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201》6年6月28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施工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文明《施工
第】三节 消防管理【
第三章 施工现场!污染防治
》 :。 ? 第一节 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三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现场!从事建设施工—。活,动实施?对建设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因《抢,险、抢修、救灾【等应急需要而—进行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城乡!居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管】理按照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施工】现场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施》工活动的场》地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城:管、房管、环保、】公安、水《务、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施:工现场相关》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绿色施工》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业绩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公布并依!法作为企业资—质吊销?、等:级升降级的条—件和依据《之一
第二章 施】工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二):。制,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三)明!确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四)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五)?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承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设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按》照建筑业质量、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施工:;,
(三)落》实和:执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四)按照规定投【入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将其挪作【他用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基坑支护;
(二)!降水:;
:(三)土方开挖【。;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
(六)脚—手架;
(》七)建筑幕墙安【装;
(八)人工挖!孔桩;
(》九)地下暗挖、顶管!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巡查制度定】期对其?。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
: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当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其影响的》区域不?得施工?。作业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指—令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安全?条件或?。者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而进行?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周边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监测、加固!、防护、《隔离、迁改、拆【除或者其他安全措施!对,因工:程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对《受损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设施
?第十三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进入建《。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提】倡使用绿色建材【、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施工技术【现,代化并将相关标【准纳入?。建设条件管》理
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消除发《现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手续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一)移—动管:线、电力、》信息、交通安全等】。公共设?施;:
(二)占用绿【地或者砍《伐,。、移植?树,木;
(三)—进行爆破作业;
(!四)迁建水文、【。测绘标志;》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情形
经批准后!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提前向《附近居民公告—
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实施绿色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绿:。色施工相关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和【招标文件并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绿:色施工管理》规,定做好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以及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并?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保持施工现场围【挡和出入口》。的整洁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佩戴标明其岗位!的工作卡
第—二节 文明施—。工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完成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并在》四周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连续封?。闭围挡或者围墙
】(,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稳固表【。面平整清洁》;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
(》三)设置于交—通路:口的施工围挡距【地面1.《2米以上部位应当保!持通透
禁止施【工单位在围挡—外,。或者依托围墙堆【。放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施:工,公示牌
施工公示】牌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投诉电话;
—(三)开工、—竣工日期;
(四)!施工现场平面图【;
(?五)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
(一)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
(《二)使用警示分隔】线、引?导线、进入标—识,等明显的《。分区标识对》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域进行》标识;
(三)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避免》施工现场大面积积】。水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通】畅
第二十三条【 建设施工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邻近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城市!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
第二十》四,条 因?施工:造成施工现》场周边城《市道路?、园林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损毁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
【需要:停,水、停电、》停气或者中》断交通的应当经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或者【批准:并事先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二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外!防护:架应当采《用具有阻燃功能的】密目:式防护网或者其【他防护设施进行【封闭封闭应当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防:护,。网应当?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第三节 消防管理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和督促》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负责下列【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宿舍、办公用房【、仓库等临时设施】的材质、平》面布置、电气—线路敷?设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三)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四)发生火灾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现场内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三章《 施:工现场污染防治
第!一节 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将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相对远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一侧的位置【在施工现场》装卸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减轻—噪声的作业方式【
第三十条 —。。本市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考试:当天禁?止考场周围施—工现:场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禁止施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域禁—止,施,工的具体范》围、时间和要—求由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禁止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需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一【)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需要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三)《在,三,环路:范围内实《施基坑开《挖以及相应的清【运,渣土、砂石装载【作业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经批准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时间内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公!示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采,取降噪措《施防治?噪声污?染不得采取捶打【、敲击、金》属切:割等易?产生高噪《音的:作业方式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避免车身、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二)采取入库!存放或?者其他?有,效覆盖措《施,妥善存放粉灰质建】筑材料;
(三)在!施工作业停止后对】。裸置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或者实》。施绿化覆盖;—
(四)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和出入口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临空抛》撒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二)在规定的—限制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
(三)使》用袋:装水泥?;
(四)无符合】规定装置熔融沥青】。;
(五)焚烧油】毡、油?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物,质;
(六)违反规!定使用燃煤等非清洁!能源:;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遇重污—染天气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落实各级预警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施工?污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禁:止向饮用水源及河】道、湖泊等》水域:排放污水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建【设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运施工废—料,做到工?完场清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卫生和防疫制度!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卫生】消杀消?毒工作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饮用:。水设:。施并保障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的职工》宿舍:应当保持整洁、【通风: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施工:现,场设置?职工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至二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消防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或者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或】者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作【业活动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夜间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第三》十四条第一》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由,市或者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
第四十】七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公众?举报和?投诉接?。到公众举报和—投诉: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四十【八,条 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施工现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做好拆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条:例所:称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