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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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型:式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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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 : a)新产—品鉴定?;
:
【 b)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设计有较大变—。动时;
【
—c,)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或正常生产】满二年时;》
—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1.2? 型?式检验的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结,果均应达《到标准?规定
7!.1.3 型【式检验的《试验:样品数量《为,3套试验程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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