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366-2005(2009年版) 建标库

3  工程勘察

3.1  一般规定

3.1.1  地源热泵系统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工程场地状况调查,并应对浅层地热能资源进行勘察。

3.1.2  对已具备水文地质资料或附近有水井的地区,应通过调查获取水文地质资料。

3.1.3  工程勘察应由具有勘察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工程勘察完成后,应编写工程勘察报告,并对资源可利用情况提出建议。

3.1.4  工程场地状况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场地规划面积、形状及坡度;

    2  场地内已有建筑物和规划建筑物的占地面积及其分布;

    3  场地内树木植被、池塘、排水沟及架空输电线、电信电缆的分布;

    4  场地内已有的、计划修建的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及其埋深;

    5  场地内已有水井的位置。