、:加固、?。防护、隔离、迁【改,、拆:除或者其他安全措】施对因?工程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对受损】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设施
第十【三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进入建《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提倡》使用绿色建材—、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施工—技术现代化并—。将相关标《准纳入建设条—件管理
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消《除发现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手续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一—)移动?管线、电力、信息、!交通安全《等公共?设施;
(二)占】用绿地或者砍伐、】移植树木《;,
(三)《进行爆破作业—;
(四)迁—。建水文、测》绘标志;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情形《
,经批准后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提前】向附近居民公告
】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实施绿色】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绿色施工【相关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和招?标文件?并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绿色《施工:管理规定做好—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以及—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并,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保持施工现场】围挡和?出入口的整洁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佩戴标明—其岗位的工作卡
】第二节 文》明施:工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完成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并【在,四周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连续—。封闭:围挡或者《围墙
(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稳固—表面平整清洁—;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
(三)【。设置于?交通路口《的,施,工围挡距地面1【。.2米以上部—位应当保持通透
禁!止施工单位》在围挡?外或者依托围—。墙堆放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施工【公示牌
施工—公示牌?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投?诉电话;
(三)开!工、竣工日》。期;
(四)—施工现?。场,平面图;
(—五,),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
(?一)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
(:二)使用警示—分,隔线、引导线、进入!标识等明显的分【区标识对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域进行【标识;
(》三)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避免施工—现场大面积积水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通畅
第二】十三条 建设施工】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邻近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城市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
第二十四条 【因施工造成施工【现,场周边?城市道路、园林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损毁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
需要停【水、停电、》停气或者中断—交通的应当经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或者批准并】事先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二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外防护架!应当采用具有—阻燃功能的密—目式防护网或者【其他防护设施进【行封:。闭封闭应当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防护网应当【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第三》节 消防管理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和!督促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负责下列】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宿】舍、办公《用房、仓库等—临时设施的材质【、平面?布置、电《气,线路敷?设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三)!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四》)发生火灾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现场内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三章 施工—现场污?染防治
第一—节 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将】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相对远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一侧的位置在施工!现场装卸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减,轻噪声的作》业方式
第三十【条 :本市: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考试当【天,禁止考场周围施工】现场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禁》止施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域禁【止施:工的:具体范围、时间【。和,要求由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禁止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需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一)?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需要》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三):在三环路范围内实】施基坑开挖》以及相应的清—运渣土、砂》石装载作业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经批准—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时间内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公示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采?取降噪措施防治【噪声污染不得采取】捶打、敲击》、金属?切割等易产》生高噪音的》作业方式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避免车身、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二)采取入库】存放或者其他有效】覆,盖,措施妥善存放粉【灰质建筑材料;【
(三)《在施工作业》停止后对裸置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或者实施绿化【覆盖;
(四)【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和出入口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临空抛撒《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二)在规定的!限制:。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
!(三)?使用袋装水泥;【
(四)无符合【规定装?。置熔融沥《青;
(五)焚烧油!毡、油?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物质】;
:(六)?违反规定使用燃煤】等非清洁能源;【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遇重污【染天气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落实各级预警【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施工污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禁止向饮用】水源及河道、湖【泊等水?域排放污水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建设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运施工!废料:做,。到工完场清》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卫生和【防疫制?度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卫生消杀—消,毒工作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饮用水设施并—。保障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的职工宿舍应当!保持整?洁、通风《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施工现场【设置职工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至二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消防【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或者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或者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作业】。活动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夜间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第三十四—条第一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由《市或者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
第四十《七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公:众举:报和投?诉接到公众举—报和投?诉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四,十八条 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施工现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做—好拆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条》例所称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