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
: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军事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管?理主:。体)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管理并直!接管理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 其他《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备】案时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城:区范围内的工程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五《。条(备案文》件)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 ,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 ,第六条(规划认可】文件)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应当!。载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所确定的!建,设内容(包》含小区道路、—配套绿地)的—实施情况及结论【;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应当载明分期】实施的内容及—结论:
, , 第七条(竣—工验收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对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国家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整改后方可》进入备?案程序
第八条!(,文,件验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后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备案文件进行】。验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收讫》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加盖备案》专用章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第九条(重新验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并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条(备案效力—。)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应》当将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必备文件;
— 建设单位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养手续】。。时,应当提》交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第十一条(逾!期备案?责,任)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擅自使用的责!任):。
建设单位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虚》假备案的责任—)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竣工验】收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由本级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农民自建住宅】)
《农民自建住宅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解释机关!),
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施行日期)
! 本规定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