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20《16年6《。月,28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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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施工管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文明!施工
第】三节 消防管理【
第三章 施工现场!污,染防治
! 第一节 噪声【污染防治
】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 第三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现场《从事:建设施工活动实【施对:建设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因?抢险、抢修、救【灾等应急需要而【进行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城乡居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管理按照》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施工现场【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施工活动的场【地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城管、?房管、环保、公安】、水务、《。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施工现场相关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绿色施工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业绩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公布并依【法作为企《业资质吊销、等【级升降级的》条件和依据》之一
第二章 施】工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二)制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三—)明确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四》)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五)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承【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设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按照建筑《业,质量:、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施工;《。
(三)落实和执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四)按照规定】投入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将其挪作他用—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基坑支护;【
(二)降》水;:
(三)土方开挖】;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
(六)脚手架】。;
(七)建筑【幕墙安装;
(八】)人工挖孔桩;【
(九)地》下暗:挖、顶管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巡查【制,度定期对其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
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当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其影:响,。的区域不得施工作】业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指!令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安全条件》或,者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而进》行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周边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监【测、加固《、防护?、隔离、迁改、【拆除或者其他安全】。措施对因工程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对!受损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设:施
第十三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进:入建: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提》倡使用绿色建材【、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施工技术—现,代化并将相关标准纳!入建设条《件,管理
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消,除发现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手续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一)移?动管线、《。电力、信息、交通】安全:等公共设施》;
(二《)占用绿地或者砍伐!。、移植树《木;
(三)进【行爆破作业;—
(四?),迁建水文《、测绘?标志;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情》形
经批准后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提前向附近居民【公告
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实?施绿色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绿色施工相关【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和招?标文件并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绿色施工—管理规定做好—。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以及》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并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保持施—工现场围挡和—出入口的整》洁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佩戴标明!其岗位的工作—卡
第?二节 文《明施:工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完成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并在:四周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连续封闭围—挡或者?围墙
(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稳固表面【平整清洁;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
(三)设置!于交通?路,口的施工围挡距【地面1.2》米以上部《位应当保持通—透
禁?止施工?单位:。在,围挡外或者依—托围墙堆放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施工公示牌【
施工?公示牌?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投诉电话;
(!。三)开工《、竣工日期;—
(:四,)施工现场》平面图;
(五【)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
,(一)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
(—二)使用《警示分隔线、—引导线、进入标识】等明显的分》区标识对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域进【行标识;
》(三)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避免施工》现,。场大:面积积水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通【畅
第二十》三条 建设》施工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邻近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城市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
第二十四】条,。 ,因施工造成施工【现场周边城》市道路、园林—。。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损毁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
需要停水、停电!、停气或《者中断交通的应当经!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或者:批准并事《先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二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外防护》架,应当采用具有阻【。燃功能的密目式防】护网或者其》他防护设施进—行封闭封闭应当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防护网应当】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第三节? 消防管理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和督!促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负责下列!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宿!。舍、:办公:用房:、仓库等临时设【施,的材质、平面布置】、电气线路敷设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三)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四)发生火灾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现场内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三章 ?施,工现场污染防—治
:第一节 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将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相对】远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一侧的位》置在施工现场—装,卸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减轻?噪声的?作,业,方式
第三十条【。 本市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考试当!天禁止考场周围施工!现场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禁止施【。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域—。禁止施工的具体【范围、时间和—要求由?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禁止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需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一【)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需要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三《。)在三环路范围内实!施基坑开挖》以及相应的清运渣土!、砂石?装载作业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经批准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时间内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公示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采取降?噪措施?防治噪声污染不【得采取捶《打、敲击、金属【切割等易《产生高噪音》的作业?方式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避免车身、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二)采取—入库存放《或者:其他有效覆盖—措施妥善《。存放粉灰质》建筑材料;
(【三)在施工》作业停止后对裸置】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或者实》施绿化覆盖;—
(四)《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和出!入口: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临空抛撒—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二)在规定的—限制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
(三)《使用袋装水泥;
】(四)无符合规定】装置熔融沥青;【
(五)焚烧油毡】、油: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物质;
(【六):违反规?定使用燃煤等—非清:洁能源;《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遇—重污染天气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落实各级预】警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施工【污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禁止【向,饮用水?源及河道、湖泊等】水域排放污》水,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建设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运施工废料做到工!。完场清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卫生】和防:疫制度?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卫生消》杀消毒?工作: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饮用水【设施并保障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的》职工宿舍应》。当保持整洁、—通风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施,工现场?设置:职工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至二》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消防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或》者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或者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作业活动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夜间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第三十四《条第一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由《市或者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
第四十七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公众举报和—投诉接到《公众:举报和投诉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四十八条 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施工现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做好拆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条?例所称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