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2016年》6月28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8,年8月3《1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施工》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文明:。施工
第三!。节 消防管》。理
第三章 施工】现场污染防治
【 第一节! 噪声污染防治
】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 : , 第三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现场从!事建设施《工活动实施对建【设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因抢险、【抢修、救灾等—。应急需要而进行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城乡居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管理按照】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施工现场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施工!。活动的场地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城管、房管、环!保、公安、》。水务、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施,工现场相关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 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绿色施工【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业绩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公布并依法作】为企业?资质吊销、》等级升降级的—条件和依《据之一
第》二章 施工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成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二《)制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三)明确总分包【单位的职责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四)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五)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负》总责承?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设置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按照?建筑业质量、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施工;】
(三)落实和执】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的各项制度】和措施?;
(四)按—照规定投入和—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不?得,将其挪作他用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特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基坑支》。护;
(二)降【水;
(三)—土方开挖;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
(六?)脚手架;
—。(,七)建筑幕》墙安装;
(八)】人工挖孔桩;
(九!。)地下暗挖、顶【管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巡!查制度?定期对其所承包的】施工:项目实施现》场检查
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当在每日施!工作业前组织—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部位及其影响的!区域不?得施工作业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施不得使用—
第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每道施工工序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确认后方可指!令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安全条》。件或者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而进行?。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者停工整改】;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周边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调查: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监,测、:加固:、防护?、隔离?。、,迁改、拆除或者【其他安全措施对因】工程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并及时对受损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进》行安全性鉴定—排除安全隐患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重要设施、地—下管线等《设施
第十三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
进入建》设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
提倡使用绿色建材!、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施《工技术?现代化并将》相关标准纳入建设】条件管理《
,第十四?条 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消除发现【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当:立即:制止: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手续》禁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发生》安全事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
(一)移动管】。线、电力、》信息、交通安—全等公共设施;
(!二)占用绿地—或者砍伐、移植树木!;
(三)》进行爆破作》业;
(四)迁建】水文:、测绘标志》;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情形
经—批,准后进行爆破—作业的应当提前向附!近居民公告
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的按照文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实施绿》色施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绿》色施工相《。关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和招标文件并明【确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项目特点《。和施工条件制—定绿色?施工:。专,项方:。案,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绿!色施工管理规定做】好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以及?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报告施工许可发!证机关并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停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保持—施,工现场围挡和—出入口的《整洁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岗:位证书?并,佩戴:标明其岗位的—工作卡?。
第二节 文—明施工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完成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并在四周设置符】。合下列?要,求的连续封闭围【挡或者围墙
(一)!采,用,符合:规,定强度的硬》质材料基础稳固表】。面平整?清洁;
(》二,)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米;
(三)设】置于交?通路口的施工—。围挡距地《面1.2米以上部位!应当保持通》透
禁?止施工单位》。在围:挡外或者依托围【墙,堆放: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醒!。。目位置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施工公示牌》
施工公示牌应当标!明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工》地四:至,范围和面积》;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名称及工程项目负】责,人姓名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投诉电话;!
(三)《。开工、竣工日期;
!(四)施工现场平面!图;
(《五)消防保卫、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六)!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
(一)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
(二)【使用警示分》隔线、?引导:线,、进入标识等明显】的,分区标识对》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区域进行》标识;
(》三)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避免施》工,现场:大面积积水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通畅
【第二十三《条 建?设施工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邻近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城市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
【第二十四条》 因施工造》成施:工现场周边城市道】路、园林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损毁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修复
】需要停水、停—电、停气或者中断】交通的?应当经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或!。者批准?并事先告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二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外—防护架应当》采用具?有阻燃功能的密【目式防护网或—者其他防护设施进】行封闭封《闭应当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防护网》应当:。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第《三,节 :消防:管理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和【督促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负责下列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配备施《工现场临时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二)宿舍、【办公用房、》仓库等临《时,设施的材质、平面】布,置、电气线路敷【设,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三)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四)发生火灾【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第二十八条 !在施工现场内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三,章 施工现》场污染防治
第一节! 噪:声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省、市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将易产生《噪声的?作,业设备设置》在施工现场中—相对远离住宅—、医:院、学校等》噪声敏感《建,筑物:。一侧的?位置在施工现—场装卸建筑材料的应!当采取减《轻噪声的作》业方式
第三—十,条 本市中、高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考试当天【禁,止考场周围施工现场!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禁止!。施工的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其他—区域禁止施工的具】体范围?。、时间?和要:求由县?(市)人民》政府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批准禁【止在夜?间,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活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确需《在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一)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轨道交通【、供水、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需要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三)在《三环:路范围内实》施基坑开挖以及相应!的清运渣土》、砂石装载作业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经《批,准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时间内》施工并?在施工现场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公示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告附近?居,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采取降噪措施防治噪!声污:染,不得采取捶打—、敲:击,、金属切割等—易产生高噪》音的作业方》式
第二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第三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一)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对驶离车】辆实施冲洗》避免车?身,、车轮带泥上路行】驶;
(二)—采取入库存放—或者其他有效覆【盖措施妥善》。存放粉?灰质建筑材》料;
(三》)在:施工作业《停止后对裸置场【地和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进行遮盖或》者实施绿化》覆盖;
(四—)配置专职》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和出入口【的环境卫生》维护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十四条 《禁止在施《工现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临空抛!撒,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二)】在规定的限制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
(三!),使用袋装水泥—;
(?四)无符合规定装】置,熔融沥青;
—(五)焚烧油毡、】油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物质?;
(六)》违,反规定使用燃煤等非!清,洁能源;
(—七,),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遇《重污染天《气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时落实各级预警!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节 其他污染防【治
:第三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施工—污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禁!止向饮用水源及【。河道、湖泊等水【域,排放污水《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建设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作土方回【填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应当及时【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运施《。工废料做到工—完场清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三?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卫生和防疫制度【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卫?生,消杀:。消毒:。工作
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饮用水设施】并保障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施工?现场:。设置的职工宿舍应】当保持整《洁、:通风卫?生条件、《卫生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施《工现场设置职工【。食堂的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行政许可手续—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至二十八【。条规定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消防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或者第三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区(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第二款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或者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作—。业,活动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在夜间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第三十?四条第一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或者!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由市或者—区(市)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
第?四十七条 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应当—设置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举报:、投:诉,电话受理公》。众举报和投诉接到公!众,。举报和投诉的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四十八条 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施工现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拒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建(构)》。筑物拆除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有!关规定做好》拆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本条例》所称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23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