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